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醒来,前妻没有去上班,等到8点多,她说拿上该拿的,一起去市政办证大厅。我说既然你答应了,就得明天去,因为得头一天在网上预约。她说你不早说,那你今天先预约,然后穿衣服就去上班了。看来她是平衡利害关系决定来帮我了,我心里升起无限的愧疚。
我俩拿着所有证件到了营业大厅,扫码测体温进入,拿身份证到取号机哪里取了号就坐在大厅椅子上等着窗口叫号,他和我都摆弄自己手里的手机,彼此之间再无交流。大厅里办事的人很多,由于疫情期间都戴着口罩。
等到窗口上侧显示我的号码,我就和前妻一起走到了同一个窗口。办事人员把资料翻看完后,说你俩现在是离婚状态,离婚时房子是怎么处置的?我们就把离婚协议拿出来了,办事人员看了看说解押可以,过户给男方过不了。一个是离婚协议已经盖了民政部门的公章具有法律效力。现在只有两种方式:一是你俩复婚,一旦复婚离婚协议自动失效,房子还是你俩共同所有,就可以顺利过户。二是你俩到民政离婚登记处看看能不能把离婚协议重新改一下,把协议改成给男方,也就顺理成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