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鹅中文

阅读记录  |   用户书架
上一章
目录 | 设置
下一页

360 路线(1 / 2)

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问题反馈 |

《共青团报》是属于列宁青年团的机关报,也就是共青团的报纸,而《列宁格勒共青团报》,则是隶属于列宁格勒共青团的地方性机关报,人家这份报纸上要宣传报告列宁格勒战役期间涌现出来的英雄人物,谁还能提出什么反对意见啊?

不过有趣的是,在这篇旨在介绍英雄人物的报道中,竟然能够找到费比舍恩科的名字,尽管报告中没有涉及到这个人的英雄事迹,只是罗列出来的名单中,出现了他的名字,属于并不起眼,一个不注意就看不到的角色,但这篇报道的出现,本身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就像维克托此前考虑的那样,如今,费比舍恩科的问题已经不再是一个单纯、孤立的案件了,它已经成为了各方角力的核心问题,纠缠其中的利益方太多了,各自都没有退让的意思。

以高检、高法为代表的司法界,是将这件事当做了法制理论投射到现实中的典型案例,他们需要让费比舍恩科为他在战前的罪行埋单,否则的话,法制的观念就体现不出来,甚至是无从谈起。

军方那些在这场战争中逐渐登上舞台,并开始形成既得利益群体的集团,也要借这一事件发出声音,他们希望得到更大的权力,不希望继续受到了类似内务人民委员部、国家安全人民委员部这种部门的监督、限制。

日丹诺夫的列宁格勒派,希望借这件事正式把手伸到国家安全人民委员部,甚至是内务人民委员部中去,为库兹涅佐夫的任职,开创一个良好的局面。除此之外,也不能排除日丹诺夫借此举来拉拢军方的可能性。

内务人民委员部现在反倒成了置身事外的没事人,他们当然更希望“费比舍恩科事件”搞个一地鸡毛的局面,如果高检和高法在这个问题上拿不出个好的结果来,那他们又凭什么举起法制的棋子,去限制内务人民委员部的权力?难道军队的人有权力逃脱法律的制裁,内务人民委员部的人就没有权力不依靠法律,却制裁那些应该接受制裁的人吗?

至于维克托所领导的国家安全人民委员部,说实话,维克托也想做个旁观者,但显然他是做不到了,因为对“格斯滕麦尔事件”的调查,直接涉及到了这个费比舍恩科,如果不把这个人审查清楚,斯大林同志交代的任务就完不成。

所以,捋一捋这个关系的话,如今维克托所领导的国家安全人民委员部,还真是与高检、高法站到了一个战壕里,而在他们的对面,则是军方的既得利益集团、列宁格勒派,甚至还要加上一个内务人民委员部。

这次回到莫斯科,维克托除了要参加国防人民委员部的质询会议之外,还要与贝利亚同志见个面,深入的谈一谈,他认为自己有必要说服这位委员同志,让他主动放弃内务人民委员部特殊委员会所掌握的特殊权力。

毫无疑问,如果贝利亚同志能够主动表明立场,他作为国防人民委员部的副人民委员,主动提出应该取消内务人民委员部特殊委员会的职权,那么,萨福诺夫与戈里亚科夫的工作就能容易的多。司法界推动“法制建设”,将不再是一句口号,而是能够真正的做到实处。

如此一来,对费比舍恩科事件的处理,也能有一个侧面的推动作用,什么叫法制建设,就是以法来治国,费比舍恩科既然犯了法,那么他就应该为此付出代价,接受惩罚,没什么好说的。

另外,维克托怀疑一件事,那就是直到现在都保持着沉默的斯大林同志,不可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他自己的看法,他也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看似简单的事件里,纠缠进了多少的麻烦。因此,他之所以直到现在都不表态,并不是没有态度,而是在看别人的态度,至于说看别人的态度是为了什么,嘿,维克托可不相信斯大林同志是个喜欢随大流的人,他应该是在面对这件事的时候,谁与他是观点一致的,谁与他又是观点相悖的。

撇开“法制建设”这个大问题,只看纠缠在这一事件中的各方利益:

高检和高法希望能够取消内务人民委员部特殊委员会的特权,取缔该部门在逮捕、审查、宣判三流程中所掌握的一应权力,从而将司法权收归高检和高法,同时,也给内务人民委员部套一个缰绳。

高检和高法的这种诉求,站在斯大林同志的角度上考虑,是不是应该满足?满足了,对他是有利还是不利?对联盟来说,是有利还是不利?

在过去几年战争中,逐渐形成一个既得利益群体的军方,他们希望能够挣脱内务人民委员部、国家安全人民委员部对他们的束缚,从而掌握更多的话语权。

他们的这种诉求,站在斯大林同志的角度上考虑,是不是应该满足?一旦满足了,对他是有利还是不利?对联盟来说,是有利还是不利?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A- 18 A+
默认 贵族金 护眼绿 羊皮纸 可爱粉 夜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