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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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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城主在心中不住地呐喊,你到底对我有什么意见有种你放马过来啊!这么暗戳戳地看他,如芒在背,实在是难受极了。花满楼全身心品茶,不说话,场面一下子冷下来。叶孤城不说话,暗戳戳盯他看的司霄也不说话,三人陷入了诡异的冷凝局面,但谁叫叶城主泡得茶太秒,花满楼被茶香所包围,根本想不起来调节气氛。车厢里的气氛,真是的很诡异呢!马拉着车哒哒哒地向前走,四只蹄子被打了铁掌,走起路来可快,也可精神。他们终于走到花家的大门口,被赶车人“吁——”地一声勒令停下,花家守门人面容严肃,举止镇定道:“来者何人。”伙计出世示一块玉牌道:“白云城。”守卫看过玉牌,表情一下子柔和了不止一个度,他道:“原来是白云城,失敬失敬。”语毕便让开身子,让马车进去。大门之后别有洞天,这何止是一个庄园,怕是比小镇还要大些,但秒的是,虽是华贵的园林,但处处却没有任何违制之处,怕是最严格的官员来看也只能不住点头。可见花家在庄园的修建上可谓是煞费苦心。司霄的视线透过车窗,大大方方地打量庄园内的建筑陈设,他是客人,到主人家做客自然应该欣赏美景。心中不住地点头,嗯,很不错。他是一个年轻的皇帝,一个年轻的皇帝能坐稳屁股下的位置总是需要一些手段,比如他清楚手下人的小动作却莫不发声,也知道南王与太平王并不是特别安分,现在看见花家富极却没有违规,心头竟然有了一股诡异至极的欣慰之感。偶然间看见司霄的叶孤城:……他也就顺势一回头,竟然看见对自己横眉冷对的年轻人望着窗外的景色,露出了慈祥而欣慰的笑容。叶孤城给他笑得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也就默不作声地看了窗外一眼,发现是非常正常的雕梁画栋,有婢女小厮在有条不紊地打扫。叶孤城深感荒谬,就这些东西也值得他笑得如此恶心?不是很懂你们年轻人的笑点。司霄并不知道,就他欣慰的一笑让自己在叶孤城心中的地位成功从“心机深沉”“来者不善”变成了“怪人”,不过如果他知道自己在明月似的叶城主心中是什么形象,估计会宁愿选择“怪人”的称呼吧?毕竟,这名词中并不含有纯粹的敌意。马车终于停下来,剩下的路,可不是车马能走的,而是要靠人实打实的两条腿,朗月等人是仆,下马车后便在叶城主的示意下先行离开,去打扫城主的住处,花满楼是主人家的儿子,自然要负责全程陪同,只剩下一个身份不明的司霄,进也不是退也不是。花满楼道:“司先生的伤口还没愈合,不如让花家的大夫好好看一看?”听见此话,他深深地看了花满楼旁的叶孤城一眼,眼神中饱含深意,道:“好。”叶孤城:???讲道理是花满楼再跟你讲话,你看我干嘛?小皇帝:因为你好看啊xd。许是为了赔罪,花家家主的态度好得过分,他一直站在风中等叶孤城。在路的尽头,没有屋檐遮蔽,暴露在寒风之中。此刻,东方的天已泛起鱼肚白,包裹圆滚滚身体的衣服已被露水打湿,他在这等着已有一段时间。古有周公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花家主人迎风站着,似乎也不是什么很值得称道的事,毕竟,他是来赔罪的。看见叶孤城,他便眼前一亮过分热情地迎了上去,圆圆的脸上推满笑容,却没有商人特有的狡诈精明,而显得热忱非常。他道:“叶城主来了。”叶孤城矜持点头道:“来了。”他的态度可以说是非常得冰冷,不像是来谈生意的,倒像是来砸场子的,但花家主却一点都不在意,不仅不在意,脸上的笑容还变得更加热情。世人都道白云城主叶孤城是海外仙人,没见到他之前还心有怀疑,认为传言有夸大之嫌,但等见到真人却发现不仅没有夸大,反而还不足以用言语描摹出叶城主万分之一的风采。这样的高手,只可做朋友,不可为敌人。全天下赶着上要与叶孤城结仇的,怕只有南王一个,恰好,叶孤城也十分想和他结仇。和南王闹翻了,他那个滑天下之大稽的狸猫换太子计划,自然就与叶孤城瞥了个干干净净。叶孤城低头,看见花家主被露水打湿的衣角淡淡道:“夜露深重,还请花家主保重身体。”语气虽不冷不热,已是表态。果不其然,挂在圆圆脸上的笑容又扩大两分,他道:“舟车劳顿,城主请先休息,等明日花某定然摆宴,为叶城主接风洗尘。”叶孤城道:“不必,粗茶淡饭即可。”他向来不喜觥筹交错的局面,而且宴会?云龙混杂,南面有什么心怀叵测之人混入。叶孤城是来谈生意的,他追求的是速战速决。他可看重效率了。司霄趴在软塌上,任凭大夫帮他包扎伤口,他能感觉到,花家请的大夫虽然手法熟练,在医道上浸淫多年,但就看伤的本事,未必比叶城主手下的婢女高一些,他见过无数大内医者,能超过岚风姑娘的寥寥无几。他的表情还是端着,但思维早就飘向了远方,从知道叶孤城要来江南花家开始,脑子就不断地运转,他猜两家人之间一定有笔大生意。他对江南花家的了解来自于他们的地产,但小皇帝也清楚,他们家能有这等规模靠的是世代积累,手上清清白白,这一代子弟也无人在朝中做官,虽有一二相识之人,却很安分。真正不安分的是他的“佳人”。凭借出色的观察本领,以及皇家人特有的巨大脑洞,拼拼凑凑,他差不多也猜出了叶孤城的赚钱手段。白云城地处南海,很多年前尚且是名不见经传的小岛,但现在看白云城主,吃穿用度无一不下皇宫贵族,能让他在短时间内攫取大量的钱财,来路定然不会很正当。海运!两个大字落在了司霄的心上,朝廷几代以前便颁发禁海令,直到现在都没有撤回,但海运暴利,又加上断了不知道多少渔民的生路,虽然明面上取缔,但是按照活动却层出不穷。他清清楚楚,一直拘着不开放,是好事,也不是好事。想要有变动,那国库得先充盈起来,有足够的钱才行,想到这,司霄闭上眼睛。再看看吧。海外的仙人,不就是因为天高皇帝远,才可升仙的吗?就像是曾经不断被徐福所寻找的,扶桑岛上的仙人一样。陆小凤拎着酒壶从外面进来道:“叶孤城!”他喝得醉醺醺,脚步踉跄,但眼睛却很亮,很清明,拿着酒壶的手也很稳,一点不像常年被酒色掏空身体的男人,全身上下没有一处是不虚的。叶孤城也微笑道:“陆小凤。”久违见到好友,就算是仙人也会很高兴。陆小凤眼珠子一转,瞬间便看见了站在叶孤城身后的花满楼,他的笑容更加,喜悦之情跃然于脸上,他道:“看来我没说错,你们已经是朋友了。”花满楼也报以微笑道:“不错,叶城主是一个很好的朋友。”陆小凤将他的酒壶放在桌子上,一口接着一口地喝,他并不是传统的江湖好汉式喝法,一碗下去,半罐子都顺着脖子流进衣服里。陆小凤对好酒很珍惜,一滴也不肯浪费,全部都被他吞进肚子里。他平日里也很喜欢喝酒,但还没有一次比今天喝得更凶。叶孤城幽幽道:“我一直想知道一件事。”陆小凤道:“什么?”叶孤城道:“你喝了酒之后,两根手指头是否还与不喝酒时一样灵光。”酒会伤身,会损害人的意志,还会让人得各种各样的疾病,叶孤城要求自己的脑子时刻保持清明,所有从来都滴酒不沾。他不知道,陆小凤这样一个喜爱喝酒的年轻人,是怎么练出世界上最硬的两根手指头。陆小凤苦哈哈地笑了,他一点都不想用两根手指头试试叶孤城的天外飞仙,他只道:“我一般是不会喝太多酒的,只有在高兴时或者郁闷时才会喝很多酒。”因为就能让快乐的人更快乐,也能让忧愁的人忘记忧愁。叶孤城道:“那你现在是哪种。”陆小凤坦白道:“两种皆是。”他因为见到了朋友而感到高兴,同时,也因为撞上了大麻烦而苦恼。陆小凤他就是个麻烦体质,走到哪里,麻烦便跟到哪里。第24章花满楼道:“你又遇上什么麻烦。”陆小凤喝口酒,叹口气道:“一言难尽。”他身上大概天生长几段痒骨头,一日不同就烦得慌,花满楼出去寻叶孤城,他一个人窝在偌大的庄园中也难受,但又不能让什么人看见他出现在江南,免得让叶城主的旅途更加多舛,就算想要喝酒,也只能趁着夜深人静谁都看不到他脸的时候跑出去打。江南的酒和北方不一样,口味绵长,其中又属柳七巷十八胡同的王老爷家的酒水最为甘醇,九曲十弯八,酒家的铺面又偏僻,又小,旁边还是烟花柳巷,打酒的方法自然和别人家不一样。你在门口敲敲门,留下一个酒葫芦还有一把酒钱,到处晃荡晃荡,一柱香的功夫后来取,酒葫芦早已被装满,摇摇肚子大的葫芦瓶,里面酒水摇晃,发出“叮铃哐啷”的声响。王老爷家从来只卖一种酒,但就这种酒却回味无穷,陆小凤每次到这城市都少不得要喝上两杯。他挑夜深人静时去,还特意带上了自己最大最饱的葫芦,以及整整一锭的银子王老爷很实在,他收下了一锭银子,便将陆小凤的酒葫芦灌得满满的,晃荡甚至都听不见水声,只能感受到手上沉甸甸的重量。他心满意足地拿起酒葫芦,准备走人,回头,却发现一抹白衣,在这样很沉的夜,只能让人联想到鬼。但陆小凤却比见到鬼还要惊讶,他竟然不知道,此人是什么时候站在他身后的!那人站得不近,面容又被什么刻意挡住,陆小凤只能见到他亮眼过分的白衣,以及模糊不清的脸。他清楚地感觉到,那人正在看自己。陆小凤相信的东西很少,其中有花满楼的耳朵,也有他自己的感知,虽看上去大大咧咧,但他却是一个很敏锐的人,对周围的环境,对身边的人自有一套判断。他看人,或许不是那么准,但无自我意志的环境,却能分辨得清明。两人遥遥对视,打破寂静局面的是那莫名出现的白衣人,他以古怪的声音道:“你可知城南李季向哪走。”声音古怪,仿佛声带被人用剪刀戳了十个八个洞。陆小凤忽然感到一阵荒谬,此人用迷雾遮面,用秘法改变声音,竟然就是为了问路?这年头的怪事,还真多。他道:“这里是城北,要到城南李季想要往北横跨大半个城,看见五塘巷的标示后向东转第三个路口右拐走上个几公里便能看见李季的招牌。”虽然店铺早就在太阳落山之时就关闭,也不知道此人大半夜寻找店铺究竟有什么目的。陆小凤又道:“你要往城南去,为何在城北询问?”白衣人道:“因为我迷路了。”他即使迷路,语气都是那么得自信,那么得不容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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