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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第五页 悬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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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苦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蚩,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亦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护借身命。见彼苦恼,若己有之,身心凄怆,勿避崄巇,昼夜寒暑,饥-渴疲劳,一心赴救,无作工夫形迹之心。如此可为苍生大医,反此则是含灵巨贼。

——《大医精诚》·孙思邈

1

夜色下,紧闭的门窗嘎啦嘎啦直响,十几张一模一样的脸,疯狂地朝墙上每一道缝隙里挤,胀满血丝的眼球,贪婪地往这座立在一片烂泥地上的铁皮屋里探看。

在这块位于新德里南部的土地上,时时刻刻都有闷热的怪味,从远处那片沉睡中的贫民窟里四散而出。

此地向来平静,因为住在这里的人每天只需要为一件事忙碌——填饱肚子。破屋与臭水沟之间,常有饿得哇哇大哭的孩子;也有推着旧自行车郁郁而归的男人,在妻儿期待的目光里,也只能无奈地摇摇头。每隔一些时日,就会有虚弱的老人在饥饿或者疾病中走完一生,也有一些年轻人,因为不堪生活的沉重,选择了最便宜但是最有效的老鼠药。

但唯一庆幸的是,起码他们还能看得起大夫。准确说,是有一位大夫愿意来看他们,总是不收诊金,离开时还会留下免费的药品。每次在那些感激但又绝望的目光里离开时,不苟言笑的他,只会留下一句话——淡定些吧。

问题是,现在的情况,很难让人淡定啊!

铁皮屋里,甲乙面朝着我,用后背紧紧抵住被疯狂摇动的大门,寒光闪烁的七尾墨已经从牙签盒里跳出来,握在他手里。如果不是我总拿牙签剑来命名他的专用武器,他不会严肃地告诉我,这把变换不定、雪光潋滟的半透明长剑不叫牙签,叫七尾墨。怪名字!

“再这么硬抗下去,这房子撑不了多久了。”一扇坏了把手的窗户前,敖炽双手死摁住它,不让外头的家伙钻进来。

“一分钟,我可以将外头清理干净。”甲乙从门缝里望了望外头,冷冷道。

“我只要半分钟!”敖炽白了他一眼。

我的背后,那活得悄无声息的男人走出来,摇晃的灯落在他灰白的头发与永远干净的医生袍上,说:“那些事,就拜托你了。”

“你倒很淡定。”我看看他,又看看外头那十几个人影,“你确定你要那样做?”

他笑笑:“我是医生。”说罢,他从怀-里掏出一张叠好的纸交给我,朝里屋看了看,说:“这个替我交给艾米丽吧。”

随着他手上的动作,一抹淡淡光华从我眼前晃过——他的腕子上,戴了一串“无论如何也取不下来”的月光石,起码在一般人看来,那就是寻常可见的晶石中的一种。乳白色,半透明的十三粒圆珠,随着光线的变幻,浮出一层幽幽蓝光,柔美温润,一眼看去,那就是自月色中摘下的最好的一片。所以,这种模样的晶石,一直俗称月光石。

可我知道,他手上这一串,并非“寻常”的月光石。他清清楚楚地告诉过我,这一串月光,有个专属于它的名字——月隐娘。

我也清清楚楚地知道,这就是我要的,第六块石头。

从南非到印度,从破天斧到月隐娘,这次的故事,让身经百战的老板娘都觉得十分坎坷,不知该从何说起。或许,应该从一只蚊子开始?!

2

啪!一只秋天里的蚊子,倒霉地死在老孙手里。山里的秋天总是特别长,蚊子比牛还大。

他摇摇晃晃走上半山坡,几棵老榕树抱着他的小院子,一地幽凉。

“吱呀”一声,破朽的木门被推开,他披着一身暗淡的月光,打了个饱嗝,靠在门框上,拴在腰间的老葫芦晃晃悠悠。

“还不睡?小黄都睡了!”老孙抹抹嘴,对着那个仍在桌前忙碌的年轻人说道。小黄是他们养的公鸡,晚睡早起,报时准确。

年轻人没有反应,专注地拿着柳叶刀,在一片翠绿肥厚的树叶上游走。他脚下的垃圾筐里,已经堆了半桶支离破碎的树叶。

“武昌打起来了呢。”老孙没有进屋的意思,就靠在那儿,自顾自地说着,“这一声枪响,皇帝这个玩意儿,怕是从此都没有喽。”

年轻人依然专注于他的刀与叶子,明亮的光线下,那张被山风吹得稍许粗糙的脸,棱角分明,五官俊挺,另有一种与年龄无关的沧桑之美,即便剪着最没有特色的平头,还是很耐看的一个人。

“你又把头发剪了呀?”老孙发愁地看着他的头顶,“都说别找村头的老王剪头发了,那老家伙剪出来跟狗啃的一样。我说篇篇啊……”

“为什么我总是无法将叶脉完整地剥离出来?”年轻人突然抬起头,手指中拈着一片残缺的叶脉,“老头,你是不是还有什么诀窍没有教给我?”

“别叫我老头,叫老师!”老孙瞪了他一眼,“没大没小。”

“你不叫我篇篇,我就喊你老师。”他把叶脉扔进垃圾筐,擦擦手,又重新取了一片叶子,“你说过,等我能用这把刀完整无缺地剥离出一片树叶的叶脉,才是真正的大夫。”

“好吧,第五同学。作为我现在唯一的学生,老师慎重地回答你,诀窍只有一个。”老孙很是卖弄地竖起一根手指,“淡定!”

“我并不冲动。”他瞟了老孙一眼,“你又拿瞎话骗我!”

“那是你还没搞清楚怎样才能真正地淡定。”老孙打了个哈欠,“你继续练习,老师去睡了。”

他埋下头,更加专注而细致地在树叶上练习,薄如蝉翼的刀片在叶脉与叶肉之间游走回旋,比画一幅工笔画还精细。

什么时候,才能像老师那样优秀,被无数病人称赞呢?!

就是这么个念头一滑而过,他手里的刀片一歪,一条叶脉断开,又失败了。

第五篇将刀一扔,有些躁郁地走到窗前。外头的夜色,正正是“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落英山下的景色,一如既往的幽静美妙。

跟在老孙身边学习医术已经快五十年,这老头带着他云游四海,繁华城镇,冷清小村,都住过。今年,是他们住到落英山的第五年,附近的山民们都喜欢他们,因为老头给他们治病从来不要钱。

微寒的夜风从外头掠过,他关上窗户,目光却长久地落在墙上的圆镜上。镜子许久没有擦过了,人照在里头,像笼着一层雾。他怔怔看着自己模糊的脸,这张脸,不论时光如何飞逝,也不会有任何变化。他已经不再是“年轻人”,而且,也远远不止五十岁。

他当然知道自己不是人类,但好笑的是,不是人类的命,却又要得人类的病。

没记错的话,他是在一片由无主孤坟组成的墓地里醒来的,被吵醒的。有好心人找了道士来为这里的亡者做法事超度,鞭炮声震耳欲聋。

他从梦中醒转,伸了个懒腰,无数闪亮的玉屑从他身上掉落下来。

思维很迟钝,记忆很空白,赤身露\_体的他,从一座坟茔后钻出来,将在场的人吓个半死。

然后,便是学习与流浪,从一个空白的人,学习如何接纳这个崭新的世界。

多尴尬啊,明明不是人类,却会冷、会饿、会受伤、会生病。为了赚钱果腹,他在风寒料峭的码头替人卸货,累到半死却被黑心的工头耍弄,说工钱要到三个月后才会有。

发着高烧的他,在工头趾高气扬的笑容里,默默离开了码头,不吵也不闹。

背后,离他越来越远的码头与货船,毫无征兆地冒起了黑烟,像是着了火,却又看不见半点火苗,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化成了灰烬,工头与所有来不及逃开的工人,在地上胡乱打滚,衣裳与皮肉粘在一起,嗞嗞作响,仿佛被熊熊烈火炙烤,很快命丧黄泉。

所有人都吓呆了。而这场事故,一直没有得到任何合理的解释,官府在报告上草草写上“火灾”,上报了事。

他病得越来越重,在模糊的视线里穿街走巷,毫无目标。没有钱吃饭治病,是不是可以去抢去偷去骗呢?

不可以。

他自己的答案清清楚楚,身\_体里好像有一种深刻的本能的意识,告诫自己,这样偷鸡摸狗求生存的行为是下作之举,他的身份,不允许。

但是,他的身份?他的身份是什么呢?到此刻也还是想不起来。

最后的一点力气,将他带到了一个饭馆前,昏死之前看到的最后一个人,就是老头。

那天他还是像今天这样,穿着不合时令的布衣布鞋,满脸褶子,一身药味,腰间拴着的棕黄色的葫芦,涂了膏似的油亮光润。

老头的汤药,给他捡回一条命。客栈里,吃饱喝足的他,看着专注翻书的老头,说:“我要跟你学医。”

“行啊。”老头眼也不眨地回答。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他成了老孙的学生。

老头说名不正言不顺,你还是要有个正经名字的。

他以为,会有多么“正经”的名字,结果老头皱眉想了半天,看了看手里的书本,一拍桌子:“有了!就叫第五篇吧!”

这叫什么破名字!

老头说,刚好看到第五篇,这就是天意啊!再说。“第五”本身就是个源远流长的复姓,多有意义!

“随便吧。”他摇摇头,看着老头手里的书,“那是什么?跟医术有关?”

老头把书合上,露出封面,嘿嘿一笑:“不是啦,是杨柳街上说书的小李自己写的小说,《春三十娘大战猪八戒》!好看哪!”

他彻底沉默了。

五十年时间,不长不短,老头的医术,他学到大半。用刀已是最后的课程,也是最难的一段。可是,老头从来不让他单独为人诊症,总说他还未到出师的时候。

五十年,除了脸上又多了几条褶子,头发又稀疏了大半之外,老头也没有多大变化。

他问过老头到底多少岁了,老头笑嘻嘻地说:“一千三百三十岁。”

他不信:“人不可能活那么久。除非你是妖。”

“我有长生术,信不信?”老头拍了拍那个不离身的葫芦,神秘兮兮地说,“等我翘辫子了,就把这个葫芦送给你。医道之精华,都在这上头。”

真是个满嘴胡话的老家伙啊,那个破葫芦他又不是没偷看过,里头毛都没有一根,大多数时候是作为水壶或者酒壶使用,有时候老家伙连外头没喝完的肉汤也会拿它装回来。

他揉揉酸胀的眼睛,视线从镜子上挪开,转身走到桌子前,深吸了口气,重新拿起了刀与树叶。

3

村里闹出了人命。

几个壮汉拿门板儿抬着一个溺水的妇-人奔到了他们面前。

不多时,另一拨人又背着一个面白唇紫、知觉全无的年轻女-子冲到院子里。

每个人都在焦急高喊:“孙神医救命!”

可是,这次连老孙都无能为力,一个跳河,一个服毒,送来得太迟了。

房间里,两具尚有温度的尸体各躺一边,各自的熟人拥在一起哭哭啼啼。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长相还算斯文称头,跪在中间,一边扇自己耳光一边疯子似的喃喃:“把我劈成两半就好了!劈成两半就好了!”

第五篇站在门口,看了两眼,转身走到院子里的石阶上,老头正坐在那儿喝茶。现在是中午,太阳很大,但总觉得不暖。

事情不复杂,男人在城里打工,赚了钱,便背着原配养上了外室。之后事情败露,男人欲与原配分手,奈何原配以死相逼,说只要分开她就去死,又不许男人正式纳妾。男人无奈,拖拖拉拉一两年,如今外室又心生不甘,非要男人给个名分,一路从城里杀到村里,两个女-人,闹得不可开交。

最终,气愤之极的原配投了河,不甘示弱的外室服了毒,留下这个不知所措的男人。

“真吵啊。”他坐到老头身旁,房间里传出的哭声一阵高过一阵。

老头不说话,喝茶晒太阳。

他沉默了片刻,问:“如果有种医术,真的能让一个人变成一模一样的两个人,你觉得好不好?若是有两个男人,这两个女-人就不会死了吧。”

“不好。无论怎样,不够淡定的人,出事儿是迟早的。”老头喝了一口茶,看着他,突然问,“你的叶脉能拨出来了么?”

“没。”他答道。

“你刚刚的问题,恰恰是你不能拨出叶脉的原因所在。”老头狡黠地眨眨眼。

他皱眉,想不通其中玄机。

“现在想不明白,将来总有一天会明白。”老头抹抹嘴,又把他的葫芦拿到手里把玩,“记得我遇见你的那年,海城码头上出了一场诡异的惨事,码头上的货船还有众多工人都死于非命。那种烧焦的味道,跟寻常火灾造成的味道有些不同。”

“是吗?”一只野鸟从墙边飞过,他扭头看过去,“你的鼻子很厉害。”

“我一生中靠气味分辨过的草药不下万种,再细微的差别也瞒不住我。”老头继续欣赏着他的葫芦,“你的身上,一直有那股奇特的味道。到现在也没有散去。”

阳光下,葫芦的颜色更深了,一块块的斑纹在它圆润可笑的身\_体上铺陈开来,形成各种无法解释的图案。

“你会把它送给我?”他岔开了话题。

“当然。”老头笃定地说,“都说了只要我翘辫子了,它就是你的。”

他一笑:“那你什么时候翘辫子,老不死的东西?”

“恐怕,就在一个月之后了吧。”老头微笑。

傍晚,那群哭哭啼啼的人才带着他们逝去的亲人,点着火把,缓慢地朝村子那边走去。

小院里终于恢复了平静。

房间里,老头端正地坐在灯下,铺开一叠宣纸,举着毛笔,写了一张又一张。

他知道老头又在抄经文,一篇篇整整齐齐的《般若波罗蜜多心经》慢慢摞起来,佛经中字数最少的一篇。老头抄得很仔细,字字工整,跟他平日里写的药房一样,一丝不苟。

一直抄到深夜,纸用尽,墨用尽,老头才叫他过来,把这一沓经文交给他,说:“烧了吧。”

“这么多?”他多嘴问了一句。老头一直有这习惯,一旦遇到回天乏术的病人,事后他总会为他们抄一篇经文化掉。

“替武昌城里那些娃娃也抄了一些。”老头揉揉发花的眼睛,“有多少战火,就有多少骸骨。”

他看着手里的经文:“那这些可远远不够。”

“有心就足矣。”老头一瞪眼睛,“莫非你真想累死我这把老骨头!”

他耸耸肩,去了院子。

心经化成的灰烬,被风卷到半空,四面八方地飘洒。

不需要任何火源,他就能“燃烧”一切他想烧掉的东西。老头知道他有这个本事,家里从来不买火柴,省钱。

回到房间,老头已经缩到床-上睡着了,鼾声如雷。

五十年来,他都是一个模样,治病救人,吃饭睡觉,没有大悲大喜、癫狂躁郁,平静淡泊得似一潭深水。

他走过去,替老头盖好了被子。

窗外的月色亮起来,落在他的左手腕上,一串乳白色的圆珠手串,荡漾着幽蓝的光。

他看着这串石头入神,除了老头,就是它陪自己最久了吧。从他自墓地醒来时,这串石头就在他的手上,无论如何也摘不下来。并不是手串勒得太紧,而是摘下来之后不到半秒,它又会出现在原来的位置,不论你将它扔到多远的地方,它还是会出现在手腕上。

它跟他,像是一体的。

4

一个月之后,老头真的死了。那一天,没有太阳,初冬的寒气刚刚冒出来。

老头死在睡梦里,安详得很。

头一夜,他给睡姿不对的老头盖被子时,老头还醒了一次,睡意朦胧地望了他一眼,没说话,只伸出一根手指,在他额头画了一个“一”字。

然后,老头翻了个身,打起呼噜,从此再没有醒来。

他把老头埋在院子后头那棵最老最粗的树下,立了一块粗陋的石碑。

石碑上刻了一行字——一个老头躺在这里。

不过在这行字的旁边,还有一行比蚂蚁大不了多少的字——如果你看清楚了这行字,说明……你踩到老头我的脚了!还不闪开!

这是老头很早很早之前就嘱咐过他的,说他死了之后,墓志铭就这样写,无需标榜功绩,亦无需悲悲切切。

暮色之下,山风树叶合奏出沙沙的声响,会黑的石碑就像老头平日里穿戴的衣衫,极不显眼。

他在墓碑前站了很久,目光在墓志铭上反复,最后,笑了笑。

只有老头这样的人才会干出这样的事吧。他一辈子乐呵又疯癫,为了哄怕苦怕疼的小孩吃药施针,他会拿锅灰把自己涂成大花脸逗孩子开心,分散他们的注意力;被瘟神笼罩,已经被划为禁区,只等官府一声令下就要被焚烧殆尽的村落,所有大夫都躲得远远的,只有他跑进去;当然也有救不回人的时候,死者家属悲痛欲绝之余,拿他做发泄对象也是有的,他额头上的一道疤,就是被失控的死者家属拿石头砸到。他居然都不躲,只说一句已尽力,节哀,便捂住伤口离开。

这个老东西,用各种事实证明着他的“淡定”。可是,一个有知觉有情绪的人,又怎能做到时刻如此?太难。就连不是人的他,也办不到。

又或者,这里头有什么诀窍,而老头一直没有告诉他?!反正,老头没告诉过他的事情有好多,包括他的身份,包括临死前在自己额头上写的“一”字到底是什么意思。到老头入土,他只知道他姓孙,甚至连这位“老师”的全名都不知道,其余的就更不用提了。于他而言,老头只留给他一身医术,一个葫芦,便再没有其他。

回到院子,收拾起单薄的包袱,然后像老头一样,把那葫芦挂在腰间,再背上药箱,他走出了院子。

没有通知任何人,只是觉得,应该出去走走了,随便去哪里。

从现在开始,他也是一个大夫了吧?!

5

外头的世界,也很不好呢。今天推翻了皇帝,明天又有人复辟,后天又有人出来抵抗,走到哪里都是枪炮的声音,随时都能看到雄赳赳气昂昂的游行队伍,反对这个,反对那个,走在最前面的,多是极年轻的面孔。你争我夺,血流成河,也是各个城市里常见的景象。所以,根本不愁没有患者。

他的诊金历来收得微薄,这是老头跟他说的,救回一条命,抵过千万金,诊金什么的,够一日三餐就行了。

认识他的人都叫他第五大夫,许多人都说他的姓名怪有趣的,一些调皮小孩还会问他,是不是他的哥哥姐姐叫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他总是认真地回答:“我没有兄弟姐妹,独来独往。”

他始终不及老头幽默。

时局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推移而平静,反而越来越乱了。烽烟处处,群雄并起,谁都想在这片土地上割下最大的一块肉,不管要为此付出多少人命代价。

他的医术,已经足够他将一帮庸医远远甩在后头,即便他还是不能从一片树叶中剥出完整的叶脉。

老头说他一日不能成功,就一日不能出师,这话是逗他玩儿的吧。看看所有被他就回来的人,哪一个不是对他千恩万谢,哪一个不是一口一个“神医”?

腰间的葫芦,已是“悬壶济世”的代言者。他看过这个葫芦无数次,它还是个葫芦,并没有半分与“医道之精华”有关。老头又在瞎说!

独行世间已近数十载,他厌烦了永无休止的炮火,厌烦了总是在一片血肉模糊里替人取出大大小小的弹片。空气里刺鼻的火药味道,让他咳嗽不止,对于病患的感激,也不像起初那样欣喜。

于是,他收拾起东西离开,这次,他往更远的地方走。

海洋的另一边,人类也变了模样,白色的皮肤,金色的头发,连眼睛都是蓝色的。不知道老头来没来过这样的地方,不过就算他来,只有咖啡没有烧酒的日子,也很难熬吧。

他的脸孔没有变化,变的只有头发与衣裳。没了村头的老王,他再也没剪过平头,自由生长的头发一旦过了肩膀,他就拿剪子随便的剪短,这让他的脑袋总是像一只乱糟糟的刺猬。在这座被称为london的城市里,不兴唐装长衫,男人们都穿着笔挺的西装与皮鞋,连当医生,都要一种被称为“行医执照”的玩意儿。

他不需要这些,他只需要一个可以吃饭睡觉,足够摆开一张长桌的地方就够了。

街角开杂货店的李太太,把杂货店楼上的房间送给他住,不收租金。

那一年,探亲回来的李太太与他搭同一条船往大洋彼岸,染上了严重伤寒的她,差点被作为病原体扔进大海,船上的洋人医生并不太将一个中国平民的性命当一回事。是他从几个无知的野蛮人手里,抢下奄奄一息的李太太,花了三天时间,将她自死神手里拖了回来。

救命之恩,只提供一个住处,李太太觉得十分不够。尽管她与丈夫经营的杂货店赚不了多少钱,可她还是想尽可能多的给第五篇一些报酬,但是全部都被他拒绝。他说,有个栖身之地,一日三餐,已经足够。

从此,他成了一个住在杂货店楼上的、没有行医执照的“医生”。来找他的人,多是同乡,很多是李太太带来的。在这个小小的圈子里,他依然是“第五大夫”,依然是“神医”。

那个葫芦,被挂在窗边,有点无聊地从雾沉沉的玻璃上眺望外头的景色。

如果那个微雨的下午,李太太没有将那个年轻美貌的女-人领到他面前,或许,后来的事都不会再发生了。

6

“烧退了!”

华丽舒适的房间里,年轻的卡特夫人抚着不足三岁的女儿的额头,又看了看温度计,惊喜地对第五篇说。

“嗯。那就好。”他收拾起药箱,又交给她一小包药粉,“温水调服。三天之后当无大碍。”

“为什么你可以做得到?”孩子的母亲接过药包,湛蓝的眸子不可思议地盯着这个衣衫朴素的异乡人,“我父亲与他的同僚们,用了各种方法都无法让洛丽娅退烧。”

“药不对症,自然无用。”他背起药箱。

“请等一下。”她从床头柜里拿出厚厚一沓钞票,放到他手里,“谢谢你。李太太确实没有说谎,你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医生。”

他从钞票里抽出两张,叠好放到衣兜里,剩下的全部放到桌上:“告辞。”

这时,房门突然被粗暴地推开,一老一少两个英国男人冲进来,年轻的那个,一上来便抓住卡特夫人的手腕咆哮:“你疯了?!找这样的人来给我们的女儿治病?神啊,要不是罗伯特及时来诊所通知我,我简直想不到你会蠢成这样!”

年老的男人打量了第五篇一眼,皱紧眉头:“安妮,你知不知道这样很可能害死洛丽娅?”

第五篇看也不看这两个男人,转身离开。

“站住!”年轻男人松开卡特夫人,一个箭步挡在他面前,“我是洛丽娅的父亲,也是格瑞林医院的副院长,现在不能让你走,如果我女儿因为你的原因有什么闪失,你是要承担全部责任的!”

“查尔斯·卡特先生,还有我尊敬的父亲,”卡特夫人冷冷地开了口,“你们为什么不看了洛丽娅之后,再来决定要不要对我请来的医生无礼?”

老人一愣,这才从愤慨中清醒过来,上前检查熟睡中的外孙女。很快,他微微张开嘴,一脸诧异。

“烧退了……脉搏与心跳都很正常。”老人抬起头,用惊喜但又有一点不情愿的语气,对那个叫查尔斯的男人说道,“洛丽娅没事了。”

查尔斯不信,直到他亲自为女儿检查之后,才愕然地抬起头,不知该说什么。

“对不起,让你受到这么粗鲁的对待。”卡特夫人走到第五篇面前,诚恳地向他道歉。

第五篇摆摆手,转身走出了房门。

“那个中国人是谁?”回过神来的查尔斯问他的妻子。

卡特夫人笑笑:“那你应该去问你忠心耿耿的罗伯特,他最擅长的,不是替你监视我的一切么?!”

“你……”查尔斯恼-羞-成怒。

“这些是他留下的吗?”老头子拿起第五篇留下的药粉,放在鼻子下嗅了嗅,对查尔斯说,“带回医院去化验一下,看看是什么成分。”

从头到尾,除了卡特夫人,其他人的重点都不在洛丽娅身上。

离开-房间之前,查尔斯低声对妻子道:“今晚的慈善晚宴,你与我一道赴会。出席这个晚宴的全部是医学界的翘楚,还有好几位是皇家医学会的首脑成员,你放聪明些,与我一起好好应酬。”

房门“砰”的一声被关上,卡特夫人面无表情地坐到床边,轻握着女儿的手,梳妆台上的镜子,映着她略显憔悴,却依然娇好的容颜。

安妮·斯图尔特才是她的本名,而斯图尔特一家,是这个城市里最耀眼的一群,从她的曾祖父开始,每一代都是济世救人、伟大高尚的医生。到了她父亲这一代,更是成为了最有名的格瑞林医院的院长。而她自己,也曾是医学院里少有的女高材生,只是还未能完成学业,便匆匆嫁给了查尔斯,成了年轻的卡特夫人。原因很简单,也很不堪,没人知道有着光鲜职业的父亲,是一个不折不扣病态的赌徒,地下赌场吞掉了斯图尔特家的大半家产,如果不是与卡特家联姻,斯图尔特家早该宣布破产。靠做木材生意起家的卡特一家,虽然富甲一方,却始终不被上流社会接纳,如今出了一个学医的儿子,不止娶了医界名家的女儿,还当上了格瑞林医院的副院长,卡特家终于有扬眉吐气的感觉了。

一个有名无财,一个有财无名,取长补短,彼此心照不宣。安妮还记得,自己是在老父亲声泪俱下的哀求里,才被迫同意嫁给那个只在照片里看过一眼的男人。

三年过去,查尔斯在事业上越发顺风顺水,连全国最权威最标榜医生价值的皇家医学会,也将他列入了新一轮的候选会员名单。

安妮轻轻叹了口气,起身从衣柜的角落拿出一个木匣子,坐到窗台前。傍晚的余晖晒到打开的木匣里,一把薄薄的手术刀,依然闪亮锋利。

这是她从学校里带回来的,唯一的纪念品。她的梦想,一直是成为一名优秀的大夫。可是,梦想最终成了一场梦。如今的卡特夫人,只是卡特先生身边的一个陪衬,生儿育女的工具。他不需要她做任何事,只要她随时配合自己,在外人面前做出夫妻恩爱的样子,让他更加确立一个良好的公众形象,就足够了。

她拿起冰凉的手术刀,试着在空气里比划了几下,最终还是将它重新关进了匣子里。

7

卡特夫人成了李太太杂货店的常客。她每次来时,都戴着鸭舌帽,穿着西装皮鞋,金色的长发仔细挽起来塞-进帽檐,晃眼看去,就是个俊俏的少年。

她来的唯一目的,就是跟在第五篇后头,像个好学的小学生一样问长问短,一边问,还一边拿小本子记下来,包括人体-穴-位图,她都仔细画下来。这些来自异国的神奇医术,常常令她惊叹不已。

对于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女学生”,第五篇不喜欢,也不讨厌,只要她问,他就会一五一十地回答,如何分辨草药,如何对症下药。总之,老头给他的本事,他都如实教给了她。她在医学院里学到的知识,也是第五篇未曾接触过的,作为一个肄业的医学院学生,她也很乐意将她所知道的东西,传授给第五篇。

一连数月,他们之间的对话,从来都只与医术有关。可是,你来我往,互相切磋,倒也不太乏味。有一次,这个女-人还带来了一部笨重的相机,非要与他合影留念,他拗不过她,与她并肩而坐,对着镜头,怎么也不好意思笑出来。

到了后来,如果她一连几周都没有出现,第五篇发现自己会情不自禁地朝窗外张望几眼。

这个志同道合的女-人,似乎成了他平静生活里的一个习惯,他习惯她拿着笔记认真倾听的姿态;习惯了她拿着药草往嘴里塞-,忍住怪味咀嚼的样子;习惯了她的皮鞋,踩在木制楼梯上的声音。

他能肯定的是,这个杂货店,是他离开落英山之后,停留最久的地方了。

这里的冬天,又--湿--又冷,白天的雾气,固执地遮盖住所有角落。

今天是洋人们的圣诞节,可是,她却蹲在杂货店的楼上,跟第五篇坐在一起。两个人盯着地上的小火炉出神,炉子上,放着一个药罐,褐色的药汤咕嘟嘟冒着泡,浓烈但又含着清香的药味弥漫了整个屋子。

他配置的特效伤风药,是这个冬天里最好的东西了,又便宜又见效,穷人们的最爱。

“你戴着那个,不觉得黑吗?”他头也不抬的问。

从她进来到现在,鼻子上一直架着一副墨镜,突兀得很。

“睡得不好,眼睛不舒服,不好见光。”她如是回答,下意识地扶了扶墨镜,故意岔开话题,“你的英文越说越好了呢。看来李太太是个很好的老师。”

他的余光,落在她的手腕上,一道青紫的淤痕,清晰可见。

趁她不注意,他突然动作极快地取下了她的墨镜,旋即皱起眉头。

她本能地侧过脸去,充血的左眼,瘀伤的眼眶,无法藏匿。

“你丈夫打的?”他淡淡地问。

她紧抿着嘴唇,半晌才道:“他要我跟他去印度,一个最贫瘠多病的乡村。”

他转过头,看着她:“印度?”

“他心心念念要加入皇家医学会,但是要正式成为这个组织的会员,他的资历还不够光辉。”她看着炉子上的药汤,“医学会里的人,有的著书立说,有的攻克了罕见的疑难杂症,有的曾化解过一场严重的传染病,总之都是曾为全人类的安危‘赴汤蹈火’过的‘英雄’。查尔斯拿不出这样的‘功绩’,所以当他千挑万选,选中了印度那个一直缺医少药的乡村。”

“赠医施药?”他笑了笑。

“沽名钓誉。”她冷笑。

“洛丽娅还好吧?”他问。

她摇头,炉火在湛蓝的眸子里跳动:“三天前,查尔斯已经让他的手下跟保姆,将洛丽娅带去了印度。我想抢回洛丽娅,可是力气不够。他说,上天入地,我都是他的私有财产,他在哪里,我就要在哪里。”

“哦。”他点点头,转身去柜子里拿了一盒药膏给她,“这个散瘀消肿很见效。”

她神色复杂地接过药膏,说了声谢谢。

他上前熄掉炉火,说:“那祝你一路顺风。”

一室沉默。

“那个……是什么?”她忽然指着窗口的葫芦。

“没什么,我的老师送给我的小玩意儿。中国古代的医生们,都很喜欢将药丸装在那里头。”

“那你手上戴的那串石头,也是老师送的吗?”她收回目光,落到他的手腕上,越是幽暗的光线,那串石头的光芒越明显。

“不是。”他摇头。

“是个姑娘送的吧。”她突然笑了。

他老实地回答:“我不知道。”

“第五篇,”她突然喊出了他的全名,“你会来印度吗?”

他背对着她,怔忪片刻,摇摇头:“不知道。”

两人再无对话。窗外,隐隐飘来唱诗班的声音,空灵悠远。

8

啪!这已经是今天拍死的第七只蚊子了。

印度的天气,真是蚊子的天堂。

第五篇坐在简易帐-篷外的石头上,拿出一袋红红绿绿的药丸递给安妮,“这些,给村子里的孩子,可以止住腹泻。”

“很高兴你还是来了。”安妮欣喜地接过药丸。在这个叫卡拉巴拉村的地方待了近一个月,她白皙的脸孔被太阳晒得发红,身上到处是蚊子叮过的痕迹,但是,每当她来到约定的地方,看到第五篇,就会笑得特别灿烂。

“这句话你说了很多次了。”第五篇低头整理药箱。

安妮离开英国的第三天,他便向李太太辞行,按照安妮留给他的书信上的地图,往印度去了。这个决定十分突然,他自己也无从解释。

漫长的舟车颠簸之后,他在离她不太远的地方,一片--湿--热的丛林里驻扎下来,往前走一里路,再过一条河,就是卡拉巴拉村,查尔斯的临时医疗站就在那个村里。

他避开查尔斯,找到了正在为村里的孩子注射疫苗的她。

“我就在你附近,需要我帮忙的话,就开口。”他就对她说了这一句话,留下一张绘着他住地位置的地图,便匆匆离开。

她甚至都没机会为她的惊喜说上一句话。

卡拉巴拉村大约是这一代最贫瘠的地方了,几百号人的苦难生活,无法言表。查尔斯带着他的“医疗救援队”,还有一堆药品与食物,以神一般的姿态出现了。

可是,他干的最多的事,还是拍照。挑选出村里看起来最健康的年轻人与孩子,在他的临时诊所前摆出各种欢乐的姿势拍照;让干瘦的老人们抱着他带去的食物,站在一排写着写着他名字的食物包装箱前拍照;他自己抱着村里最孱弱的婴儿,做出无比怜爱的模样,拍照;他的手下为村民做手术时,拍照。

不久之后,这些照片就会出现在伦敦各家著名的报刊和杂志上,冠以各种溢美之词。

而那些真正并入膏盲、奄奄一息的村民,他只是看了看,象征性地开些药丸,便罢了。

查尔斯说,只要在这里待上三个月,就足够了。他的心情一直很好,哪怕村里不断有人死去。

“你的药很见效。”安妮小心翼翼地将药丸收起来,“那些孩子的情况已经减轻了很多。”

“洛丽娅呢?”他擦了擦脸上的汗水,“这个地方并不适合那么小的孩子。”

“她在离这里五十公里的镇上,有专人照顾。我前天才去看过,她很健康。”她叹了口气,“起码比这里的孩子,幸福许多。”

“我以为你会天天陪着洛丽娅。倒没想到你也会加入医疗队。”他拧开水壶,喝了一口。

“我很想为那些孩子做点什么,哪怕只是注射疫苗。”她拿过他的水壶,也灌了一口,脸上浮现着从未有过的满足的光彩,“这让我觉得,我还是个有用的人。”

“还让你觉得,你是个医生。”他看了她一眼。

她笑着点点头,说:“你说对了。我应该感谢查尔斯逼我来这里。反而是在这么恶劣的地方,我的日子过得很快乐。”说着,她突然朝四周看看,故作神秘地压低了声音道:“还有,我在这里发现了一种很奇怪的植物,正背着查尔斯做实验呢。”

“哦?!”

9

清朗的月夜,河水潺潺,闷--湿--的空气里终于有了些许难得的凉意,细碎的月光,像是掰碎的银子一样,在水面上跳动,很是美丽。

可是,第五篇与安妮,却没有欣赏这夜色的兴致。两人的注意力,全在河岸边的两朵野蘑菇上——交错的树根之间,两朵一模一样的白色蘑菇,连身上的圆形纹路都毫无二致,十分可爱地立在眼前。

“很……神奇。”第五篇愣了很久,才冒出这句话。

就在一个钟头前,这两朵蘑菇还是一白一黄,甚至连品种都不一样,可现在,就算你拿多少倍的放大镜乃至显微镜来看,都找不出它们不一样的地方。

安妮举起手里的玻璃针筒,里面还残留着一些红色的液体,很兴奋地说:“你看,成功了!”

说着,她又从急救箱里拿出一个药盒,从里头拈出一枚细细长长,颜色赤红的叶子来。

“我无意中发现的,这种红叶子只在村子西边的林子里才有,那天我看到一只右腿上被咬掉了一块肉的豹猫跑到那里,咬下一片红叶咀嚼了半天,然后用舌-头-舔-伤口,不过半分钟,这块缺了的肉便重新长了出来。”安妮抑-制不住自己的激动,继续道,“我采了一些回来,在老鼠身上做试验,却发现这种叶子的作用不止是有肌肉再生的作用,而是有‘彻底再生’的作用。”

如果不是第五篇亲眼所见,他是不会相信一朵蘑菇会变得跟另一朵蘑菇完全一样。

根据安妮的试验,将这种红叶的叶汁提取出来,注射到试验品甲的体-内,再抽出甲的血液,注射到试验品乙的体-内,一个小时之后,乙会变成与甲一模一样的状态。当然,前提是这两个试验品必须是生物,并且属于同一个大类。

“你的红叶子,可能是本世纪最伟大的发现。”第五篇吁了口气。

安妮高兴地抱-住他,孩子一样雀跃:“说不定,这个还可以让一个人变成两个人呢!”

一个人变成两个人?

他微微一怔,想起了许多年前,那个在两个死去的女-人之间痛哭流涕的男人。

他也清楚记得,老头说过,“把自己劈成两个人”这件事,并不好。

他想对安妮说点什么,可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她难得有这么高兴的时候。

月色渐暗,水声依然,他送她回医疗站,走出几步,他又回过头,看了那两多蘑菇一眼。

10

一周之后,卡拉巴拉村突然遭遇了一场诡异的鼠患。

本来这样的地方有老鼠捣乱是家常便饭,可这一次跟以前都不同,十几只不明来路的黑老鼠在村里横冲直撞,见人就咬,到这些老鼠被村民的砍刀与火把消灭完之后,好些人,包括几名幼童,都已经被咬伤,严重的几名,包括村长的儿子,已陷入深度昏迷。

更严重的是,事态并没有因为老鼠的消失而平息,被咬伤的人不但外伤严重,还在二十四小时内出现咯血现象,甚至连照顾他们的亲人也感染上了同样的症状。

查尔斯完全慌了手脚,他的医疗队对这场突然爆发的“瘟疫”束手无策,带去的完全不起作用。

就在他准备带着自己的人马逃离这个地方时,安妮带着第五篇,不顾他人的阻止进入了村子。

戴着两层隔菌口罩的查尔斯站在离村子最远的地方,看着妻子匆匆的背影,连跟上去拉住她的勇气都没有。

一个只是来“拍照”的人,没有能力面对突然降临的恶疾。

村子里一片惊慌,哭声与痛苦的-呻-吟此起彼伏。三天时间,第五篇不眠不休,用他的方法,治疗村子里每一个病人,安妮成了他最称职的助手。直到所有病患的状况都稳定下来,且病情也再没有扩散时,他才抿了抿干裂的嘴唇,揉了揉充血的眼睛,精疲力竭地走出一户人家,靠着围墙坐了下来。

到了这个时候,查尔斯的医疗队才“复活”过来,也没有要撤离的意思了,他带着他的队员们,穿梭在村里每个病患的家里,“关切”地给他们注射一些无关痛痒的营养液,做这些事的时候,他的脸上充满了“真诚的焦急”,甚至在看到一个不足半岁的婴儿因为打针而哇哇大哭时,他还流下了“悲悯的眼泪”。

从惶恐与慌乱中恢复过来的村民,仍然将查尔斯当做天赐的恩人。而那个在他们最危急的时候出现的,腰上挂着一个葫芦的陌生男人,已经不见踪影。

此刻的他,正站在安妮向他展示试验成果的河岸旁。树根之间的两朵白蘑菇,已经变成了是几朵,并且每一朵的头上都裂出了一道分泌着粘液的口子,像一张张流着口水的嘴巴。路过的飞蚊小虫,无一不被它们吸入口里吃掉,而被注射了红叶素再抽去出液体,令到另一朵蘑菇产生变化的第一朵蘑菇,不见了。

它原来的位置上,只残留下一些碎屑,像是被谁吃剩下的残渣。

第五篇攥了攥拳头,低语了一句:“妖孽。”

转过身,他深吸一口气,缓缓离开河岸。

缕缕黑烟,自树根中蹿起,黑色的灰烬从一点迅速扩展成一片,席卷了整棵树,包括它脚下所有变异的蘑菇。飞散的灰烬落到河水里,融进去,成了一圈又一圈的黑雾,吓坏了河水里的鱼虾。

没有火焰,却是一场绝对的焚烧。

11

他举高水壶,往自己头上浇了些凉水,这才感觉舒服了些。

一周过去,卡拉巴拉村里的病情已经得到了控制,当然,功劳是查尔斯的。

他并不太在意这个,在意的,只是安妮,还有她发现的红叶素。她带他去过那片丛林,两块形状古怪的暗红色岩石扭结在一起,一丛丛红叶就从它们的缝隙里生长出来。除了这里,其他地方再无这种红叶的踪迹。

他至今没有告诉她蘑菇的事,她甚至没有意识到那场鼠患的来源,与注射了红叶素的试验老鼠有关。一个被困在无望婚姻里的女-人,突然发现了一道属于她的曙光,然后又被告知这根本不是曙光,只是灾难……每一次看到她那么神采飞扬,那么兴奋无比地跟他描述她要如何将红叶素带回英国,如何让它为医学界做出贡献时,他就无法将他所知道的事实说出口,更加无法告诉她,他准备毁了红叶的生长地。

前方,响起了熟悉的脚步声。她总是踩着最后一点余晖来到他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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