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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1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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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默脸上明明白白地写着“难道不是”四个字,可他虽然笨,但眼神好得很,看到董思思脸色又黑了一分,小心翼翼地说:“我错了。”

呵,男人,果然不管是哪个时代,都是一样的。董思思也懒得问“你错哪儿了”,因为她知道,这笨木头肯定不知道。

“如果今天不是我跟你一起来,你跟那个巡警直接把人抬起来,一路颠着去医院,那伤者很可能会死。”

董思思缓缓地说:“陈默,如果这个人因为你们挪动伤情严重,最后没抢救过来,先不说最后判定如何,你觉得你有没有责任?你会自责吗?是不是又会觉得自己是煞星?”

人的心理是很复杂的。

陈默这十几年被歧视被虐待,不可能单凭她这短短的时间,就能发生根本改变,受过的伤想要真正愈合,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人命很重,要是今天真的出了什么事,他这一辈子都会内疚。

但同时,董思思也知道,陈默没有医学知识,如果乐于助人也需要门槛,需要十项全能,那这个世界上也许就没几个人有资格帮人了。

“我没有生你的气。”董思思看到陈默一脸疑问,她轻轻地哼了一声,撇过脸,嘟囔着说,“我说过会手把手教你的。”

结果,这才几天?不但什么也没教到,这笨男人还差点就要自闭一辈子了。

教人怎么这么难,回头等她穿回自己的世界,她是不是该考虑给人资部涨工资?

董思思说:“脾脏是很脆的,受到撞击可能会破裂。一旦破裂,平时再强壮的人也会倒下。像今天那个男人,看着好像只是摔了一下,但以那个出血情况,估计是要做切除手术了。”

陈默终于明白,自己媳妇为什么生气了:她在怪自责没教好他。

她怎么能这样想呢?她已经很好很好了!

他心里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温暖,像绵绵密密的泡泡,包围着他,柔软又细致,一点一点地修复着心头那些累累伤痕的裂缝。

董思思又问:“记住了吗?”

陈默眼眶有点发热,认真地点了点头,见她侧着脸,想到她看不见自己点头,而他又嘴笨,总是说不到位,心想还是得加上表情和眼神,三管齐下,让她最大感受他有努力的决心。

于是,他悄悄地挪了挪脚跟,转到董思思面前,认真地点了点头,真诚地看着她:“我记住了的。”

男人单膝蹲在她跟前,手肘撑在膝盖上,脊背弓出一个漂亮的弧度,微微往前倾,像一只守着自己窝窝的大狼。

从前他爷爷一家几口就曾经在这艘船上过日子的,这就是渔民的家,而现在,对于他来说,有她在的地方,才是家,而他要好好地保护她。

董思思没想到他还特地转过来。

都说认真的男人最帅,陈默五官深邃,一双眼睛长得尤其好,专注地看着董思思,明明不带半点情和欲,只为了让她看到自己的真诚,目光却还是莫名地显得深情。

董思思仿佛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心想这不会是自己单身太久,憋出毛病了吧?总不至于对着个呆瓜都把持不住。

为了展示自己真的记住了,陈默还将董思思刚才说的话,逐字逐句地背诵出来,那一板一眼的模样,像极了被老师点到名背课文的学生。

背完之后,他还自己又延伸了一下:“所以,我们平时也要注意,不要磕碰到脾脏,要是摔倒的时候,可以腾出手捂一下脾脏的位置,作为保护,这样就没那么容易出现危险。”

这是超预期表现了,董思思意外地看了陈默一眼,难得夸赞一句:“可以啊,没想到你还能想这些。”

陈默十分高兴,眼神明亮,如果身后有尾巴,这会儿早就欢快地摇起来了。

他又问:“那脾脏的位置在哪里呢?”

董思思之前在救人的时候,摸了伤者好几个地方,所以他不知道哪个才是。

董思思伸出手,轻轻按在他左腰子和胃底之间的位置:“在这儿,你自己按一下。”

随后她又简单地介绍了一下人体,主要是针对陈默平时打猎捕鱼时,最有可能面临的突发情况。

陈默听得十分认真,董思思发现他记性和悟性都不错,对他很是满意。

她看了看时间,已经快一点钟了,这个时候回去也差不多了,于是说:“就先说这些吧,回头再继续,该回去了。”

陈默点了点头:“好。”

一想到领证,他心里既紧张又兴奋,恨不得马上把船划回去。

船里被收拾得十分整洁,前舱也摆了张矮藤椅,藤椅坐面是藤条编织的密网,坐上去比板凳软得多,再垫层棉垫,就更舒服了。

董思思坐了上去,陈默拿出暖手用的小铜炉,之前烧好的热水就在保温瓶里,他直接把保温瓶里的水倒进铜炉里,用布袋裹好,放到董思思手里。

外面风有点大,但董思思不想坐在中舱,才在前舱这儿刚一坐下,一阵风刮来,她鼻子一痒,打了个喷嚏。

陈默怕她着凉,马上到中舱的竹柜里拿出一件大衣出来,披到她身上:“船头风大,还是多穿点儿。”

有了刚才戴镯子的意外,男人已经学会举一反三,知道衣服拿出来之后,还应该要给媳妇穿上了。

等董思思的手穿进袖子后,他又仔细地把衣扣扣上:“好了。”

董思思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又移开了目光,含糊地应了一声:“嗯。”

这男人,傻是傻了点,但其实也没那么差……

陈默拿起撑杆,熟练地开摆,船体缓缓离岸。

下午两点多的时候,陈默和董思思回到了海沙公社。

两人的婚事已经传遍了整个公社,成为这两天家家户户谈论最多的事情,甚至还有好事的专门蹲在公社委员会附近,看看两人是不是真的来办结婚。

许多人都在传,董思思是因为跟自己婶婶斗气,这才说要嫁给了陈默。甚至有人说,两人半点不般配,别说早晚离不离的问题,说不定去领证之前,董思思就要后悔了,连公社委员的门口都迈不进去。

放着一堆家底好的小伙子、有前途的知青不嫁,嫁给个凶神恶煞的穷鬼?除非董思思脑子进水了。

董思思远远就看到了那些探头探脑的人,嫌弃地哼了一声:“这些人真无聊。”

也就是在这个落后的年代,什么娱乐活动都没有,所以人才会这样吃饱了撑,特地过来围观别人领证。

陈默马上说:“我去把他们赶走。”

“不用。”董思思说,“让他们看呗,酸死他们。”

董大小姐对自己人一向不错,从不亏待。

以前在她手下干活的员工,不管是基本工资还是年终奖,都是业内最高水平,所以每年招新时,很多人挤破脑袋都想进去。

对普通员工都这样,对陈默就更不用说了,好歹明面上是她男人,就像中午他要把自己的肉给她,她也会让他夹回去自己吃。

进了屋关上门,怎么对他,是她自己的事,哪怕这男人又傻又笨,但在外面,其他人可没资格对他指指点点。

董思思心想,不就是说她不喜欢陈默么?简单。

她牵起了陈默的手,抬头冲他笑了笑,眉眼弯弯,又撒娇般地往他身上靠了靠。

任谁在这个时候只要看她一眼,都能看到她脸上开心又略带羞涩的笑容,眼里都是幸福的光,像落了满天星河。

别说其他人,就是陈默明知道她是做样子的,也几乎要相信她是爱他的,理智在沉醉和清醒间摇摆,像是踩在棉花上,整个人晕乎乎的,分不清东西南北。

就这样一个简单的牵手,让所有附近原本打算看戏的男人们,瞬间酸到了极致!

“怎么会?怎么会这样!”

“那陈默是给董思思灌了什么迷魂汤吗?”

“我不懂,那煞星到底有什么好的!”

……

就这样,在这些人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中,陈默和董思思走进了公社委员里。

从公社到生产队,干部们的思想觉悟都比普通村民高不少,也都抱着做人民公仆的心态。

这年头讲究自由恋爱,别说像陈默和董思思这种只是跨了个生产队,别的地方还有人跨城乡,跨南北,跨了半个华国谈恋爱呢!

“你们看,咱也不说远的,就兰工和他媳妇,不就是跨了半个祖国嘛,不一样过得好好的?还生了兰翔兰心两兄妹。”

“就是,所以你们也别想太多,日子都是自己过,不是过给别人看的,不用在意其他人说什么。要是有做得过分的,你们直接来公社这里就成。”

干部们一边给陈默和董思思办手续,一边宽慰两人。办理手续也没花多少时间,干部把证填好,盖上公章,交给二人。

陈默郑重地接过证书,仿佛那不是一张纸,而是世上最珍贵的宝物。

直到两人从公社出来,陈默脸上还挂着幸福的笑容。

他眼里带了点期待,问:“走了那么久,你是不是累了?”

董思思轻飘飘地看了他一眼,这男人,居然还耍起小心眼来了。她明知故问:“干嘛?”

陈默努力掩藏着心里那点小心思,强自镇定地说:“要是你累了,我……我背你。”

这点距离其实也没什么,董思思是大小姐是作精,但还不至于连走一点路都要人背,这里本来就没健身房,她一向都有健身的习惯,现在也只好走路当运动。

今天早上让陈默背,那是故意要气他那神经病伯娘而已。

“我不累——”董思思起了捉弄的心思,故意拖着调子说,果然看到了男人脸上闪过一丝失望,稍稍一顿,又眨了眨眼,瞳仁里都是狡黠,“不过如果你想背我的话,也不是不可以。”

陈默的眼神又亮了起来,长腿一跨,直接站到她跟前,转过身,蹲下,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他回过头看着董思思:“想背。”

董思思忍不住笑了一下,趴了上去,搂着他的脖子,在他耳边轻轻地说:“那就勉强让你背吧。”

少女的气息洒到他的耳蜗里,温暖又湿润,陈默的耳根唰地一下就红了。

董思思哈哈大笑了起来,拍了拍他手臂:“走吧,纯情少男。”

两人回到陈家村,村里不少人都养了狗,之前董思思嫁过来之前很少出门,就是因为直到农村人家大多养狗的,而她那便宜叔叔因为有鼻炎,所以家里没养狗,她才不用担心。

这年头养狗都没有拴住的,到处跑,但一看到陈默,就都纷纷避开了,像是看到了什么猛兽一样。

董思思把下巴搁在陈默肩膀上,懒洋洋地说:“可以啊,人形驱狗机。”

这词对陈默来说很新鲜,但他大概听懂了。

从前只有他亲自养大的旺福会亲近他,很多人说他“狗都不理”,也更加坐实了他煞星的名号,说心里不在意是骗人的,只是在意也没用,所以到最后也就麻木了。

但现在,他很高兴自己“狗都不理”,因为他媳妇怕狗,只要有他在,狗就吓不到她。

还没到家门口,兰翔就从自家门口探出头来,朝两人用力挥手:“默哥、嫂子!你们回来啦,快过来快过来!”

陈默背着董思思走进了兰家,今天他们两人去领证,兰家夫妇知道经过昨天晚上,对面陈继东夫妇肯定是跟这小两口闹上了,所以他们今天也特意早点回,还是让这小两口过来吃饭。

陈翠香正好端着砂锅经过,看到这小两口,调侃了一句:“唉哟,阿默知道疼媳妇,不错不错,到地了还舍不得放下来。”

兰志凌也笑着说:“好事儿,这样感情才好。”

陈翠香哼哼两声:“你当年背我可没背这么长的路。”

兰志凌无奈:“那我不是力气没阿默大吗?”

兰翔兰心哈哈大笑,陈默从耳根子红到脖子,这才把董思思放了下来:“我、我给三姨搭把手做饭。”

“哎,别别别,”陈翠香连忙拒绝,笑着说,“你好好陪思思得了,三姨还缺你这一手吗?”

兰翔也说:“哥,你托我办的事儿,我可都办好了,你跟我过来看看。”

兰心挽起董思思的手,笑眯眯说:“嫂子也一起过来看看吧,默哥可用心啦!”

董思思朝陈默递去询问的眼神,陈默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今天早上拜托兰翔,去赶集的时候,看看有没有鹅苗。”

本地养鸡养鸭比较多,因为鹅比这两种家禽都要贵,大伙儿能吃上肉就不错了,农村里没几个人挑着贵的吃。

兰志凌见董思思一脸不解,解释说:“阿默想得周到,你们不养狗,总要养点别的来看家。”

董思思一下子就明白了,南方这边看家一般是用狗,但在华国别的省份,也有不少地方养鹅看家,甚至有的地方还代替警犬,配合警察一起巡逻,保护地方安全。

兰翔走了三个镇,特意挑了五只个头大的狮头鹅苗,全都给买了回来,放到了院子里。

狮头鹅是最大的鹅品种,一般都能长到十二三公斤,要是养得好,最大的能到二十来公斤,展开翅膀后长度能到将近两米。

而其中,最神奇的地方在于,因为鹅眼的构造特殊,所有东西在它看来,都是微小的,所以它非常有自信,总觉得自己一口下去吞掉对方,干架从不退缩。

因此,大鹅的战斗力,可比狗强多了,牙尖嘴利,一嘴巴咬住后拼命拧,能疼死个人。有它的地方,村霸的名号绝对落不到狗子头上,别说狗和小孩,大人看到成年鹅,都不敢轻易惹的。

兰翔气哼哼地朝陈默说:“哥,我今天在二楼可瞧见了,今天你和嫂子出门之后,那俩狗东西在你们屋前面鬼鬼祟祟,要不是你换了门锁,他们肯定要进去偷东西了。”

董思思皱了皱眉:“这两人还真是贼心不死。”

几个人已经走到院子外面,陈默看了一下鹅苗,估摸了一下,说:“以后我带这些鹅去滩涂,让它们在那儿找吃的,能长得快一些。”

他自己亲手做的门,挑的是山上能找到的最结实的木头,门锁也是他自己亲手弄的,有信心不被伯父伯娘撬开,但他平时要出门干活赚钱,媳妇留在家里,要是那两人天天过来骚扰,肯定会坏了她心情。

有了这些鹅,到时候他在自家屋前围圈栅栏,让鹅守着,伯父伯娘如果一靠近,就会被鹅咬,也就不会来烦他家了。

滩涂是海边的潮浸地,在潮汐下,一些细小的鱼虾螃蟹,会被冲到滩涂上,沉淀的泥土也很肥沃,要是能在滩涂上放鹅,可比喂饲料糟糠强上不知多少倍。

平时没人这样放养鸡鸭,是因为滩涂不是什么人都能上去的,边缘没什么可吃,要是走得靠里面了,万一人陷在里面,像沼泽那样,那就有危险了。

陈默倒是不怕,因为他有经验,附近十几里地的滩涂带,他都非常熟悉,如数家珍。

晚上大家一起吃饭,董思思夹菜只夹离自己最近的,陈默之前就发现了她这个习惯,于是一开吃的时候,就先替她夹菜,引得兰家几口又是一阵调笑。

兰翔打趣道:“嫂子,咱哥这就属于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董思思抿唇笑了笑,陈默又闹了个红脸,瞪了兰翔一眼:“就你话多,我捧手里才不会摔着。”

他媳妇太瘦了,背着都没感到多少重量,他要是这都抱不稳,他直接一头撞到豆腐里去得了。

兰翔朝他挤眉弄眼,在遇上嫂子之前,他默哥什么时候脸红过呀?出门后就是整一个大冰坨坨,回到他伯父家又是哑巴软柿子,狗都吃得比他好。

陈翠香又朝董思思说:“思思,这也快过年了,我看,你俩过来跟咱们一起吃得了,也热闹些,不用对着陈默那伯父伯娘。”

她没有问陈默,因为她知道,这小两口里,拿主意的肯定是董思思,就算她问了陈默,陈默也是要看董思思的意思的。

董思思也喜欢兰家,干净、温馨,于是点了点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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