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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吾送诸君入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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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id="tet_c">洞口下方如今已汇聚了百开号人,他们都向当那猎人,待吗猎物露出疲惫之际,他们会毫不犹豫的撕裂猎物,再吞噬,最后连骨头都不吐出来,当他们看到萧琴败了的时候,他们的跃跃欲试方才被理智所接管,眼前这男孩并不简单,可当他们再看到男孩右腹与右手被包裹着的伤口,再次露出贪婪的表情,如同鲨鱼闻到了鲜血的味道。

他们就这么看着萧琴走远,她手上拿着几根琴弦,一步知道脚印,没有再回头,下方的人也没有过多为难战败的萧琴,首先,她的身上没有任何值得出手的宝物,其次,她的狠辣用所周知,她还有战斗力,此时对她下手,只是一笔不划算的生意罢了。

人们被这个信号弹吸引而来,他们本以为面对的是那个受伤的七公主,却没想到半路杀出了个无名之辈,他们并不知道洞口那个男孩的跟脚,只知青衣魔头来时有光,离时不再狂。

随着人鱼混杂,已经开始有人认出来牧羊娃,不用看,那些肯定是托马斯的朋友,毕竟当初测试灵脉的时候他与那些天之骄子一样显眼,他零级别的灵根传出,人们有惊讶,有嘲讽,但还是没有人愿意做那个出头鸟进行石枪。

牧羊娃对下方叫嚣道:“此刻起,凡离开此地者,吾视汝无罪,一刻钟后,此处当寸草不生,吾送诸君入坟!”

既然已经成为了敌人,又何必留下任何情面,牧羊娃只不过是赠他们一言,推动他们的野心,提前点燃这片战场。

此话一出,果然有人开始坐不住了,可让牧羊娃没料到的是,第一支前来挑战的队伍除了领头人,身后皆是穿着托马斯学院之服,与此时牧羊娃一样的服饰,这便是同窗之情吗?与爷爷讲述的不一样,故事变了,还是因为刚入门,还未有感情基础之故?

领头人之人一袭红衣,五岁的男孩,手上握着一把镶刻红宝石剑身的剑,由下方走上洞口,踏着不卑不屈,还带着足够自信的步伐,他的气质类似于皇室子弟,走在人间,却又不似人间人,当然,并非骂他不是人,这算是自侍清高那一类的存在。

“皇室小侯爷前来赐教。”红衣上来就来了这么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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