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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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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高在上的仙人没有多余的慈悲心,也不会拒绝身后有人追随。叶孤城:很怀疑他是不是知道我的人设才敢如此坚持。要是常人,顶不过叶城主一波冷气袭击就会甘拜下风。叶孤城冷冷地看向司霄道:“即使死了也不后悔?”司霄道:“即使死了也不后悔。”仿佛立下庄重的誓言。叶孤城道:“好。”司霄眼中晃过一丝光,这“好”的意思是……叶孤城道:“你既然想要跟着就跟着。”他又道,“但是死是活,要看你自己的本事。”他能允许牛皮糖黏在自己身上已是极限,说多关注关注他简直是痴心妄想。司霄点头道:“如此便好。”陆小凤看看叶孤城,又看看司霄,两尊玉雕对视,根本没有他插话的余地,心里一阵干着急,连四条眉毛都跟着高高翘起。他干着急的对象自然不是司霄,而是他的朋友叶孤城。陆小凤相朋友不准,但是看陌生人却是一看一个准,他之前便觉得司霄绝非常人,甚至他能感觉到,这人的骄傲绝对不下于他的朋友叶孤城。能让一个骄傲的人像块牛皮糖似的黏上另一个骄傲的人 ,背后定然有什么缘故。但陆小凤也知道,叶孤城并不是因为这些小事就会动摇的人,既然他已经答应了就没有收回的余地,他实在是很骄傲的一个人,骄傲到不屑于为自己辩解,也骄傲到接受他人的请求。因为他有自信,自信能处理好一切,什么都无法动摇他坚定的心。叶孤城可以将司霄放在身边,但陆小凤却不可以不担心,他用捉摸不定的眼神看向年轻人,猜不到他在想什么。白云城主的车架悄悄进入花家庄园,又大张旗鼓地出来。按古代礼制“天子驾六,诸侯驾五,卿驾四,大夫三,士二,庶人一”,到现在的朝代,虽然不至于有非常严格的区别,但如同叶孤城这般并不在朝廷中有一官半职的人,也是不可用太多的马驾车。两匹颜色接近枣红色的马器宇轩昂,拉着车行走,懂行的人仅仅看一遍便失声叫道:“汗血宝马!”在阳光下,马的血液在血管中潺潺流动,枣红色的皮更加鲜艳,给人以流血的错觉。虽然只有两匹马拉车,但无论哪一匹都是万里挑一的好马。可遇而不可求的好东西竟然被用来拉车,实在是暴殄天物!魏子云混在人群中,充满血丝的眼睛紧紧地钉在叶城主的车架上,他还没有得到具体消息,关于小皇帝究竟是就在了花家还是随着看似处境危险的白云城主一起走,但他心中隐隐有所预感,皇帝选得应该是后者。他会知道,叶孤城的身边更加安全,如果才新鲜出炉的剑仙在剑上的功夫真如同所传言的一样。气派的马车几乎被拥挤的人群所包围,但奇妙的是,这些人却都没有越界,而是站在正好能让车辆通行的安全范围内,或好奇或探究的眼神全部都集中在偌大的马车上,视线仿佛已透过厚厚的墙面,穿透进入里间,看到了叶孤城的影子。江湖上没有秘密,自叶孤城对战江如画以来,有多少或成名或不成名的剑客想与他切磋一番,有的只是单纯的比剑,有的却存在着踩叶城主名声上位的心思,但奈何他藏得太严实,无论是怀有何种心思的人都找不到他。现在竟然大张旗鼓地出现在江南,可不就是一个好机会?一青年身背重将,忽然从人群中蹿出,站在路中间,赶车人手握缰绳赶紧“吁——”了一声,将马停下。此时他们已出主城区,围观的人也散了大半,剩下零零星星几个,光是看眼睛就知道他们个个都是习武的。习武之人的眼神,本就与平头百姓不一样,更亮,也更狠厉。青年道:“嵩山郭适前来讨教。”在说出自己的名号时,他的眼中划过某种骄傲的神采。嵩山郭适,这个名字就算是叶孤城都听说过,在西门吹雪过后,他本是江湖上最年轻也最有潜力的剑客。赶车人不说话,车停在路中间,片刻只有,终于有清冷的男声从马车中传来。叶孤城道:“你可知道剑客比剑的规矩。”不是生,就是死。郭适朗声道:“我当然知道。”他已是江湖一流的高手,死在他剑下的人没有五十也有一百,从背负起重剑的那一刻起,他便做好了随时赴死的准备。杀人者人恒杀之,这是他师父临死前教导他的最后一件事。叶孤城道:“即便如此,你也要比试?”郭适道:“朝闻道,夕死可矣。”叶孤城沉声道:“好。”马车帘子被掀开,一袭白衣的年轻人同样从车上下来,他的年纪其实并不大,也就是二十多岁三十岁的光景,对一个男人来说,这是一个很年轻的数字。但所有看过叶孤城的人,却都无法判断他的年龄,因为他的身上有一股超越时间限制的独特气质,没有少年人的冲劲,也没有成年人的疲惫,海外的仙人,就算时光在他身上,也是模糊的。叶孤城手持玄铁剑,剑锋三尺三,他定定看向对面的剑客沉声道:“以你的剑术,不出十年便可与我一战。”他对在剑道上有天分的年轻人,向来含有一丝提携之心,因为叶孤城知道,高处不胜寒,一个人站在高处,是非常孤独也非常寂寞的事情,而且,他又是一个珍惜生命的人,身为剑客的追求与人的部分分开,虽能理解对方追求剑道极致的迫切心情,但也少不得希望有潜力的年轻人可以多活几年。郭适也沉声道:“不必多说,拔剑吧。”他已感受到对方决绝的心意。叶孤城握住剑鞘道:“此剑乃海外寒铁精英所铸,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剑客都很看重自己的剑,因为那是他们的武器,他们的半身,在战斗开始之前理应报上自己武器的名字,这是最基本的礼貌。叶孤城尊重自己的对手,即使,他注定要死!郭适郑重将剑呈于身前道:“此乃昆仑镜玄铁所铸,剑锋一尺二,净重十斤八两。”是为重剑!风不动,云消散。空气现已凝固。围观人大气都不敢出,即使憋得脸色发紫,浊气也赌于胸中。仿佛他们一泄气,就能闻到血的味道。血色的花在地上绽放,一连串一连串,用手指尖触碰,有湿润的热度。没人能接下白云城主的天外飞仙,因为接下来的人,都已经死了。叶孤城将剑入鞘,头也不回,他淡淡道:“厚葬。”他杀的人,他便负责收敛,不仅负责收敛,还负责买一块上好的地,将棺材埋入地底,安享平静。叶城主是一个很大方,也很负责任的人。值得尊重的对手,都值得一口厚重的棺材,以及一块上好的地。车轮再次转动,扬起尘土,遮挡一地的血花。暗处,有人以目,一动不动地盯着地上的血迹看,他看的不是血,是制造伤口的人。天外飞仙,这样完美的剑法,他看一遍能模仿?不能模仿?骨子里忽然瘙痒得厉害,九公子一言不发,快步走进最近的房间。在看见那样的惊天一剑后,他总是要犯一两回病,发泄一两次的。叶孤城走进马车,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单独一人端坐在隔间的司霄竟然坐到他房间来,谁也不知道这件事是怎么发生的,就好像是冬天下雪,秋天刮风,夏日炎炎,春日百花齐放一样符合自然规律。司霄抬头看他,忽然道:“你不高兴。”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端正座下,笔挺得像一棵松树。司霄本不是一个多话的人,他的骄傲也不会允许自己热脸贴冷屁股,叶孤城不说话,他也不说话,两人之间又回到沉默。低头,看棋盘,但眼中的火焰却几乎能将棋盘洞穿。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为什么不高兴?叶孤城:啧,杀了个好苗子。讲道理,这些做剑客的,怎么就喜欢送死呢?难不成是因为太无聊了?第25章魏子云打听到了白云城主的住处。其实用不着他打听,偌大一个江南,偌大一个城,随便在路上拽一个人出来都知道叶城主住在哪里,不大不小一个三进出的院子生生给他搞成了宫殿,知名度怕是比皇帝老儿住的紫禁城还要高出一线。不对,不是皇帝老儿,是皇帝小儿。魏子云身后还跟着一连串的人,他们是皇帝的护卫,但只是普通护卫,剑术不够高明只能当人肉炸弹的那种,见他们的头儿竟然在小院子门口站立许久还没有进去的打算,不由出声道:“不进去?”魏子云沉声道:“闭嘴。”气沉丹田,很有气势。他带来的护卫都是自己一手带出来,可以百分之一百信任的那种,因为魏子云已经意识到,他们之中出现了叛徒,否则,皇帝的行踪怎么能被别人知晓?他自有一套判断方式,又敢于怀疑,比起手下的小护卫,更加怀疑一脸橘子皮的王安,一个健全的男人对太监总是有天然的敌意,可能是刻在脑海深处的恶心感使然,从第一天见到老太监时,他就觉得此人心怀不轨。所以他只带了自己最信任的人,单枪匹马找上来。魏子云深吸一口气,心中的激荡只有自己才知道。只要是一个剑客,在看见那样的对战后,心中总会有情绪翻涌。不错,当叶城主拔出他的剑,与嵩阳郭适遥遥相望时,魏子云便混在人群中。他本意,只是想跟着白云城主一路到他的新住处,却想不到,竟然能看见那样的惊天一剑。一剑破长虹,比阳光更加绚烂,更加辉煌,世界上绝对没有第二把剑能与白云城主的剑相提并论。这已是绝世无双的剑法。他的手蠢蠢欲动,因为它同样也是一把握剑的手,是剑客的手。朝闻道,夕死可矣,他是不是也有同样的追求?魏子云心神一定,将所有浮动的心思收回,他抬头,对一直虎视眈眈盯着自己的看门人道:“魏忠贤,望谒见白云城主。”魏子云,字忠贤,但他的字,江湖上鲜少有人知晓,只道“大内第一高手”是魏子云,却不知魏忠贤是何人。看门人用他老鹰般阴沉的眼看向魏子云,没说可以,也没说不可以,将拜帖一收,摇摇晃晃地走了,却不想又有一笑眯眯的年轻人紧跟而来。第一个看门人走了,自然有第二个看门人补上空缺。魏子云沉得住气,但他手下在皇城里养得心高气傲的下属却一定受不得,做惯了大爷,天天享受被小宫女小太监塞荷包的优待,乍一下堵在门口,嘴上就闲不住了。开口咕道:“什么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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