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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4章 想不出来名字15【捉虫】(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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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一个人类。

“如此……甚好。”檀音笑了一下,平和地看着一点点大的小豆丁,瘦巴巴的小孩长得不差,但看上去却因为太瘦了让人忍不住心生怜惜。

“施主能够始终初心不变,是件好事。”

如果现在告诉檀音,闻人奚是仙界的大能转世到他们这个被仙界遗忘的世界的,他也会毫不犹豫地相信。

“凡人界那边的事情,届时本尊可能会亲自走一趟。”此事事关重大,圣门隐瞒得这么好,肯定有人盯着,防止被发现,肖夜想了想,与其派下面的人过去打草惊蛇,不如他亲自走一趟。

他对闻人奚的兴趣,比檀音还要大。

从前肖夜觉得,檀音或许是一切的转折,但是现在看到了闻人奚,肖夜却觉得,或许闻人奚才是那个变数。

这两人,都将凡人看在了眼中,没有身为修士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对肖夜来说,这尤为重要。

闻人奚,即使是一个强大的飞僵,让圣门都暂时拿她没有办法,肖夜自己也无法确定对方的实力是多少,可即使如此,肖夜也可以说,她是一个凡人。

她认定自己的身份,是有点特殊的凡人。

“对了,大师,不知可有平心静气的东西?”

檀音沉默了片刻,从袖中掏出一枚佛珠。

这枚佛珠和他手中拿着的同出一源,都是佛门至宝舍利子,此时愿意将与他手上佛珠同源的另一枚佛珠送给闻人奚,就能知道他对闻人奚有多重视了。

闻人奚看出来那东西的珍贵,想了想还是没有拒绝。

之后,她会想办法还回去的,这东西不管是平心静气还是养身体,都是极好极好的东西,让琴娘戴着的话,可以慢慢修复她的身体,让她健康无疾到老,顺顺遂遂的。

见闻人奚收下了,檀音笑了一下。

收下了佛珠,闻人奚拿出随身携带的简陋传送法阵就准备回长河村去。

“不,等一下,你就是用这个回凡人界的?”一看闻人奚手里的东西,肖夜整个人都不好了,不可思议地指着闻人奚手中的东西。

闻人奚往简陋传送阵里填装了一枚灵石,闻言抬头,“是啊,能随身携带,随时可以回去,我娘长时间看不到我,会着急的。”

——所以,即使在修真界,我也要抽空回去。

固定的传送法阵不方便,还容易被有心人利用,更精致稳固的她没有那么多灵石购买材料,所以就整了个将就能用的。

反正僵尸皮糙肉厚,不怕时空之刃的袭击。

之前是毛僵的时候或许还会觉得有点疼,现在的话,就差不多相当于是挠痒痒了。

肖夜:“……你就不怕,被时空乱流撕碎?”

闻人奚:“……”

“肖尊主,您是一位飞僵,水火不侵,刀枪不入,铜皮铁骨,能将身体当做法器使用的飞僵。”

您会害怕被时空乱流撕碎?我没升级的时候就不怕了。

肖夜:“……”

总觉得自己被嘲笑了呢。

“况且,我只是个凡人界爬上来的普通小僵尸而已,很穷的,没那么多灵石。”

可你这也太穷了吧?

“不说了,这个时间回去的话,到家我娘估计刚做好了饭。”闻人奚看了看时间,不再和肖夜以及檀音唠嗑,打开简陋传送阵就钻了进去。

而闻人奚进入传送阵离开以后,她留在原地的传送阵就这么在肖夜和檀音面前失去了踪迹,就好像一开始就不存在般。

“檀音呐。”肖夜看着闻人奚消失的位置,突然莫名地笑了一声,“我们这些老东西,还比不上一个小姑娘。”

“阿弥陀佛,肖尊者,贫僧也该回去了,若是有空,欢迎肖尊者拜访万安寺。”檀音没有回答肖夜的感叹,只是双手合十念了一句佛,随后也提出了告辞。

今天得到的消息有些多,他得尽快回去。

而且,等到肖夜从凡人界查清楚事情的真相回来吗,整个修真界……势必要生灵涂炭了。

众生皆苦。

此时的闻人奚已经回到了长河村旁的深山里,再次回到凡人界,两边空气中的灵力含量有着天差地别,一般修士到了这里都会觉得难以生活,可闻人奚却习惯得很,掩盖好了传送法阵,穿过山林往山下赶。

距离她上次回来已经过去快要有一个月了,她要是再不回来,不管是知道真相的二爷爷闻人石,还是什么都不清楚的琴娘都会担心的。

十一月的山里已经染上了一片金黄,地面上也铺着一层黄色的落叶,偶尔还能看到几株还没有完全变红的枫树,整个山林都带着一种萧条寂寥,就连夏日里到处乱跑的小动物都少了。

大家都忙呢。

忙着长肉,忙着囤积过冬的食物。

等闻人奚走到山脚,怀里已经抱着一只兔子了。

这兔子是野兔,不过脚受了伤,一瘸一拐的跑不快,刚好被闻人奚看到了。

她之后大部分时间都会在家中留着,应该没多少事情需要她离开了,至于说圣门的事情,有肖夜以及檀音在,应该用不到她,等需要她的时候,他们也会找上来的,不用着急。

琴娘自己在家中做着绣活,难免会觉得寂寞,养一只瘸腿的兔子刚好,这样以后她有事情要离开的话,琴娘也有事情做,不至于整天坐在那里做绣活。

这东西是很累人的,闻人奚自己又不是没当过绣娘。

她还当过顶级绣娘,清楚其中的辛苦。

当然了,以她现在的身体,让她控制着手指做那么精细的事情,肯定是不行的。

“昔昔?”

到了山脚,闻人奚抱着兔子往流民落户的地方走,如今的闻人家就在那边,结果没走几步就听到了身后叫自己的声音,回头就发现是跟着琴娘学绣活的兰姐儿。

她之前不能见太阳的时候,一直撑着的纸伞还是兰姐儿的爹专门给她做的呢,只不过后来她不怕太阳后,那伞就被收了起来。

“兰姐姐。”

除了琴娘自己,所有人都知道闻人奚是琴娘捡回来的孩子,并不是她的亲女儿,不过大家也都将闻人奚当做琴娘的亲女儿看待了。

兰姐儿手中还拎着一个竹篮,里面放了一些柔软的干草,干草上则是十来个鸡蛋,看到果然是闻人奚,兰姐儿立刻快步上前。

“婶娘前两天还跟我提起你,不知道你在先生那边如何了,如今你回来,她一定会非常高兴的。”兰姐儿脸上带着笑,看到闻人奚怀里抱着兔子,顿时有些好奇,“这是你买的?”

除了闻人石,没人知道闻人奚才是那个真正的神猎手,自然不可能相信一个五岁小孩能够抓到兔子。

“嗯,回来的路上看到,它的腿不好使,受了伤跑不快,我想带回去给娘养着,娘应该会喜欢。”闻人奚直接顺着兰姐儿的话说了下来,没有反驳。

毛茸茸,可可爱爱的兔子嘛,养着也很有意思的。

见兰姐儿依旧盯着怀里半大的兔子看,闻人奚以为她想摸摸,小女孩儿总喜欢这种可爱的小动物,喜欢也正常,于是就举起了兔子,“兰姐姐要摸摸看吗?它很乖的。”

“诶?”兰姐儿愣了一下眨眨眼,咽了咽口水,“所以这不是你买回来给婶娘补身体吃的啊?原来是想要留着养的吗?”

闻人奚:“……”

所以你盯着我的兔子看,不是看它长得可爱,而是看它长得比较香吗?

大意了。

闻人奚一时间有点哭笑不得,也反应了过来自己误会了,觉得自己真的有点傻。

饱暖思□□,吃饱喝足了才会想其他的,兰姐儿跟着一起从淮波府逃荒到长河村,一路上差点饿死,又看着那么多人倒在路上,对她来说,看到兔子首先想的绝对不是这兔子好可爱,而是这兔子吃起来好不好吃。

生活无忧无虑,才会去考虑其他。

兰姐儿现在不至于吃不饱,但绝对说不上是吃得好,难得的肉食可比别的要重要多了。

“这要看娘的意思了,如果娘想吃兔子的话,也可以,之后去村子里看看抱一只小狗回来就好,还能看门护家,平时娘遇到事情也能保护她。”

越想越觉得这样好。

所以……这兔子,不如,就给琴娘补身体吧。

自己不在,琴娘估计也不会想要吃得好一点,而是将银子什么的攒着,好吃的也留着她回来给她吃。

“兰姐姐今晚来我家吃饭吧,到时候我们烧兔肉吃。”

“啊,这就不用了,我还要回去给我爹做饭,晚上有事情,昔昔你和婶娘吃就好。”兰姐儿扭过了头,笑眯眯地拒绝了。

虽然她很馋,但也知道如今肉难得,琴娘家里就琴娘和闻人奚两个人,小的小,弱的弱,吃点肉本来就不容易,兰姐儿才不会过去和她们抢,占他们的便宜。

于是,本该成为家中宠物,被好好养着的兔兔,就这么被决定了命运。

到了家门口,闻人奚开了口就叫。

“娘,我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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