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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退场时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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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仙是王树民前一段时间的相亲生涯里的最后一个相亲对象,也是到现在为止,最靠谱的一个。

北新市本地的一个大专毕业,学历高不高低不低,长得干干净净,在一家公司当文秘,挣得不多不少,人不算聪明,可是没那么多小心思,踏踏实实,是过日子的类型。曾仙的父亲是王大栓的牌友之一,说起交情,倒还真有些。

贾桂芳一眼就看上这姑娘了,回来以后三令五申让王树民再约她出来,可是王树民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有点意兴阑珊。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对这姑娘有种隐隐的抗拒——曾仙什么都好,或者就是因为太好了?也许和这样的姑娘谈恋爱,代表了某些东西,某些他所惧怕的、会磨灭他潜意识里不愿意放弃的那种徜徉天下的自由和恣意的东西。

看见了曾仙,他似乎就隐隐约约明白,自己其实是有点害怕婚姻的。

每个人都出于某种原因,而有不同的情结,这些话,王树民不敢和贾桂芳说,老一辈的人不一定明白这个道理,贾桂芳会说,你都快三十的人了,怎么能还每天惦记着那些不靠谱的理想啊什么的?你不是十几岁的学生啦,要过日子啦。

偏偏曾仙似乎看他也很顺眼,姑娘今年二十四,正是青春年少貌美时,喜欢她的年轻小伙子们据说从□能排到地坛,可她就是一个都看不上,唯独对王树民青眼有加——理由是,在这么一个雄性文化泯灭的时代,这个当过特种兵的人给她一种特爷们儿的感觉,有安全感,看着靠谱。

彼此都知根知底,一般来说,贾桂芳已经开始琢磨着要把人定下来了,可偏偏出了王大栓的事情。

谢一刚好听说过这个名字——在王大栓意识不清的时候,还不忘拿这个寒碜王树民,心里“忽悠”地轻了一下。

可惜多年的职业生涯,早就把谢一的脸皮折磨得喜怒不行于色了。他只是轻轻地笑着点点头,把曾仙让进了屋,招呼她坐下,还给她倒了水。王树民从屋里出来,看见曾仙,有点不自在:“哟,小曾,你看这不巧的,我这正打算去医院呢……”

一边谢一已经在穿外衣了:“别忙了,今天我过去吧,你陪着人家坐会儿,大冷天的,特意来的。”

王树民抿抿嘴没吱声,曾仙却站起来:“谢大哥,你歇着吧,我跟王大哥去看看我叔,我爸还让我给他带个好儿呢。老交情了,本来早就应该去看看。”

谢一笑了笑没说什么,人家姑娘都开了口,拒绝总归不大好。

不知道是不是他刚毕业那会儿从事语言方面的工作时间太长,职业习惯太根深蒂固,对别人的言辞老师特别敏感,曾仙说“我跟王大哥去看看我叔,我爸还让我给他带个好儿呢”,一句话里总共没有几个字,她却说了四个“我”。

“我的”什么什么,传说是代表了潜意识里的某种过于自我中心的定位,传说……她这这种语气,代表了某种归属感,就是不把自己当外人的意思。

曾仙跟着王树民出门了,谢一把她没动过的水倒到了水池子里,双手撑在水池上,池子上面挂着的镜子里映着他那张酷似谢守拙的赏心悦目的脸,他自嘲地笑了一下。

忽然就想起小的时候王树民追在自己身后一口一个“小白脸”“假丫头”的样子。他一直觉得自己确实是不够男人的——哪个正常的男人有点鸡毛蒜皮的就前思后想这么长时间呢?哪个正常的男人会对别人有意无意的几句话咬文嚼字刨根问底地琢磨别人的意图呢?哪个正常的男人会喜欢一个同性呢?

蒋泠溪老笑话他老古董,那丫头大三的时候去美国交流了半年,给他传回不少同性恋游行集会的照片,大喇喇的文件名就叫:二十一世纪了,让性别去死。

西方的基督、中东的伊斯兰教,都认为同性恋是罪,我们中国人信教的不多,没有这些个教义约束,可我们有千年的圣人言,有埋在骨子里的天理伦常的观点。我们是最变通的民族,却也是最固执的民族。

数次人大会上有人提案同性恋婚姻合法,可是没人注意这个——咱们还有西部千里万里区域,那的人民生活在好像二三十年前的落后的环境里,还有十来岁出来打工的小童工,有无数在城市边缘的游离者,有基本生活难以保证的,有那么多苦难,那么多的问题——谁还有功夫管你喜欢男人还是喜欢女人呢?

从那天开始,曾仙出现在王家的频率瞬间高了很多。贾桂芳提起这闺女的时候,脸上总是带着某种饱含期冀的暗示看着王树民,担惊受怕了那么多年,是该让她抱抱孙子,带着一家人好好过的时候了。贾桂芳也五十多了,供电局女员工五十周岁退休,她已经退休了两年了,每天在家里也没什么事,该享受天伦之乐了。

医生说,王大栓的身体恢复得不错,他自己的求生意志也很坚定,挺知道保养,每天不用人提醒,就自己扶着病床锻炼。按这个趋势,说不定一个半个月就能出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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