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鹅中文

阅读记录  |   用户书架
上一章
目录 | 设置
下一页

第11章 日程(1 / 2)

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问题反馈 |

元夕把烤好的猪腿放在水里,拿过姆妈的石刀刮上面难看的黑色物质。这个方法她是和姥姥学的。姥姥是北方人,每到过年的时候都会弄这些。每次看到姥姥把黑漆漆的猪头刮得白生生的,她就觉得非常神奇。

然而,元夕在现代,除了上班,基本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二十几岁了,袜子还由妈妈洗。有了男朋友以后,由男朋友接替了这份伟大的工作。

来到这里,虽然生活环境恶劣,禹却是把她放在心上疼爱,从不让她干这些活儿。

所以,当她拿起姆妈的石刀刮猪皮时,只刮不到十下,胳膊就酸得抬不起来,主要是刀太过沉重。

她纳闷地扭头看那些还在卸肉的母兽,各个的驾轻就熟,动作行云流水般的轻快好看。难道她们的石刀不沉吗?

不知道。

反正她拿的这把很沉,估摸着得有十一二斤。

姆妈看出她的无力,接过石刀继续刮,没一会儿就把猪腿弄得白生生的。

事实证明,前世今生,她都是妥妥的白吃饱儿。

姆妈对于她的去毛方法表示异常赞赏,省时省力还很快,很骄傲的和旁边的母兽显摆,“禹的母兽好,什么都会。”

然后姆妈和元夕就接受到来自其他母兽们羡慕的目光和由衷的赞赏。

她们的语言还不太发达,用词相对匮乏,用来表示感情的,也只有好和不好之分。

能被婆婆当众夸赞好,元夕很受用。

要知道,现代社会的婆媳关系非常复杂,象亲生母女那样相处的凤毛麟角,多数是明里过得去,私下水火不相溶。

原始社会则好得多,只要能做对部落有用的事情,就是好,能多生崽,更好。

毕竟,打猎是个体力活,上了年纪的雄兽动作不再敏捷,也不能满山遍野地跑,总得有强壮的雄兽接班。

这样一来,生崽就成为部落得以延续和壮大的基石。

古时候的重男轻女有一定实际意义。

部落里很和谐。

肉烤好以后,放在大叶子上,所有的人围坐在一起,边吃边聊。没有筷子,没有餐刀,直接上手,抓起一块就啃,香得满嘴流油。

元夕来了这些天,基本习惯了这种吃法。她随便抓起一块,却被禹阻止了。他从自己跟前的叶子上挑了一块递给她,“吃这个,好的。”

她这才发现,禹面前的烤肉都是腿肉,别人面前的则什么样的都有。她忽然明白,这个部落里,只有禹能吃腿肉。

怪不得那天她给姆妈吃腿肉时,姆妈怎么也不肯。

原来,在这个时候,野人之间已经有了等级之分,属于文明上的一个大进步。

她救过的小崽也坐在地上,拿着一块骨头象模象样的啃。只可惜,没长几颗牙的小嘴儿没什么大用,半天也没啃下来什么,只不过在肉上吸肉汁。

元夕对于自己救活的孩子有种别样的感情,很想让他茁壮成长,怎么也不能浪费自己的一片苦心。

她拿起一块自己跟前的肉撕成细细的丝儿递给崽,“那个太大了你咬不动,来,吃这个。”

崽还小,不懂什么等级之分,接过她手上的肉,抓起一小捏放嘴里,用粉嫩嫩的牙花子嚼几下后咽下去,然后皱起鼻子给她一个特别可爱的笑。

崽的姆妈则马上跪在地上不断地弯腰说话,姆妈好心地告诉她:林在说你好。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A- 18 A+
默认 贵族金 护眼绿 羊皮纸 可爱粉 夜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