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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第四十八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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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忠心听话的家犬被喂多了肉,总有一天也会变成贪吃的野狼。

焦蕉现在就很后悔,早知道在他面前的是头披着犬皮的野狼,他就勉为其难地装一下乖。

至少不会添油加醋地说什么“有本事就来啊”。

然后那老流氓就真来了。

不过焦蕉最近也学会了一些新的招数。

比如在方屿行最情动时突然来上一句软绵绵的“我肚子疼”,方屿行就会慢慢缓下来。

脑袋垂在他颈窝,汗珠从发尾滴落,路过两颗茱萸时两个人都会颤一下,焦蕉不是呼吸最粗重的那一个。

一开始是娇嗔,后来得了趣,焦蕉就乐在其中,喜欢逗弄老男人,喜欢看那副欲望缠身却尽力克制的模样。

他承认,他确实又坏又贪玩。

只是有一样是真的——他的肚子确实越来越大了,活像个大号皮球。

十二月一号那天,应梁乔的邀约去看山水画大师夏徵的封笔画展,从前穿起来熨贴的白西服一上身,焦蕉舒展的眉心便皱起来。

肚子跟个小山丘似的,穿什么都不好看。

“丑死了。”对着镜子上下打量了一通,焦蕉蹙着眉,懒得再看第二眼,很快就脱下了。

他吩咐保姆将所有宽松的衣服都拿过来,挑挑拣拣,竟然没有一件可以将孕肚遮得完美。

忿忿离开衣柜时,最里侧用衣架挂起的t恤吸引了他的注意。

“这衣服……”

这t恤又大又长,几乎能遮住他的臀部,一看就不是他的。

看清颜色后,他终于记起来,这是跟方屿行初遇那会,方屿行借给他穿的那件t恤。

什么时候搁进柜子里的,他完全没印象。

保姆站在一边小心翼翼询问:“需要替您摘下来吗?”

焦蕉沉默了一会,理不直气也壮地道:“带我去方屿行的房间。”

怀孕前三个月,两个人一直是分房睡,方屿行自己的房间在二层,平时的换洗衣物也一直放在这个房间。

焦蕉走进去,毫不犹豫地走向衣柜,从中选了一件灰色棉衣出来。

选棉衣是因为方屿行没有花里胡哨的衣服。

选灰色是因为方屿行只爱黑白灰。

老男人的审美永远让焦蕉无法恭维。

梁乔等在门外,见焦蕉老老实实裹着冬衣出来,还有些不习惯。

“宝贝终于承认现在是冬天了?欣慰。”

他几乎要热泪盈眶,要知道,入冬两个月,眼前这小祖宗可是连秋裤都不穿,更别提这种厚重却保暖的棉服。

说来也挺奇怪的,那么怕冷的一个人,竟然能这么坚持要风度不要温度。

这和他从小认识的焦蕉大相径庭。

不过他出国的这些年,焦蕉身上发生过什么事、遇上过什么人,他并不清楚。

要是早些记起来就好了,梁乔想。

要是早点知道焦蕉的生命会因为他而永远停留在寒冷的冬日,他说什么也不会出国。

毕竟啊,焦蕉是他交到的第一个知心朋友。

小时候很穷,连买画笔的钱都没有,是焦蕉走过来,夸他有天赋,还把一张被那时的他当作天文数字的卡交给他。

阳光下天真纯良的笑容,他永远都不会忘。

可就是这样一个人,被谢家兄弟迫害,被谢云欺骗,最后将整个焦家都陪了进去。

他和焦蕉幼时初见是冬日,后来最后一次告别也是冬日。

瘦骨嶙峋的少年缩在墙角,身上还穿着夏天的t恤,脸色苍白得像地上的落雪。

他将自己身上的棉衣脱下来披在少年身上,一抬头,看见一个一如往日的笑容。

真好看哪。

可是他一个只会逃跑的胆小鬼,怎么可能配得上这个笑容呢?

焦蕉死在那年的冬天,走时唇角带着笑意,像是从未经历过人世的悲苦。

仔细想想,他好像很久都没从焦蕉脸上见过那种笑容了。

现在的焦蕉,笑起来自信又骄傲,像极了一朵亮眼的小玫瑰。

梁乔并不觉得突兀,甚至还在想,天真又无忧无虑的小少爷就应该是这样的。

焦蕉这样的人,就应该被所有人宠着、爱着,快乐幸福地到老。

一路绿灯,梁乔载着焦蕉来到云市最大的美术展览馆。

“也只有老头这样地位的人,才配在这样的殿藏级展览馆里陈列画作吧。”梁乔感慨了声。

焦蕉大体浏览了下走廊里装裱的山水画,随口道:“你也行啊。”

梁乔微怔,旋即绽开笑容:“有眼光。”

两人继续往前走。

门口冷清,里面人却不少,一个个穿得人模人样,凸显上层人士的优越感。

人群中央有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古稀左右的年纪,拄着根价格不菲的拐杖,穿着身墨蓝唐装,不苟言笑。

“以后再也看不着夏老的大作了,真是遗憾。”

“夏老的手艺千百年之后都不会过时。”

“诶,夏老的徒弟过来了。”

人群里有人说了这么一句,众人便朝着身后齐齐看过去。

只见在夏徵的徒弟身边,还有一位明显怀着身孕的少年。

“是焦家小少爷。”两个女人耳语,“听说他和谢家曾经的那个养子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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