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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老孙头走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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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府,前院。

褐色长衫温和儒雅的曹庸,与老孙头并立。

曹庸:“先生不打算见见他吗”

这个‘他’指谁,曹庸没说,但孙启毫自己心里清楚,他长长叹出一口气:“不见了,有些人自己和自己过不去,又何必叨扰,只会自讨没趣,常听人说,人生不如意事十之,能与人言说无二三,但我却觉得红尘滚滚,世间琐事不过就那三三两两,水酒一壶便能说出个七七八八,偏偏有人就喜欢把话憋在心里,或能与生人对谈一夜,却羞与亲人言之一二,可笑至极,可笑至极啊。”

说着说着,孙启毫苦笑摇头,举头望向天边,一脸无奈。

一时分不清他是在笑旁人,还是笑自己。

曹庸默然,安静的矗立在自己追求了半辈子的老人身旁,一同望向蔚蓝天际,二人身处西北,望的也是西北。

不多时,王令气冲冲返回前院,却只见到曹庸有一人,知府大人见他脸上挂着怒意,也愣住了,还以为自家闺女又和这个年轻人闹了些不愉快。

“小友何故恼怒”曹庸疑惑道。

王令:“那死老头子呢”

曹庸望着王令默然片刻,随后望向大门方向:“先生走了。”

王令呆立当场,心里原本那份气恼烟消云散,眼神中竟出现了一丝慌乱:“什么时候走的去了哪里”

曹庸没有立即回答他,而是将一封书信递了过去。

王令一把将信夺了过来,那封信被他攥在手里,原本平整的信封如同厕纸一般,被他弄得皱皱巴巴。

夺过书信后,他甚至都没低头看上一眼,便头也不回地冲出了曹府。

“爹,那人为何跑出去了”

王令当时怒气冲冲地说要找老先生的麻烦,曹霜絮不放心便追了出来,只留下樱桃一个人在厨房翻铲弄勺的准备午饭。

曹庸侧顾,瞧了曹霜絮一眼,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先生的碗筷撤了吧。”

说完他便转身离去,只是走了没几步忽地又停下了,扭过头来对曹霜絮补充道:“还是别撤了,让人去通知一下小鱼,午休来家里吃。”

前一句曹霜絮听懂了,有些失落,还没和九庵先生说上几句话,他便已经离去了,后一句曹霜絮也没多想,意兴阑珊地随便使唤了一个洒扫的家仆,家仆领命出门寻汤小鱼去了,而曹霜絮则有些消沉的返回厨房。

王令来到街上,目光顺着左右两边的道路搜寻着老孙头的身影,记得老孙头曾经说过,他要去缙州,缙州位属东北三州,那就是势必要走东门。

大抵确认了下方向,王令沿着主路,一路奔向城东门。

鬼老贼,招呼都不打一声就想跑路,让我撵上非捶得你下不来床!王令一边奔跑一边在心里怒骂。

路上行人不少,见一个乞丐在街上横冲直撞,行人纷纷避让,少不了还要骂上两句。

可直到恢弘宽大的城门呈现在眼前,王令也没看到那个熟悉的背影。

伫立在城门口,望着城门楼上大大的‘东门’二字,王令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真切的有了伤感的情绪。

虽然相处时间不长,但那些一起共度时光犹如幻灯片一样,在他脑海中一遍又一遍的划过。

他不是接受不了分别,只是不想分开的这么不明不白。

好歹打一声招呼啊王令心里五味杂陈,他对这个世界没有归属感,而老孙头是他唯一值得他真心相待的朋友。

他忽然心头一动,打开了那封被捏得不成样子的信封。

“小王令,老头子走了,你应该不至于会哭鼻子吧我一把年纪了,受不了分别时那股子矫情,我觉得你也不喜欢,索性就当你同意了,同意了我的不辞而别。

莫要忧愁,你我相遇本是缘分,虽说天下无不散的宴席,但我相信你我缘分未尽。

有时候看到你,就好像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所以我相信你将来定会有一番大作为,关于我的一切,你以后会有机会知道的,我此去前途凶险,把你留在青州是为你着想,你若有心,便为青州百姓多做一些。

当然,你若是懒得管那些,也不用勉强自己,人活着不就贪图快活几年谁也不是为了吃苦操劳才来到这世上的。

汤小鱼,是我故人之女,我也不多求,若有机会,麻烦你多帮她一二便可。

至于你以后如何,且看将来,你我若是还有重见之日,可莫要厮打我这把老骨头,老头子也是要面子的人。

道路且长,照顾好自己。

孙启毫!”

老不修,再见之日,定锤爆你狗头!王令在心里骂了一句,脸上却十分柔和。

一封离别信,短短几句话,却用了四页纸书写。

“浪费纸。”王令小声嘀咕了一句,用手将书信上的褶皱抚平。

这时,身后飘来几声呼喊,声音由远及近。

“王令小哥,王令小哥”

转身望去,一个曹府家仆打扮长相憨厚的壮汉,正气喘吁吁地朝他跑来。

“你是”王令问道。

憨厚的下人想回他一句,却感觉有些气短,忙俯下身喘了几口粗气,等他呼吸平稳后才说明了来意:“老爷不放心你,命我将你追回去,顺便和你说一声,饭已经好了,他们在府上等你回去。”

“回吧。”王令将那封信小心翼翼的收入怀中,路过那个家仆时,用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家仆急忙跟了上去,二人沿着来时的路,折返回曹府。

青州城,东郊,一处偏僻的山脚。

老乞丐正站立着,遥望着远处的青州城,脸上没有过多的表情,眉宇间却有着一丝温和的笑意。

一阵风拂过他年迈的躯体。

不知何时,一个身穿黑衣的人影,诡异的出现在他身后。

一张黑色面具,遮住了此人的上半张脸,鬓角发白,深邃的眼眸给人一种饱经风霜的破碎之感。从身形判断此人是个男子,目光在看向老人时,不自觉地黯淡了几分。

“义父,既到了青州,为何不与我见上一面。”男子的语气中有责怪之意。

老人没有回身开他,依旧眺望着远方的青州城。

“你心中郁结未解,又何必相见见了,又无话可说,就如此时此刻。”

黑衣男子不语,静静地望着老人的背影,只有看到他那身破败不堪已经称不上是衣衫的破布条,男子面具下的双眼才有了一丁点的波动。

孙启毫:“可以了,回去吧。”

“可是,义父”

孙启毫:“无需多言,当年之事错不在你,汤谷帆和杨慧也不会把错误归结到你身上,偏偏是你自己放不下心中的执拗,当初你自请入青州,我便知你心意,事情已经过去八年了,你也该放下了。”

黑衣男子默然,垂眼看向老人脚边的一朵白瓣黄蕊的野花,眼神里充满了自责与悔恨。

老人转过身,阔别多年,当这个义子的身影再次映入他眼眸时,却再也看不到那个潇洒持剑,性子张扬洒脱的少年,眼前只有一个被心中的愧疚压得再难上路的中年汉子。

“唉”老人叹息一声,有些心疼,也有些失望。

他掏出一坨用破布条包裹得严严实实的物件,这个东西王令很早就见过了,曾经还以为是老人偷藏的干馍,义正言辞的就想抢过来分吃,可是老人却说是一个已故之人留给他的遗物,王令知道后也就再不打它的主意。

已故之人

可不就是已故之人嘛,在孙启毫心里,那个活泼张扬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只剩下眼前这个活在面具下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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