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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山野游方李华,救不得天下,只救眼前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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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了吧?”

李易将竹笛还给二爷,只见对方闭着眼睛仿佛在回味着什么。

二爷睁开眼睛,赞叹道:“兴国啊,你什么时候有如此高超的技艺,比收音机里那些大师不差分毫,我当年果然没看走眼,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只是闲暇时的爱好,略懂略懂,而且我吹的就是你的曲子。”李易摇头,并非他谦虚,竹笛确实是他闲暇时的爱好之一。

5000年的时间,不可能都在修炼。李易也是有血有肉的人,也需要一些娱乐来调剂一下生活。

焚香、品茗、听雨、抚琴、对弈、酌酒、拾花、读书、候月、寻幽等等他都有涉猎。若说术法上李易没有强求,只做到自己最好的。那么娱乐的雅兴上李易就是随心所欲,没有任何的要求和目标,纯娱乐。

只是时间太久,积累太多,自然而然的就入道了。

意境就是乐器最高技艺的象征。

“……”二爷不知道是何种心情,半天憋不出一个字来,然后就忘记想说什么了。

“对了,你和那个女娃娃是什么关系?”

李易微微抬头,直视二大爷道:“你能看到?”

“好的曲子都有感情,老头子我吹了一辈子竹笛,虽然吹不出故事,但能听得出来。”

二爷神情罕见的认真,没有以往老年痴呆的迷糊。一涉及与竹笛有关的东西,他就不迷糊了。

他这辈子无妻无子,在李易的爷爷死后,就竹笛这点念想了。

“没想到二爷你竟然还是个伯乐。”李易笑了笑,回答道:“她是天剑宗的传剑人,我与她第1次见面在一处村落中。当时我正在给那里的人看病,她就像神仙一样飞下来说要与我切磋。我拒绝,她拔剑,然后我们打了起来。”

李易没有避讳任何东西,他也从来不打算刻意掩饰什么,不过也就这小老头会认真听自己的话。

“他们这些大宗门的弟子都有一个共同的毛病,把修炼当作一切,为了修炼而修炼,他们的话题永远是境界修为功法丹药诸如此类。这是一个教育问题,我们也有一些读书读到不能自理的人。”

二大爷问道:“天剑宗是啥?”

“类似五姓七望的世家嫡子。”

“女娃娃家世这么好能看上你,真是瞎了眼。兴国你可有家室的人,可不能乱搞。”

李易愣了一下,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说自己,可转念想想好像又没有错。

当时他只是一个隐姓埋名的野道士,她是打遍天下无敌手,让无数同辈望尘莫及的绝世天骄。理应他们是不会有太多的交际,自己为了省事也躲着对方,可她每次都能找到自己。一找就是几年,想躲都躲不掉。

若说练剑,自己在剑道造诣和天赋并不如她,不杀剑不及天剑半分。若说道法,他修的道与她不同,能代替自己的在天剑宗至少有双手之数。

为什么呢?

“可能真的是瞎了眼吧。”李易哂笑,重新闭上眼睛,旁边的二爷又拿起竹笛吹起来。

这一次又换了一个曲子,活泼悦雀,犹如两只鸟儿在树梢上戏耍。

那时李长生没有给雪夜任何东西,哪怕名字都是假的,她所求的论道练剑也没有。

为了让这一根筋的剑痴知难而退,李长生与她切磋的次数屈指可数。反倒是带她去游山玩水,去看凡俗的灯会,去观冬至的梅花,去吃开春的面食看尽世间繁华,唯独没有修炼。

晚上,二爷留下来吃饭。

“怎么有两个兴国?”二爷懵逼,可能无妻无子的他不知道什么叫儿子像父亲。

李父解释道:“二叔,我才是兴国,这是我儿子李易。”

“哦~”二爷声音拉长,“兴国你什么时候有儿子了?”

李父哭笑不得道:“都有了快三十年了,您看我这白头发。”

“咦?孩子他爸,你白头发好像变少了。”李母注意到丈夫几近全白的头发变成了半白,以前是白中夹黑,现在是黑中夹白。

李易默不作声的吃着馄饨,为了照顾二爷的牙口,今晚吃的馄饨面。

白汤泡在拇指大的馄饨,上边铺着很多碎猪肉,一些碎葱花做点缀,浓郁的肉香扑面而来。

浅尝一口,猪肉的香,馄饨皮的滑,然后是馄饨的弹牙。

想起来每年开春他们都会去吃一顿馄饨。古代的路边小馆没有这么丰富,但味道也一绝。

吃完晚饭,二爷被李父送回家,李易拿着木剑在院子里兜兜转转,思考怎么用微乎其微的灵气构建出一个法阵。

以传统法阵显然不行,贫瘠的灵气会将阵法瞬间吸干。好在李易略懂一点奇门八卦,改变风水使其聚气吸水,最重要的是奇门一成就不需要灵气。

夺天地造化的威能没有,但只是用来祛湿还是没问题的。

就在李易想动工时,他的电话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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