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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五百零三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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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一开始攻击姚贾用秦国财宝贿赂四国君王,是“以王之权,国之宜,外自交于诸侯”,属于儒家王道之说,光明正大堂皇而至,任谁都挑不出毛病,就算姚贾知道自己是冤枉的,也要委屈巴巴的接受质疑,自证清白。

可坏就坏在,韩非后面不该揭人老底,俗话说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

人的脸都是代表着尊严,两个人大吵大闹的时候,事情并没有那么复杂,但是如果动手打吵,那事情就会恶化。但面对别人的辱骂,不同的人有着不一样的反应。

高情商的人会让自己非常冷静,而那些情商低的肯定逃不过一场打闹。这个时候的处境就很危险,打闹可以,但是千万不能打别人脸,脸是人的第一印象,如果你的印象被别人毁了,那还不找你拼命。

同理如果两人闹矛盾吵起来,一定要嘴下留情,千万不要把对方的短处全都说出来,一旦如此便等同当面打了对方以耳光,令对方大庭广众之下颜面尽失,再无回旋余地。

韩非之法,核心在于法、术、势三点。所谓法,既国家之法,用以统治黎庶;所谓术,既君王用以统治臣子的手段;所谓势,既权威时势,或许也可被翻译为权威性资源的配置,君王只有明势握势,才能驾驭国家,威服诸臣。而法术势的基本逻辑,似是扎根于性恶论,并在此之上,韩非相信人可被控制、计算与驾驭。他似乎认为人的行为,都是由三个因素作为导向的欲求、畏惧、不满。通过合理运用这三个导向,则可以控制与计算人。

别看韩非精通帝王之术,但在做人这方面他离李斯差着八条街都不止,他不满姚贾的做法,可以再心中骂姚贾,但不能再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尤其是在朝堂重地。

说姚贾“世监门子,梁之大盗,赵之逐臣”,这已经脱离打人打脸骂人揭短的范畴了,有点挖姚贾祖坟的意思,逼着姚贾不死不休。问题是韩非并没有做好充足的准备拿出确凿证据将姚贾一击毙命,秦王召姚贾质问,姚贾对答如流。说以财宝贿赂四君是为秦利益考虑,如果是“自交”,他又何必回秦国;对自己的出身他也毫不隐讳,并列举姜太公、管仲、百里奚等名人为例,说明一个人的出身低贱和名声不好并不碍于效忠“明主”春秋战国时是有所谓的“楚材晋用”,那是普通士人阶层,鲜见公族。齐国田氏,鲁国孔氏作为陈、宋公族的后裔都是在本国政治斗争中失败才被迫离开本国的。商鞅是比较特殊的一位,作为卫国公子,虽然有着极强的政治抱负,卫国作为小国无法让他实现政治抱负,于是前往魏国、秦国谋前程,但是即使如此,商鞅从来没有帮助秦国损坏卫国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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