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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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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条眉毛的男人当即就干笑两声,对方可能是随手一指,但他却不能随便一查。他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一定是个大麻烦。陆小凤在金铭灭前走了两圈,掌柜死得突然又蹊跷,伙计们一时不敢轻举妄动,有人找了只飞鸽,在他脚上的小竹罐里塞了写满字的张纸条。笼子打开,鸽子便如同脱缰的野马,扑棱棱打着翅膀,朝天上飞。他们这些伙计,大多是本地人。本地人,那是自然不可能知道金铭灭背后的老板,老板实在是太神秘了,谁都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进过店,唯一知道老板的,怕只有死掉的掌柜,还有月姑娘。月姑娘是个很美的女人,总是穿着一袭白衣,头上的斗笠半遮半掩,可以通过轻纱看见她一双盈盈水目。但她却不是一个温柔的女人,与她视线相接,便能看见其中积年不化的坚冰。没有伙计敢上前与她搭话,一是因为金铭灭的制度严格,二则是因为她实在不是一个好惹的女人,如果眼力好一点儿,就能发现她腰上缠着的并不是腰带,而是软剑。月姑娘用软剑收拾过一次地痞流氓,还是练过几天武艺的那种,毕竟,这么大的店铺,这么多的壮年伙计,要是没有两把刷子,怎么也不敢在店前动手。天子脚下的闹市区,江湖人士还是要收敛点的。能闹事的江湖人士,定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高手,真要定义的话,大概就是史官所说的游侠儿,奈何并不是行侠仗义的游侠,而是随意打砸抢的地痞无赖,脑子没有多少,只有一股蛮劲。金铭灭的背景够神秘,乍看之下似乎没人罩着,好像只是一家普通的店铺,伙计中没个武林高手,那掌柜看上去富态,但也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而不是深藏不漏的侠士。普通人手握重财,总是惹人嫉妒的,这伙地痞流氓不敢去有背景的别家,竟然就打上了金铭灭的主意。月姑娘刚从店铺走出来不久,就迎面撞上这伙男人,带头的是一五大三粗的壮汉,脸黝黑,眼角上有一道浅浅的划痕,据说早年当过“绿林好汉”,划痕是他的胸章。街头巷尾的百姓笑其为“黑癞子”,脸黑没错,但头上却有块不大不小的黄癣,因为这样这不大威武的特征,男人总是把发髻扎得高高的,好把黄癣藏在头发丝里。黑癞子看见月姑娘从店铺中走出来也不多想,只当她是普通的江湖儿女,口中还怕别人不知道他和弟兄们要干什么大事一样,喋喋不休,一直在念叨着金铭灭中有多少奇珍异宝,待他借两个出来花花又能换到多少金元宝。黑癞子道:“你们是不知道,上次东头的老匹夫买了个丁点大的簪子送给他秦淮河上的老相好,就花了整整四个五十两的金元宝。”说的那叫一个眉飞色舞唾沫横飞,就好像亲眼见到金铭灭的库房中堆满数也数不尽的金子。月姑娘听见他的话,当即就停下步子,但她没有说话,也没有出手,只是静静地站着,看着那伙人向店铺走过去,然后大呼小叫,虽然被身强力壮的伙计在门口挡下,却也惊扰了其中的贵客。一伙计道:“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黑癞子道:“你爷爷我管他是什么地方。”月姑娘又出现了,将缠在腰上的软剑解下来,握在手上,一句话都没说,冷不丁地挑断闹事人的手脚筋,她的剑用得很好,又很快,在江湖上的男人没多少能越过她排。伙计呆了,木头一样地憷着,盯着被白面纱遮掩住容貌的女人,就是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才嗫嚅道:“月姑娘。”其余什么话都说不出来。掌柜急匆匆地跑出来道:“竟然劳您大驾,真是对不住了,月姑娘。”他的态度很恭敬,哪怕是他老子站在面前,或许都不会如此低三下四。月姑娘道:“无事。”她走了,好像天上的仙女。陆小凤听完伙计的讲述,又拽了拽他引以为豪的两撇小胡子道:“那月姑娘多久来一次。”伙计道:“一月一次,不多不少。”陆小凤又道:“她上一次来是什么时候。”伙计道:“大约是一周以前。”陆小凤道:“好。”然后便出了店铺,留下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伙计。伙计追出门道:“你要去哪。”陆小凤回头笑道:“去找月姑娘。”第5章陆小凤从未见过月姑娘。在半天之前,他甚至不知道有这个人,穿白衣,戴斗笠,腰上缠着一把软剑,还是顶个的美女。不过,即使他不知道月姑娘,总有人知道。他站在小路边上,等一个人,虽然陆小凤认识的人没有那么多,但也没那么少,当他想知道某个人在哪里时,总有这样那样的朋友会告诉他人在哪里。来了,他的眼睛黏在小路尽头,一头又瘦又矮的骡子,哒哒的蹄子踏在黄土地上,传来声声闷响,但骡子实在走得很慢很慢,这条小路似乎永远走不到尽头。在骡子上,有个更瘦更矮的老头子,干瘪,头大如斗,像一截劈开的柴火。人还没到,远远就嗅到一股酒气,这人就像泡在酒坛子里长大的。陆小凤笑了,不由自主的,每次他看见龟孙子大老爷的时候,都要笑。孙老爷睁开他迷迷糊糊的眼睛,恨不得拿根小木棍支在眼皮下面。他用朦胧的醉眼白了陆小凤一眼,道:“阁下竟然迈着两条腿来找我,真是一件稀罕事。”陆小凤又笑了,他是个很爱笑的人,别人的话很容易让他发笑。他道:“我不是每次都要人从床上拖出去的。”比起天天泡在酒坛子里不清醒的孙老爷,陆小凤更像是一个混蛋,因为他不是每天睡在酒馆里,而是每天睡在妓院里。他爱银子,但挣的银子才到手就立刻花出去,很多时候很多人想找陆小凤,得先去妓院把他赎出来。陆小凤知道自己是个混蛋,而他还很得意。孙老爷道:“你总是给自己找麻烦。”陆小凤笑道:“才半天,你就知道我要来找你了。”孙老爷尖酸道:“只要出现在我面前的人,大多都是来找我的。”他很聪明,早就看透了事情的本质,无外乎又有人要给他送钱来了。陆小凤道:“我要约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孙老爷道:“可以。”这回他看上去一点都不醉,不仅不醉,还很清醒,“戌时二刻,南岗窑洞。”说完这句话又变回一开始醉眼朦胧的模样。一天中,孙老爷就没有哪刻是不醉的。明月夜,短松冈,戌时二刻,陆小凤已经在南岗窑洞等着,而孙老爷,也难得没有醉的颠三倒四,连步都走不好,起码,他不需要别人扶着,也不会摔个大马趴。陆小凤道:“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在这?”孙老爷又白了陆小凤一眼,其实他是一个很好脾气的人,起码在很多人面前,都像个龟孙子,但在陆小凤面前,他却总像个大老爷。他道:“既然我约好了,就肯定在。”说完,便佝偻瘦小的身躯,爬进窑洞。这世界上,除了小孩子,怕也只有孙老爷能爬进这么小的窑洞。“开始。”孙老爷的声音蓦地从窑洞里传出。陆小凤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先问道:“月姑娘是谁?”“月姑娘,自然是月亮上来的仙人。”回答问题的是大智,但他的回答未免讨巧了一些。陆小凤却一点都不生气,他只是静静地听着,然后又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他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回答问题的是大通:“既然月姑娘是月亮上来的仙人,金铭灭背后,自然也是仙人。”他话锋一转道,“只花五十两就想知道仙人的来处,未免也太便宜你了一些。”他依旧没有回答什么,但第二个问题的银子却已经用掉了。陆小凤笑了,快乐的,赞叹的,他又扔了五十两银子,这是今天他身上最后的银子,像他这样总要别人将他从妓院赎出来的浪子,身上总不会有太多的银子,因为银子都花光了。他道:“仙人的珠宝,从哪里来。”没头没尾的一个问题,但大通却沉默了。一阵风刮过,打在树枝子上,发出“呜呜”的幽咽声。“仙人的珠宝从南海来。”大通道,“只有南海才会产拳头大的合浦珠。”月姑娘只有在飞仙岛之外才是月姑娘,当她踏上飞仙岛的土地,便掀起斗笠,大大方方地展现在女人或者男人面前。飞仙岛的习俗说是淳朴也好,说是开放也好,男人和女人之间还是较为平等的,放在中原,大概会觉得这里的女人太有江湖气。打鱼人看见月姑娘,道:“朗月姑娘,城主还好吗?”善意的问候,却让女人面上的冰雪消融。她的笑容,很淡,却很美,那是善意的笑,汇聚着全世界的真善美。朗月道:“劳您费心,城主很好。”白云城的人,是不大能见到叶孤城的,除非是他极少有的在城中走动巡视,想要知道叶孤城的消息,还要多亏于在白云城中工作的男人或者女人。朗月是叶孤城身边的婢女,习得一手好武艺,又兼之精通珠心算,每月十五日都雷打不动地出海,替城主打理在中原的生意。他身边的另一婢女岚风出门不多,但一出就是远门,最远的时候能随着海船跑到扶桑,又或者是南辕北辙的西域。朝廷,是限制海运的,怕也只有白云城这样谁都管不到的海岛,才敢暗搓搓地搞些海运贸易,金铭灭中比黄金更加值钱的珠宝,有不少就是海运的附赠品。朗月在坦坦荡荡的大路上行走,终点是岛上最高大,最精致的建筑。像叶孤城那样的男人,合该住在最好的宅邸中,享受最贵的酒,穿最精细的衣服,连身后的婢女,都是最美的。朗月道:“城主。”叶孤城抬头,他身前摆了一方棋盘,上面白子黑子纵横交错,但却没有对手。他的对手,只有自己。叶孤城道:“朗月。”在亲近之人面前,他不像是天上的仙人。脸是硬的,但却有温度,而那双永远坚定的,有神的眼中,折射出的并不是高手的寂寞与孤独,而是淡淡的,人类的情感。他练的,是出世之剑,但又随时随地能够入世。高手,除了一袭白衣,一把剑,总要有其他的陪衬,比如说西门吹雪医书精湛堪比国手,叶孤城怎么说也要有点其他特长。他的医术还算不错,但也仅仅只是停留在不错,围棋,才是叶孤城最擅长的小道。如果他想在这一途上找到对手,多半要跑到紫禁城,据说这一代的皇帝好棋,大内之中又不少名震天下一时的高手。然而,叶孤城并不是为了下棋观人而下棋的,正如同他现在很有逼格的自我对弈,实际上也不过就是活动活动大脑,让它不至于生锈,归根结底,围棋对他来说是大脑风暴一样的存在。哦,还有一点,那就是装逼神器。叶孤城悄悄在心中给自己点了一个赞,角度完美,意境完美,今天他也是毫无死角的白云城主。朗月:真不愧是城主!辣么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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