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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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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说好不管怎样就不会误会她和兰登的吗?

“咳咳!”

糟糕,薯片碎片黏在了喉咙,异物引起的剧烈的痒感让林舒猛烈咳嗽,难受地虚眯起眼,找准桌上跑了气的小半杯可乐一饮而尽,终于从苦难中脱离。

卡萝尔完全没想到林舒会有这么大的反应,又是帮她拍背又是道歉,只是道歉最后还是好奇,询问继续。

“你还好吗?抱歉,芮妮,我有点太激动了,所以到底是怎么回事?”

“卡萝尔,我们是学新闻专业而不是学编剧电影,你的想象力未免太丰富了。”

林舒脸颊完全是红的,她哭笑不得的摇头,“你知道伊莉卡吗?兰登的母亲。”

“我当然知道,那个很有名的摄影师。”

“对,我是因为她才知道兰登的。”

何爱颖在她高一上学期和金慕结婚,下学期她就转到了收费昂贵的私立中学。

也正是在学校的摄影选修课上她知道了伊莉卡道尔顿,一个反差巨大的自由摄影师。

她是富有的温特博格大家族里的小女儿,和兰登的父亲罗伯特结婚之前,她曾经是纽约市里最美最高贵的名媛,无数政客富豪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而她每次出场的着装,也总能引起纽约乃至美国的少女们争相模仿。

和罗伯特结婚之后,她应邀成为当时发行量最高的时尚杂志的主编。

然而在她四十二岁那年,突然决定脱下水晶鞋丢掉名牌包扛起照相机成为一个自由摄影师。

林舒通过纪录片认识她的时候,她和一群摄影认识的朋友常驻非洲。

因为好奇,也因为羡慕她的洒脱和自由,林舒开始了解她更多的故事,也由此知道了她的家庭,知道了兰登。

“我高中的时候其实过得很不快乐,陌生的学校,陌生的同学,我在那里完全没有朋友,家里,也不能算是我的家。”

支撑何爱颖的是爱情,支撑她的,不,她没有任何支撑,是在死撑,为了妈妈的幸福。

“后来我想来美国留学,想成为记者都是受到了她的影响,她在纪录片里说的话激励了我,我也想学她一样,勇敢追求我自己的人生,我也想看更大的世界,我也想改变这个世界。”

卡萝尔由衷感慨,“太酷了!”

“是的,她真的很酷!”

“不,我是说你想成为记者的契机太酷了,你要知道我为什么想成为记者就……好,我可以说,但是你先答应我不会笑。”

林舒点头:“我保证。”

能忍住就坚决不笑。

卡萝尔悻悻地说,“我是看了一部爱情电影,里面的女主角是个记者,她和要采访的英国王子因缘邂逅,灰姑娘变王妃!我就觉得,好浪漫,那我要可以试试!”

“呃,就这么简单?”

“一开始就是这么简单,现在当然不是那么愚蠢的原因了。”

谁没有天天幻想浪漫姻缘从天而降的少女时期呢,当然都是可以理解的。

林舒努力憋笑,努力……不行了。

“哈哈哈,卡萝尔,幸好现在你想法变了,不然作为你的搭档我还要给你找一个英国王子!”

“不用英国王子,什么西班牙王储,挪威王子或者沙特石油大亨,长得帅又多金的单身男人我都可以。”

卡萝尔配合的接上玩笑,“不过,芮妮,我觉得你笑起来真的很甜诶。”

“嗯?”

话题转变太快,加上林舒笑得太大声,没听清卡萝尔说了什么。

卡萝尔没有再重复,而是问她,“对了,既然你高中就看过兰登的影片,怎么比我更不了解篮球?”

能说吗?

她其实看得不多,本来也只是好奇伊莉卡的儿子是什么样的人,结果一点开视频就被……某人的脸和身材吸引走了注意力。

唔。

不怪她,她真的看不懂篮球嘛,也不明白就一颗球抢来抢去有什么看头。

最关键的,18岁的兰登就已经够帅够有魅力,就算原先有一点想要了解篮球的趣味,在看见他的脸之后,兴趣转了180°的方向。

他当时没有现在这么壮,不过已经很高,穿着宽松的白色球服,在场上挥洒汗水,高高跃起扣篮的时候整个人像在发光。

球场周围都是为他尖叫欢呼的漂亮女生,而他也大方满足每个女生的热烈期待,技术过硬,场上谁也不能阻止他,谁也无法把那颗调皮的篮球与他分开。

好奇心让她去看了兰登的社交媒体,也看到了他当时的女友,是个非常漂亮的美国女生,咖啡色的长发,碧蓝色的眼珠,头像是她穿着白色拉拉队服的照片。

当时林舒看到照片第一反应就想着,没错,果然是这样。

就像所有笼统但百看不厌的美国青春电影,他是最标准的男主角。

多情英俊,明日的体育之星,是校园里最受欢迎的男生。

男生崇拜,女生爱慕,所以他的女朋友就应该是这样活力十足又健康性感的漂亮拉拉队长。

而因为现实的差距实在太大,她当时看兰登就像看大洋彼岸永远不会有交集的明星,没有一点私心。

思绪飘得太远,林舒慌张地弯腰握住鼠标,开始翻看着视频的评论区。

“咳,卡萝尔,我觉得我们可以选特洛伊做专访,他今年大三,打完应该就要参加nba选秀,我翻过了评论,他的呼声很高。”

“特洛伊?e……”

卡萝尔面有难色,对方的确是篮球队里最厉害的球员,如果说橄榄球有兰登,那么篮球就是特洛伊。

两人都是出了名的桀骜不逊的‘坏男孩’。

但是兰登的坏是来自于他难以被征服的魅力,是爱而不得的坏。

而特洛伊,则是他对谁都一样的臭脾气,是让人害怕的坏。

“他是有名的刺头,脾气特别凶,很难相处的,所以我从没考虑过他,而且,芮妮,他也是出了名的难访。”

“那不是最好吗,他难受访就表示他曾经接受的采访一定很少,这个人对于读者来说是有新鲜度的,并且他打完比赛就要参加选秀,我想他也需要一点造势。”

看出卡萝尔还在犹豫,林舒主动担下大部分的工作,“我们可以先试一试,如果对方答应,到时候我和他联系,采访的时候你负责拍照就好。”

“呼……那行吧,不过我觉得你这是无知所以无惧,如果你看到他本人说不定就会改变想法。”

“那我们要不要去看一场篮球赛?”林舒提议。

“要去,我要看海默!希望他到时候能多流一点汗,然后就能让我看到他撩起球衣擦汗的同时,露出腹肌……”

卡萝尔捧着红扑扑的脸蛋,“噢!我已经迫不及待了!抢票抢票!还有最后一场常规赛的票!”

出乎林舒的意料,篮球赛的票比起橄榄球的票来讲……实在有够好抢!

虽然这么说很对不起球员们,但是经历过橄榄球赛抢票的她觉得,有时候人气低真的不是坏事,就像追求心仪的对象,肯定是希望情敌越少越好。

最好,一个都没有。

-

从卡萝尔公寓出来已经是晚上十点,林舒在饥饿与劳累之间取舍,到底要不要去便利店买宵夜。

而妥协也不过是两分钟的事,脚比脑先行,等她反应过来,脚尖已经指向商业区的方向。

二月底的夜风很凉,从大衣每一道没有捏紧的缝隙里钻入,发誓要狠狠刺激人们不受保护的肌肤。

林舒紧了紧毛衣外套,她好想吃点热的食物,带汤最好,暖呼呼地喝下去,整个人瞬间温暖起来。

最后去便利店买了盒冬阴功口味的泡面和一袋奶油饼干,想了想,又去拿了块薄荷巧克力,毕竟是情人节。

“嗨,芮妮。”

突然出现一个男生挡在她面前,林舒吓得往后退了一步,“谁?”

天色暗得认不清人,而路旁的灯并不明亮,晃眼一看,只觉得对方有些面熟,但并不认识。

“真棒,看来是上帝安排我们在这里巧遇。”

男生身形有些晃动,站不太稳地对着她比出两根指头,“距离情人节结束前两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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