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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二 浴血重生洛哈特(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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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上面的描述的技巧很是绝妙,如果按照上面的技巧攻击,只要够得到,只要有恰当的时机,就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破坏一个生物的脏器,这对于大多数生物而言,不啻于必杀一击。

但是这个技巧在最开始就存在一个问题,要怎样才能够徒手插入一个生物的躯干内?你以为你的猎物都是史莱姆啊?!

……

我也许是疯了,也对,在遇到这种情况,我或许是早就疯了吧,只不过是到了今天才反应过来。

我照着书中的方法,一次又一次地向着野兽的身躯插去,至于结果嘛。要么是被它一爪子削断手臂,要么成功地碰到了对方的躯干,然后自己的手指被那坚韧的皮毛震断。最后总是会被它杀死,但是我也每次都乐此不疲地尝试。

反复死了很多次,在某一天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的袖子似乎有点紧,感觉怪怪的,于是我将袖子撩了起来,发现我的右臂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比左臂粗了一大截。

每次都是用的右手去攻击,锻炼的效果不会被重置?!

是啊,也只有一开始去图书馆搬书的时候会觉得累,后来似乎就没有什么感觉了,是我忽略了这一点。

但,这又有什么用呢?我无论怎么训练,也是赶不上狼人的。

突然,我想起了看过的一本书。

那是一本很古老的札记,鬼知道我是从哪里翻出来的,上面记载着在黑暗时代之前的一些事迹。

在那个时候,巫师就已经存在了,但是他们空有魔力却没有魔杖和魔咒,这导致了大多数巫师相较于麻瓜而言也只是有一些特别的能力而已。

一个强壮点的麻瓜持有武器就可以杀死一个巫师,那个时候的巫师也不叫巫师,而是被称作是魔鬼,毕竟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直到有一个巫师摸索出了用魔力战斗的方法,虽然很粗糙,但是却很实用,因为每个巫师的天赋不同,有些巫师擅长变化,有些巫师擅长制造爆炸,而有些废柴只会和蛇说话。

所以在当时形成了诸多流派,并在梅林那个年代之前和麻瓜们分庭抗礼。

我本来认为这只是一个有趣的故事而已,但是今天的发现却给了我启发,也许我可以锻炼,用巫师的方法锻炼。

在翻阅了大量资料以后,我得知,即使是在今天,巫师的天赋也是不同的,这从他们年幼时魔力暴走所造成的后果可以看得出来。

但是到了现在,大家都用魔杖与咒语施法的年代,天赋的不同并不是什么大问题,这一科强一点,那一科弱一点,这是很正常的现象。

但是估计很少有人如同我一样,会如此的特殊。通过我魔咒掌握的情况,我能够肯定,我的天赋是将魔力作用于生物的神经。

我能够很轻易地释放钻心咒,这说明我的魔力量并不贫瘠,而且从我开始学习钻心咒,到能够自如地释放,也就只用了一个星期。

我大概知道了分院帽将我放在了拉文克劳的用意,我不是个庸才,我只是天才得很极端。

虽然我能够使用的威力最大的咒语就是钻心咒,但是这对于外面那只怪物并没有什么奇效。所以我决定换一个思路,为何不强化我自己的神经?

疼痛,剧烈的疼痛,使我觉得自己的身体如同被千刀万剐,但是过多次的死亡,使得这些疼痛并没有让我感到太大的困扰。让人无法忍受的反而是痒,渗入骨髓的麻痒。

没错,我是在进行着魔力的探索,但是我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方向以及靠谱的指导。一切都只能够靠自己摸索。

但是我并不感到绝望,我现在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时间与生命。

无数次的脑死亡以及崩溃给我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我现在能够成功地提高自己的速度与力量。

一轮猩红的圆月照耀着霍格沃茨的古堡,妖异的月光从施加了魔法的礼堂顶倾泻而下,将整个礼堂映成了红色。

“嘿,小狗狗!”我看着背对着我的巨兽,愉快地打着招呼。

巨兽转过身,开始对我发起了进攻,啧,攻击手段真是单一,作为在它手上死过无数次的人,即使我不加强自己的反射神经,我也能够猜出他的攻击套路。

在它进攻的瞬间,我抽出了魔杖,钻心剜骨飞啸而出,这一刹那的疼痛还是让它僵硬了一下。

破绽!

我跨步向前,靠进它的怀里,磨炼过无数次的强化术发动,瞬间强化了自己的神经,久经锻炼的我早已能够适应魔力的强化,而不会是像一开始,将自己的神经弄崩溃。刺激着自己坚韧的神经,将平时更根本无法使用的力量瞬间释放了出来。

虽然我能够很清晰地感觉到我的指头都已经被折断,但是我的手臂,也成功地插入了它的胸膛,只可惜我的手指已经无法使用,没办法用出内脏攻击,但是我很确信,我已经插·爆了它的心脏。

看着同时刺入我胸膛的爪子,我不自觉地笑了起来,终于啊。扳回了一局!

“嘿,小狗狗!”同归于尽

“嘿,砸碎!”击杀巨兽以后,重伤不治而亡。

“嘿,臭东西。”成功击杀了,但是身体受损过重,干脆自杀得了。

……

“唔,我真是太蠢了,肌肉神经都是细枝末节,大脑和脊髓才是重点,没想到还有这么多的妙用,这次应该错不了了……”

“嘿,小毛蛋儿!”钻心剜骨,好的,破绽出现了,进步靠拢,不能够心急,要在接触的一瞬间再强化,好的,就是现在。

只要表皮和肌肉绷得够紧,就算是战锤击打也不能够伤我分毫,手臂已经加强了,现在就剩下。

内脏攻击!

我用特殊的手法抓住了巨兽的内脏,我看到他高高举起的利爪凝固住了,似乎是不能移动,我微微凝神,魔力形成的巨大力道喷涌而出,从我手插入的地方喷涌出了巨量的鲜血并夹杂着内脏碎块,淋了我一身。

但是,这次我丝毫未损。

这次,我一个人独坐在礼堂里,静待到黎明。果不其然,并没有重置,我依然还是坐在礼堂里,看着朝阳升起,终于结束了吗?

但我还是太天真了,我依然走不出去,我只是从被困在第一天的黄昏,转变为被困在了第二天而已。

等待着我的是更多的怪物。

我在战斗中不断地磨砺着,杀死怪物,或者说是被怪物杀死。反正死后又是从这一天开始。

随着我的杀戮加深,我碰到的怪物也越来越强,有些看起来是个人,但是打着打着就会露出尖牙。

有些看着很可爱,比如蜷翼魔,但是会一言不合就扑过来吸我脑浆。

还有身高五米,浑身长毛的五足怪,他们更喜欢将我生吞活剥。

但是他们最终都在我不停地战斗与死亡中,找出了破绽,被我撕裂内脏而死。怪物在变强,而我,会变得更强。

逐渐地,我也在漫长的猎杀生涯中找到了规律,也找到了属于我的战斗节奏。而且在某一次的探险中,我意外试出了校长办公室的口令。

里面除了甜食就只有一顶分院帽,在这个诡异的世界里,分院帽似乎也死了,它再也无法唱歌了。

一天心血来潮,我将分院帽戴到头上,我问它:“嘿,分院帽,你后悔将我分到拉文克劳吗?”

分院帽还是没有说话,但是从它里面掉出一把剑,那剑好像是银做的,但是比银更硬,也比银更重。所以它将我砸得头破血流。

虽然被自己的鲜血糊了一脸,但我仍然乐地哈哈大笑,实在是太有意思了。

顺带一提,这把剑真好用。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时间对我失去了意义。我只是不停歇地猎杀着,我也彻底忘却了要离开这里的事,直到有一天,我似乎在起床气还未散时,迷迷糊糊地杀死了一个穿着花哨袍子的人类。那件袍子有些眼熟,我似乎在久远的过去,有一件相似的。

如同往常一样,我静坐在礼堂里,将银剑横放在膝上,静待另一天的到来。但是在黎明前的那一刻,我的眼睛突然一亮。

怎么回事?怎么不是黄昏?

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我发现我正站在讲台上,眼前一个又一个的活人在教室里用笔在纸上写写画画。

不对,这些是霍格沃茨的学生,我回来了?!这里是哪?噢,是我的课堂上,那我的经历又算是什么?

这算是逃出来了吗?还是另一个更疯狂的梦境?

我恍然间看到了讲台上剩下的纸,上面写着:

1吉德罗·洛哈特最喜欢的颜色是什么?

2吉德罗·洛哈特最大的心愿是什么?

3你认为吉德罗·洛哈特最大的成就是什么?

这些是什么?好像在一个久远的记忆里出现过,那时,我好像是一个爱慕虚荣的骗子。

我站直身子,似乎有些模糊的预示提示着我什么。

我看向前面,在众多埋头书写的学生里,有一个人,正呆滞地抬头看我。

他看上去挺亲切的。

【作者题外话】:来吧,一次性看个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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