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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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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过早饭,南息便回了私塾,今早发生的那事也没有太放在心上。

今天上午是另一位夫子教的课,不过其余人并没有心思听课,嘀嘀咕咕在说些什么,“筑球”“下午”“比赛”等字眼。

私塾分为天地玄黄四个等级的班,南息所在的是最普通的黄班,她所在的班没有什么朋友,也不知发生了什么。

到了中午,南息到私塾的饭舍吃午饭,里边只有粥是免费的,南息照例先盛一碗粥,再去打一个肉菜和一个素菜。

打菜的大叔对她倒是印象挺好,分量都比寻常多一点,南息感激地对他笑笑。

拿完菜后,南息找了一个僻静的角落吃饭。

私塾里的学子们一般都在食舍里吃饭,那种有钱富裕的除外。

刘秀英进来后巡视了一遍食舍,果然在角落里看见南息,打完菜后立马就过过去,“南汐啊,在角落里吃饭呢?我瞅瞅,你这吃得是啥呀?我从来没这么吃过。”

刘秀英嫌弃地啧啧嘴。

南息碗里一个肉片炒白菜,一个素炒油菜花,而刘秀英打的是三菜一汤,里面还有猪蹄和鸡蛋。

刘秀英在南息旁边坐下,南息不应话她也自顾自地讲,在她印象里,这个捡来的丫头一直沉闷寡言,会答话那才怪了。

“别说我这个做姐姐的不照顾你,很久没尝过猪蹄味了吧?给你尝下味。”说着,从碗里夹了个猪蹄尖就要往南息碗里放,南息皱了皱眉,端起碗往旁边移,猪蹄一下子掉在桌上。

刘秀英一下子发大火,扬声道,“你这人怎么回事,好心给你肉你不吃是吧?”

周围人一下子被吸引住,集中注意力关注这边,读书人要面子,难得可以看好戏。

刘秀英的目的无非是想让她出丑,变得自卑沉默而已。原身确实如她所愿,可南息早已看透了她的把戏。

呵,戏真多。

南息不欲同她计较,吃完饭就打算走人。

过来找南息的柳渭雨却突然开口嘲笑道,“不会吧,就这么丁点肉,你还好意思让别人尝?别人还未必看得上呢。”

柳渭雨双手抱胸,翻了个白眼,“真是丑人多作怪。”

周围人哄堂大笑。

刘秀英要面子,此刻脸涨得通红,却说不出什么刻薄话来,但凡在这里读书的人,都知道柳渭雨什么身份,不敢得罪她,只得落荒而逃。

周围人不敢看柳大小姐的热闹,都各自干各自的事去了。

只剩她们两人,柳渭雨在南息旁边看着她碗里素淡的菜色,也嫌弃地撇撇嘴,但态度诚恳,一片赤诚,“你就吃这个啊,走啊,跟我一起吃去。”

柳渭雨自是不在食舍里吃,庄子上的人会单独给他们开小灶,吃的要比这边好的多。

“不用,找我什么事?”

“呵,瞧你话说的,没事就不能来找你啊?”

南息吃完,放下筷子,笑了笑,“无事不登三宝殿,若不是有事找我,怎敢劳动你柳大小姐的大驾。”

“行行行,别寒碜我了,我直说就是,今天下午有一场筑球比赛,玩吗?”

柳渭雨说起筑球来神采飞扬。

筑球是比较盛行的一种娱乐活动,南息穿书的这个时代果真毫无逻辑可言,南息也无力吐槽,反正一切都是为女猪脚服务就对了。

从原身的记忆里得知,时下的筑球就是宋朝用球门的蹴鞠活动,从军中之戏演变而来。在专门的竞赛场地——鞠城,中间树立三丈高竹竿,上有“风流眼”,双方队员隔竿站立,以破过门多者为胜。

蹴鞠也就相当于现代的足球。

书中的背景是一个全民皆兵的时代,人人尚武,反倒显得不值一提。原文女主是个读书人,人家的娱乐方式是琴棋书画,这样子的比赛也就从没出现过。

当代人的世界观是,会踢球不算厉害,会读书才是真牛逼。

南息不置可否,一边收拾碗筷一边摇摇头,“我不会。”

“没事,我教你,记得去啊。”柳渭雨满不在乎地应道,说着挥挥手先走了,“我还没吃饭呢,先走了啊。”

然而走了两步,又不放心地回头叮嘱道,“下午记得去啊!”

南息无奈地摆手应是。

……

下午的课是柳夫子的,她一进来出了道题目说写完策论就可以下学,题目是孔夫子的“用舍行藏”。

南息记得很清楚,这句话出自《论语·第七章·述而》,孔子对颜渊说,“用之则行,舍之则藏,唯吾与而有是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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