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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出行的准备(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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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魔兽就不分三六九等了?”墨没好气的看着这个一向都十分聪颖,此时却犯了糊涂的弟子:“最弱的那些魔兽,实力与人类的一阶相仿,而你的腿至少还能支撑一年。如果计划能够成功,以你的天赋一年内就足以修炼到一阶五级左右,对付弱一点的魔兽毫无困难。而且在这科尔思国,芝麻大小的地盘,你也找不到更强的魔兽了。”

深吸了一口气:“行吧墨叔,随便你折腾了,你怎么说,我就怎么做,我完全听你的。”

很满意他的回答。虽然有很多新奇的想法是好事,但是该听话的时候还是要听话,墨点了点头。

“准备准备东西,我们很快就要离开了,在这里待的时间越长,就越可能给你认识的这些人带来麻烦。”墨严肃的说道:“更何况,你不觉得奇怪吗?以瀚海王的实力,难道一个领主都只有三阶的小地方,也值得他亲自下令吗?”

“你的意思是说,科尔思国里藏着什么值得他重视的东西?”辛尔有些糊涂。“但是这也说不通,他为何还要专门扶持一个傀儡呢?以他五阶惊世境的实力,真的有什么藏着的重要东西,他直接来抢走不就好了?”

“呵,辛尔,你还是太年轻了。”墨已经知道了这片大陆如今的许多事情,轻笑一声:“你难道以为在这片土地上,只有一个瀚海王一家独大吗?即使他是【王】,也不过是萨蒂奇帝国附属的王之一,即使不提与他平起平坐的其他王,他的头上可是还有着帝国呢。”

“所以他才要找办法,尽量掩人耳目的同时,稍稍的将触角伸进来,去搜寻这里的地方。”辛尔也恍然大悟道:“怪不得那个老混蛋说他有王上的命令,瀚海王要他来一寸一寸的找一个东西!”

“很有可能。”墨点点头:“不过这些轮不到你去考虑了。大人物有大人物的焦虑,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活法,既然你的实力还远远不到复仇的时候,那么你就先忍下仇恨,去看着他们狗咬狗骨吧。”

“我知道。”辛尔点点头。刚才在那教堂之内,他因为一时口快,险些惹来杀身之祸,这个教训可非同小可。因此他已知道做人应该收敛,哪怕是面对这生死仇敌,不到一击必杀的时候,他也要如同沙漠中的毒蛇一样隐匿行踪与毒牙了。

“去置备一些必需品吧。”辛尔想着,渐渐消失在黄昏中了。

但是很快,辛尔就犯了难。

此次出行不比以往,他不是出门游玩,必须做好完全准备才行。对一个从未出过如此远门的孩子来说,他有太多东西要置办了,即使有墨的提醒,他也被各式各样繁杂的东西搞得头昏脑胀。而另一个尴尬的地方就在于他身无分文,他更不可能向希缇要钱,因此他也只能将公主送给他的玉簪当掉。虽然他并不情愿,但是还好有一个玉坠留下充当念想,他也只能忍痛割爱了。

当铺的老板是个身穿锦袍的肥胖中年人,虽然这地方是个小城,但他的职位依然有着不少油水,这也让他吃的脑满肠肥。拿着一个放大镜,仔细的看着这枚触手温润的玉簪,这不禁让他暗暗心惊。

“这…这竟然是天玉阁的手笔啊…”他经常会跟随商队前往各个地方,好东西也见过不少,即使没多少能赚到自己手里,但他的眼力还是有一些的。但即使如此,天玉阁的玉饰他也极少能见到。这天玉阁并非处在萨蒂奇帝国黑暗教廷的国土,而是属于大陆的南侧另一片大陆,混乱地带的一方势力。位于百宝山脉之中,他们不仅极擅于雕琢玉器,更是占有许多出产美玉的矿脉,实力底蕴同样非凡,哪怕是在那片极度混乱,连年征战的地方也是一尊赫赫有名的庞然大物。

而天玉阁的玉器,无论是在任何地方都极受王公贵族尤其是小姐太太们的欢迎,哪怕是在萨蒂奇帝国以各种宝石饰品为尊的宫廷之中,也常常能看见天玉阁的玉饰被某位身份尊崇的夫人或者小姐佩戴着。因此,天玉阁的手艺无论在哪里的拍卖场出现都必定会拍出高价,有着许多有钱却缺权的富商等着用这玉器去讨某个贵族夫人欢心,让他给自己的丈夫吹吹枕边风,谋得一官半职。

悄悄的咽了一口口水,他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在这么一个穷酸的地方,竟然能看见一支天玉阁的玉簪。而这玉簪通体柔顺,质地若羊脂一般滑腻,雕工虽然并不繁复但却大道至简,古朴的刀工状若天然,即使在天玉阁中也是大师之作。而他用放大镜看见簪尖之上,那针般细小的地方上竟然还刻着一个极微小的【玉】字,已经知道这并非赝品,乃是货真价实的天玉阁出品了。

而看着静静站在一旁,披着一件破破烂烂的长袍,如同乞丐一般的辛尔,当铺老板谋生出一些杀人夺宝的心思。但是所幸,他虽然爱财,但也懂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再加上他觉得辛尔不过是个乞儿,说不准这东西是在哪里偷来或者捡来的,不会清楚这宝贝的价值,清了清嗓子。

“嗯…这确实是好东西啊。我就破例一次,出一个金币的高价买下来了。”强压着捡漏的喜悦,老板淡淡的说道。

这也就是仗着是在偏远小城,没有同行任他一家独大,若是在稍大些的城市,只要货比三家,那这东西的价格就要噌噌的涨了。

而他也是个聪明人,不得不说从事买卖的个个都是人精。他没有强行说这东西是个假货,甩给他几枚铜币,而是用一个虽然与这东西的实际价格天差地远,但对一个乞丐来说是一笔巨款的价格来糊弄他。

如果辛尔真是一个乞丐,那一个金币对他来说可就是几个月的饱饭。虽然在光暗大陆国家众多,但无论是任何势力和国家都使用金本位,一个银币等于十个铜币,一个金币等于十个银币,这是最基础的汇率。而更高级,涉及到大笔金额交易会用金票,不过对普通人家而言,三种货币才是最常用的。

铜币是最小的面额,一枚铜币可以买两只鸡蛋,一条粗麦面包则值三四枚铜币,如果花上一枚银币,就可以吃上一顿带一块肉排和调味汁的晚餐,还加上一杯土豆蒸馏的烈酒。如果是一个金币,全部只买最能果腹的面包与洋葱,那么足足可以吃上三个月,对乞丐来说绝对是一笔巨款了。

如果辛尔真的是一个乞丐,那么他估计就欢天喜地,感恩戴德的接过来这他从来不敢想象的巨款,还要感谢老板的好心了。但他并不是,虽然他仅仅是一个小城城主的儿子,但毕竟不是平民子弟,也算是有着最低级的爵位,多少还是见过世面的。但他也不能这么说出来,嘶哑着声音:“这东西是一位尊贵的小姐发慈悲送给我的,她跟我说过至少要值两百个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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