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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飞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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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物语·飞天

●楔子●

一进门,九厥就大声嚷嚷着真冷真冷,边说边挤进沙发里,毫不客气地用-臀-\_部把霸占了最佳取暖位置的敖炽撞到了一边去。然后在敖炽发飙之前,赶忙道歉,说一时眼拙,把弱小浑圆的他当成新买的沙发靠垫了。

敖炽把手里的书一扔,跳到沙发靠背上,指着九厥的鼻子怒骂:“你眼睛长鼻孔里了是不是?爷我穿得如此端正潇洒,哪里像靠垫?啊?哪里像靠垫!”

他不像个靠垫吗?连我都不能说服自己。本来就是小小肥肥的一只,又穿了件完全不合身的带厚绒的斑马防寒服,再缩手缩脚往沙发里一窝,横竖看都是个靠垫!早就提醒过他不要乱网购衣服,就是不听。

“哟,咱敖炽大人还看上书了呀!”九厥骂不还口,还帮他把地上的书拾起来,“咦?《物种起源》?”

敖炽一把将书抢回来,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跳下去,蹲到红外线取暖器的正对面,断续他的阅读。

九厥挪到我身边,看看专注的敖炽,又指指自己的头,悄悄问:“你是怎么欺负人家了?这可不是敖炽的风格哪!”为了早日变回从前那个身高体重法术包括臭脾气都在我之上的敖炽,他正在尝试各种方法,包括研究达尔文的进化论在内。

“随他去吧。看书总比上网乱买东西好。”厚厚的冬衣把我裹成了一头圆润的北极熊,抱着热乎乎的暖手袋,我半睁着眼,懒懒缩在沙发里。

“切!”九厥边搓手边抱怨,“你也不至于省成这样吧,大厅里的空调开一开,死不了人的!”

“你这种光吃不给钱的怂人多来几次的话,不停可能连取暖器都用不起了。”我打了个呵欠,天一冷就想冬眠。很少有妖怪怕冷,毕竟不是人类,没有那么脆弱敏感的感官细胞,反而是九厥跟我这两个老妖怪,越来越怕冷似的。混迹人间的日子长了,很多时候便忘了自己的真面目,情不自禁地配合着眼前的这个世界,有爱憎,知冷热,这才是人类的样子。

最近一周,气温居然降到了零下,这可是三月的南方!北风呼啸的声音,把其他任何动静都弱化了。

“你门口几时多了个鞋匠?”九厥突然想起了什么,奇怪地问我。一想到门口的人,我的睡意立刻减去了三四份。

三天还是四天前吧,我外出归来,远远地便瞧见不停的门口,坐了一个人。还没走近,就闻到一阵刺鼻的酒气。男人,蓬头垢面,浓密的大胡子遮住了半个脸,长而厚重的深蓝色羽绒服把他整个包裹起来,杵在地上的衣角全是灰土,十分不讲究。另外,他只有一只脚。

他旁若无人地坐在我的店门口,专心地整理他带来的东西,一个木箱子,一堆鞋子。各式各样的,老式绣鞋,新款皮鞋,男人穿的,都有。

这堆破烂加上他,几乎占去了我半个门口。

“你……”

“嘿嘿。”他抬头,对我傻笑。

“这是我的门口,先生。”我尽量礼貌。

“我是做鞋的!”他牛头不对马嘴地答我,然后埋头,把一堆凿子、榔头、锉子、胶皮等等玩意儿摆了一地,拿出一双没做完的鞋继续做。

“这是我的门口!”我的口气加重了两个加号。

“姑娘,我走累了。”他剧烈咳嗽起来,暮色跟灯光交织在他身上,清冷落寞,“你这里比别处都亮堂,我歇够了就走,行么?”

我看看越来越坏的天气,又看看他冻得通红的手,默许了。他又跟我傻笑。可是他一歇就歇到了今天。

纸片儿从门缝里看到,他晚上就用一床薄毯遮住自己,喝他那个脏兮兮的酒葫芦里的酒,然后嘀嘀咕咕些鞋子啊脚啊之类的胡话,靠在墙边就睡。白天他不吃也不喝,就埋头做鞋。气温不停下降,呵气成冰的日子里,我真怕他一夜冻死在我门外。

我让他到店里来,他拒绝,傻笑说外头好,自在;给他热水热食,他拒绝,说不饿也不渴;给他厚棉被,他拒绝,说要冻死早已冻死。怪人,不过,他也许不是人。透过浓浓的酒气,我隐隐嗅到了别的味道。不管了!我嘱咐纸片儿随时注意外头的动静,一旦他有什么不妥,马上让赵公子把他扔到别处去。

敖炽说,这个疯子有问题,要出去教训一下对方。结果,他穿着一双做工精巧,十分合他的肥龙爪的棉布鞋大摇大摆地回来了,大赞对方人好手艺好,一见面就当场做了一双鞋子给他。

我问他为何要送鞋给敖炽,鞋匠答非所问地说:“有鞋穿多幸福呀!”这……完全不能沟通。我的思维从小鞋匠挪到九厥的脸上,问:“说了半天,你突然跑来我店里做什么?”

他指了指天上,眨眨眼:“来提醒你,可能很快有人来找你的麻烦。”

“天界的人,找我的麻烦?”我冷笑,“我区区一个妖怪,谁这么看得起我?”

“战神獠元。”九厥缓缓道。

“他?!”话音未落,在场的所有人,都感到房间里的温度突然直线飙升,一团灼眼的火光自虚空而降,高大的身影,在火中若隐若现……

1

“送我过了那条河吧。”靡沫站在--湿--漉漉的青草上,对身后的男人说。

清波碧浪的河水横在眼前,远处,晨雾在黛青色的山峦上游动,像一层层总也掀不完的蚊帐,这相同的景色,他看了无数年,今天特别无趣。

“已经送你过了很多条河了。”他笑笑,“难道要我把你送到天上去么?”

“可以吗?”靡沫瞪大了眼睛,红润的嘴唇俏皮地圈成一个小圈。每次,靡沫摆出这种天真期待的表情,他都不会拒绝。但,今天不行,以后,也不行了。

“就到这儿吧。”他看看天,“马上会有人来接你。”

五谷神向来守时,这个喜欢把稻穗插得满头都是的老太婆,祥光普照地从她的世界降落到他们面前。

天界女神的光彩,晃得靡沫几乎睁不开眼。

五谷神上下打量了靡沫一番,很是满意,慈祥地拉起她的手,说:“随我走吧。我已奏请天帝,在长征录上记下了你的名字。今后,你便是天界的偿愿仙女,受世人景仰供奉,功德无量。”

靡沫怯怯地点头。五谷神朝他点点头,说:“你尽职尽责,对天界忠心耿耿,必有封赏。”

他在心里冷笑。

“给我吧。”五谷神伸出她皱纹满布的手掌。想当年,这双手是何等光洁细腻,如凝膏脂。时间,终究连神也不放过。

他迟疑了片刻,从怀-里掏出一个拳头大小的锦囊。锦囊里头,是一根白色的线。五谷神一把将锦囊拿过,揣在袖中,转身拉起靡沫的手,像拽住一条生怕溜走的鱼一样。

靡沫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挣脱她跑回他身边,拽住他的衣袖:“你说过,等我变成神仙就会有脚了。呐,你说过你会亲手做一双绣鞋给我的。下次,我来人界来找你时,你要给我!不然我就一辈子光着脚走路!”她大概想到了什么好笑的场面,咯咯地笑个不住。

“好。”他摸摸她的头,“去吧。”

靡沫却还是不肯松手,她偷看了五谷神一眼,对他附耳道:“你不是说,线,要将到最信任的人手里么?”

“嗯。”

她皱起秀气的眉:“那我要你留着!不要给她!”

傻丫头啊。他在心里苦笑。

“你可以像信任我一样,信任她。”这样的谎话,他说了无数次了,说得他都快以为这是事实了,“她是天界的五谷神,掌司人间五谷生灭,是很受人尊重的神。你今后,要在她座下好生修行,尽你该尽的职责。”

这次是五谷神,上次是病役神,上上次是四季神还是谁,记不得了。反正相同的话,他已经重复了许多许多年。而这许多许多年里,他也是如今天这般,送走了许多许多“靡沫”。

“要是我做神仙做得不好,你可不可以接我回来?”靡沫就是舍不得放开他的衣袖。

我接不了你了,你的线已经交给了别人。

他微笑:“好啊。”

“还有小悦跟铁头他们,以后你要督促他们勤加修炼,下一次一定要被选中!我在天界等他们!”

小悦,铁头……他们不会有下一次了。

“好啊。”他继续微笑。

“走吧。别误了时辰。”五谷神有些耐烦了,过来一把抓住靡沫的手。女神的祥光比刚才更亮眼了,淹没了身边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

他仰头看天,五谷神的光迹照亮了沉闷的天空,如果凡人看到,必定是一番呼天抢地的跪拜。神啊,除了虔诚地向你们跪拜,向你们祈求,他们还能做什么?可是,他眼里的天空,没有神的模样,只有一只雪白的风筝,身不由己地往上飞,再也不能停下来。

他垂下眼,往回走。衣袖上,还留着靡沫的余温。

今年,已经愁眉不展了两年的老百姓们终于笑了,因为丰收了。从前年开始,他们的土地不论如何耕种,都收获甚微,饥荒成了所有人的苦难。人们拿出仅存的粮食,向天神祈福,希望掌管五谷的神,能显灵相救。每家每户,虔诚得恨不得奉献出自己的生命。求了两年,神终于听到了。

他站在金黄肥沃的稻田边,面无表情地听人们的欢声笑语,听他们一遍又一遍唱着对神的颂歌。一阵风吹过,天空中的云朵慢慢移动着,他抬头望那些数不尽的白云,嘴里却执著地数着:“一个,两个,三个……”

2

啧啧,义父又在犯傻了,明明浑身都是杀猪匠般的粗犷,却非要握一双白色绣鞋,文质彬彬地坐在后山的河水前,一会儿看水,一会儿看天。呆滞的眼神,只在空中有云朵飘过的时候,才刹那闪了光,那神态,跟隔壁村的二傻子似的。

有二十年了吧,每年春天,莺飞草长的时候,他都干相同的事。三月躲在老槐树后,朝背靠树干打坐的木生嘘了几声:“你看义父,每年都这副死样子。”

“有什么好看的,你也说他每年都这样了。”微风带来一只翠绿着翅膀的蝴蝶,落在木生的头上,温婉地扇着翅膀。

“别动!”三月惊喜地盯着他头上的蝴蝶。

木生睁开眼睛,暗蓝色的眸子里闪过一层浅浅的红光。三月的手指触到蝴蝶前的瞬间,一道火焰信凭空扫过,将这微不足道的小东西化成了一捧沙尘,散在稀稀落落的阳光里。

“你!”三月一缩手,怒目而视,“太过分了!”

“玩物丧志。”他目不斜视。三月气得背过身去。

“验选之期近在眉睫,你若再不努力修行,此生便荒废了。”木生又闭上眼,宽大秀逸的青色丝袍,永远像是刚用最干净的水洗过,不但干净,还透着浅浅的雾气,若有若无地缭绕着他,从树丫间穿过的光线,屏息静气地停在他精雕细琢,瓷器般细白矜贵的脸上,依依不舍地流动。所谓天界里,高高在上的神,大抵也就是这般模样了吧?或许还不如木生?

还有那个人,他跟木生很像,不不,还要更出色一些。只要一想到那个人,她的心里就像蹿进了只小兔,怦怦乱跳。三月刷一下飞到树上,抓了几只野果子,报复地砸到木生头上。

“我就不修行!”她倔强地仰着脸,指着天上,“你告诉我,什么叫神仙?当了他们,又有什么好了?”

“不当神仙,我们还能干什么呢?”野果的浆汁沾到了木生的额头,他也不擦,仿若一尊有呼吸的石像。

“不干什么呀,就这样活着。跟义父一起去城里喝酒吃肉,跟烟夏唱歌弹琴。”三月无所谓地朝远处张望,家的位置,已经冒出了炊烟,不知烟夏今天又准备了什么美味的晚餐。有个善于烹饪的妹妹,真是幸福。怪癖的义父,爱打坐的哥哥,游手好闲的她,加上贤惠的烟夏妹妹,这是一个家。

一家四口,在这个名为丹徒的地方,住了快二十年。竹叶巷第二棵树下的旧宅子,不宽不窄,坐北朝南,有个天井,天井里头有口废弃的水井,盖着厚厚的石板。出太阳的时候还好,一到下雨,就得拿四五个盆子各自接住。义父那老东西明明有钱,宁可拿去卖酒吃肉,甚至送给翠香楼的姑娘,也舍不得把自己的窝修葺修葺。还大言不惭地跟他们说,这就是修行!住得太舒服,你们就容易变懒。

每当义父醉醺醺地说这些话时,木生通常都在后山打坐,他从来不关心除了修行之外的事;而乖巧温驯的烟夏,历来对义父唯命是从,她总是一边乐呵呵地做家务,一边听义父胡言乱语,把大家的吃喝都照顾周全之后,便也去山中修炼,勤勤恳恳,循规蹈矩;只有三月,会指着义父的鼻子骂他死老东西,乱花钱,没良心。每次被骂了之后,义父反而很高兴的样子,拍着手说,好姑娘!骂得好!

三兄妹之中,三月最讨厌修炼,最懒最放肆,但义父偏偏最喜欢她,有时候心情好了,还会带上她,去城里最贵的酒馆大快朵颐一番,偶尔还准许她独自付出临近的城镇游玩。这样的待遇,木生跟烟夏都不曾有过。家规是,除了每年除夕可以去集市上逛逛之外,平日里兄妹三人的活动范围,只在宅子以及后山。还有,那口枯井的石板也是不准挪动的。切,想挪也挪不动啊,那石板像长在上头似的。三月偷偷试过。

近二十年,木生跟烟夏都没犯过规。外头的世界,木生是没兴趣,烟夏是有兴趣却没胆量,唯一有兴趣也有胆量的三月,就成了受罚最多的那个,不管她偷跑到哪里,义父都能轻易把她抓回来,只是眨眼间,她的身\_体就会身不由己地化成一道白气,从千里之外回到宅子。

有一回,义父又喝得酩酊大醉,大声对他们兄妹说,跑?你们能跑到哪儿去?你们是被拴住了一切的妖怪!酒话说完了,就扑通一声倒在地上,呼呼睡了过去。没错,就算他们是妖怪吧,可是,义父比妖怪更怪!这么多年,从没见他刮过胡子真怕哪天一场雨后,他浓密的络腮胡里会钻出蘑菇来,也不爱洗澡,换衣裳就更少了,永远一件肥大落拓的灰袍子。

对于他身上隽永的污迹油渍,以及挥之不去的怪味道,他们已经习惯了。时间一长,兄妹间打趣时也会说,如果有哪家妇-人看上义父便好了,义父就像山里的一头野猪,缺管束。

对于“女-人”这个问题,义父从来不碰,就像他从来不许他们碰他那双鞋一样。这双鞋,是义父每年的“功课”。这个熊一般粗糙的汉子,竟很钟爱做鞋。他差不多会花一整年的时间,精工细作,一针一线,似把自己的心血也一滴一滴缝进去了——就为做这一双素净的鞋,嗯,除了素净还真没别的了,白色绢底,鞋面用银线绣了再普通不过的花样。然后,宝贝似的收在箱子里,等到春光烂漫的时候,找天气晴好的一天,带着鞋,去河边。

喏,现在被他捏在手里的,就是上一年的成果。很快,毫无悬念地,三月跟木生听到扑通一声——义父把鞋子用力扔进了河里,一朵云飘在空中,倒映水上,白色的绣鞋点在它的中间,两种白色融在一起,气泡咕噜咕噜响着,慢慢地,绣鞋沉入水中,飘得无影无踪。义父的眼睛有了光彩,从二傻子变回了正常人,看着渐渐平静的水面,一言不发地回家。每年,义父都重复同样的事,做鞋子,看天,看云,扔鞋子。

“多可惜啊,那么好的鞋子了。”三月在树上,遥看着师父远去的背影,“咦,他不回家吃饭呀?怎么往西走呀。”

木生连眼皮都不动一下:“你的好姐妹今天大婚,你不知道?他必然是去皖城喝喜酒了。”

“大婚?”三月身-子一晃,急急从树上跳下来,“嫁谁?”

“大乔嫁孙策,小乔嫁周瑜。”木生慢慢睁开眼,“怎么,高兴得笑都笑不出来了?!”

这样一个消息,她确实该很高兴才是,可是,怎么笑不出来呢?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去按皖城,去看他……不不,看他们。

三月匆匆离去。木生端坐原地,矜贵得像一尊神像。背后,慢慢移出一个身影。

“老道士只怕已在皖城外等候许久了。”烟夏站在他旁边,轻轻说。

如果一定要在他们兄妹三人的生命中找个天敌,那,这个连名字都没有的老道士当之无愧。

追根究底,若没有老道,他们三人成不了兄妹。

他们是风筝,起码那时候他们以为自己是。雪白的六角形,最简单的形状。但他们从未思考过自己从哪里来,仿佛一睁开眼,他们就是这世间的一员了。他们每天做的唯一的事,就是飞翔,不断地飞。他们也见过别的风筝,花花绿绿,各式各样,但它们的线,都被下头的人拽着,沉浮由人不由己。

他们也有线,就在身后,不过很短,还是黑色的,像个滑稽的小尾巴,敢没有人拽住它。

老道出现前,他们三个在各自的天空毫不相干地生活,素不相识。但,那个冬日的雨天,他们被抓了。

老道踩着云朵,挥舞着指尘,念着他的咒,他们便再也飞不动了。下坠下坠,一直坠到那黑黑的铁盒子里。盒子被关上前,最后的那道光线里,是老道士风霜成皱的脸,他就说了两个字:妖孽。

盒子被重重关上了。关了多久,谁知道。

他们三个,相识在盒子里。

漫长的岁月,从此局限在这方冰凉狭窄的世界。

不能飞,不能动,那就说话吧。

三月的话最多,连木生与烟夏的名字都是她顺口胡谄出来的。她说木生肯定是木头生的,那么不爱说话。烟夏的声音最好听,温柔轻飘,像烟雨朦胧的初夏。因为她喜欢三月的天气,所以就叫自己三月。她完全没有一个囚犯的觉悟,用一切办法寻找乐趣。

“她跟我们很不像。是吧?”木生始终不曾睁开眼,像是在问烟夏,又像是在问自己。

“义父说,这次入选的偿愿仙官,是去战神麾下任职,而且只有两个名额。”烟夏的眼神里,是刻意装出的平静,“什么五谷神病役神,跟战神相比,简直泥涂无光。如果我们能顺利入选,此生再无遗憾。”她顿了顿,嘴角扬起冷冷的笑,“三月既然不想当神仙,我们就彻底成全她吧,木生哥哥。”

木生仍然像尊雕塑,坐在他的树下,点了点头。

3

不好好修行的结果是,飞不飞得起来要看运气,没急事的时候,想飞多远都没问题,有急事的时候,飞不到三尺就摔下来。

三月恼怒地敲自己的头,骂自己没用。以前是个风筝的时候,想飞多高就多高。早知现在是这样,还不如不要变成人形。她更讨厌义父了。这个突然出现的男人,把他们从老道的盒子里放了出来。

要当神仙,便跟我走吧。他这样说。那时候,大家还很懵懂,只依稀觉得神仙是个了不起的东西。他们被义父装进竹篓,找在肩上。透过竹篓上的缝隙,他们看到盒子外的世界,是个道观地下的密室,密室里除了他们,还有很多类似的铁盒子,盒子上贴着古老的封印。

道观外头,老道断了一只胳膊,奄奄一息地靠在观里的神像下。

“你究竟是何人?”老道怒问。

“反正是你不能惹的人。”义父看也不看他,“这三个我带走了。别的我可没动,你仍是为民除害,降妖除魔的英雄。”

“他们不是寻常妖物!不加镇压,必会祸害人间!”

“你为何留下他们,你心中了然,谁是祸害,我心中了然。”义父冷哼。老道的脸上青一阵白一阵。

义父带着他们回了家。那晚,义父拿了一根柳枝,沾了水,朝他们身上洒了几下,他们便有了人的模样,只是身后,拖着一条细细长长的黑尾巴。他们的线,依然忠实地跟随着他们。

义父用三道符纸,断了他们的尾巴,落下来的黑线,被分别收到三个锦囊中。等你们的线变成金色,或者白色时,便代表你们有资格做神仙了。义父把锦囊揣到怀-里。

那里,义父在他们眼中,简直是比神更厉害的人物!他教他们打坐练气,在日月交替之时,吸取珍贵的天地之气,还要他们刻苦修炼各种法术,告诉他们,如果他们修炼得够好,一旦通过天界诸神的挑选,便能在天界长生录上记下名字,从此位列仙班,一飞冲天。于是,他们渐渐跟从前不一样了,不止是外表。

不过,时间也让义父从神一样的男人,变成了市井的老无赖。刚开始的时候,他还很热衷于督促他们修炼,后来几乎就放任不管了。

那个落雪的晚上,不肯好好修炼的三月,又被义父揍得哇哇大叫。这老家伙从来不会自己动手,只是念念咒语,家里的擀面杖就自己飞过来,照着她的-屁-股狠狠打。疼得要死!

她捂着-屁-股,连滚带爬地躲到桌子下,泪水鼻涕齐飞,哭喊:一定要当神仙吗?我当我的风筝不行吗?每次都打我,我又不是圈里的牲口!你要当我是牲口,不如明天就卖了我!

擀面杖落到了地上,义父拿着他的酒葫芦,红着一双眼睛,走到桌前,看了她半晌。她拼命往里缩。义父看了她很久,说:回房睡觉吧。然后,他长长叹了口气,抱着他的酒壶,在天井的枯井前坐地一夜,醉了一夜。那天之后,义父就再也不管他们修行的事了。

三月至今也不清楚,义父究竟是做什么的。他如此了解神仙的事,做的也是跟神仙有关的事。她问过义父,你是不是神仙,义父说,不是。

那你是人?不是。然后义父就不许她再问了。

好在之后的日子,轻松了许多,她也就懒得纠结义父到底是什么,只要他肯让自己到处玩,让她好吃好喝,这就足够了。

可现在,她怎样也轻松不起来了。不能飞,如何能赶去皖城。她抬头看身边那高高的树杈,冒出了个大胆的想法。

4

“你有病是吧?那么高往下跳?!”

三月挪开捂住眼睛的手,看到了一张不解的脸,惊奇地喊:“小猴?你怎么在这儿?”

“我来拾柴。远远就看到你站在树上。”

接住她的男人,是去年搬来的邻居。其实是长得年轻英俊,一表人才的,只因有一次替邻家的儿子捉猫,利索地爬到很高的树上时,被她看见,便有了小猴的绰号。

这绰号跟他一点都不般配,因为这家伙不但模样长得好,还能文能武,能下厨能喝酒,连义父都常去找他喝酒发牢骚,赞他是个百里挑一的好家伙,那熟络的样子,好像他们已经认识了几百年似的。

三月也喜欢去找他,主要是为蹭食。他把鱼虾抹上奇怪的资料,烤来吃,十分美味。而且他还会剪窗花,剪子灵巧地舞动下,各种花草动物,活灵活现;还能下棋,自己与自己对弈,乐在其中。除了这些,他也写文章,一气呵成,朗朗上口。兴致来了,还会取出那柄挂在墙上的长剑,边喝边舞,从地上到屋顶,从屋顶到天空,酣畅淋漓。

看着这个邻居,三月会想,这世上还有什么是他不会的么?并没有看到他出去干活,他大多数时间都在自己家里,孤单但不无聊地活着。

不过,有一次义父喝得烂醉归来,她把他扔回房里时,听到他口齿不清地说,隔壁的家伙是神仙,真正的神仙,比他认识的任何神仙都干净,都高贵。

当然,酒醒以后他什么都不记得,也不承认了。

翌日,三月跑去看他剪窗花,直截了当地问,我义父说你是神仙呢!小猴也直截了当地回答,我是。

三月激动了,她第一次看到活的神仙!

你是什么神仙?!她太好奇了。

他说,我是战神手下跑腿的小仙官。

这一天,三月知道了掌管人界战事的神,就是天界大神之一的战神,天下烽烟,谁王谁寇,都在战神的手中被定下轨迹。战神殿里,有一张巨大的棋盘,沙场征战,黄土高飞,多少头颅落地,多少豪杰并起,不过一子起落间的事。

听起来,真是神气。啊,好像义父说,这次被选中当神仙的话,就会去战神麾下任职,当什么偿愿仙官。三月不知道偿愿仙官到底是干吗的,义父解释得很含糊,只说是个很受人尊敬的职位。

“你是仙官啊,看你这么厉害,是偿愿仙官么?”她觉得,小猴如果真是神仙,肯定是受人尊敬的那种。小猴愣了愣,摇头,说他只是个普通的低等小仙罢了,连个正式的称谓都没有。他到丹徒来,只是为了完成上头交代的任务。

这样听来,三月顿时觉得索然无味了,这么厉害的人,都只能在那个战神手下当个“低等”小官,当神仙还真没什么意思。

不过,此刻他的出现,实在就太有意思了。

“带我去皖城,我一急就飞不起来。”她从他怀-里跳下来,紧紧抓住他的手臂,“你办得到的,对不对?”

“去皖城做什么?”他问。她眼睛里的光彩黯了下去,说:“我的好姐妹出嫁,我去看看。”

“不是喜事么。”他勾起她低落的下巴,“怎么看不出一点高兴的样子?还是你们妖怪高兴的时候都这个模样?”

“你先送我去,我再告诉你。”他越这样说,她心里越不好受。

“好。我送你。”

小猴知道她的身份,肯定是义父讲的。那老东西,黄汤一下肚,什么都装不住。

人间,妖怪跟神仙当邻居,真难得两边都没有异议。三月在心里庆幸着她跟小猴之间古怪又自然的默契。

5

整个皖城喜气洋洋。乔老头家的两个女儿,同时出嫁,还嫁得孙策周瑜两位年轻豪杰,如此际遇,真真是世间佳话。老百姓前些日子还对攻下此地的孙策胆颤心惊,但见他器宇轩昂,爱民如子,身边又有周瑜此等良臣猛将辅佐,麾下军队也纪律严明,很快便从惧怕转为欢喜了。加上这段婚事,皖城更是喜上加喜,连天公都作美,阳光熠熠,春风拂面。

小猴驾云的本事十分漂亮,携她稳稳落在一个僻静处。进城门再过一条街,就是乔家的宅子。她往城门走了几步,又停下,往里看,满目喜庆,热闹得要把她挤出来似的。

“还不去?这么短的路也懒得走?”小猴横抱手臂,靠在一旁的乱石上,“不好再驾云了城里人多,容易被人看到的。”

“我……我还没买贺礼。”三月为自己突然的怯懦找理由。

“要什么贺礼,既是好姐妹,你去了,祝福了,就是最好的贺礼。”小猴往她背上推了一把,“快去吧。我在这儿等你。”

“哦……”三月揉着衣袖,犹豫着往城里走去。

他看着她单薄的背影淹没在人群里后,方不动声色地跟了上去,一只手臂,横在一个只有一只手臂的老道面前,笑问:“道长可也是去乔家喝喜酒的?”

老道一惊,转眼间已被他架住了胳膊,半边身-子如针刺般麻疼,动弹不得。

“你是何人?”老道怒道,“莫在耽搁贫道的大事!速速退开,否则休怪我出手无情!”

“莫非道长赶着去降妖?”他抬头四望,“不觉得此处有妖气呀。来来,借一步说话。”

老道身不由己被他拽出了城门。

荒草地上,老道的拂尘在明媚的阳光里,划出凌厉的气流,招招都要取小猴的性命。

小猴并不急于还手,闪身跃到一棵老树上,笑问:“道长如何知道她会来皖城?莫非有人特意告知?”

“与你何干!二十年前是贫道大意,一干妖孽才有机会逃往尘世。如今她自投罗网,贫道当替天行道!”老道斥道。

“道长是想替天行道,还是要抓了这些飞天回去,心供己用呢?”逆光而立的小猴,笑容在阴影里隐去。

老道脸色一变,恼-羞-成怒:“贫道本不欲与你这凡夫俗子一般见识,如今既是你自己找死,也休要怪贫道了!”

“道长,不如先看清楚我这凡夫俗子,再做打算吧。”数道利光从树上激迸而起,这一片被春光笼罩的温柔天地,突然变成了另一个世界。老道的双目瞪得浑圆,仅剩的左手,指着树上,剧烈颤-抖:“你……”

他的话没有说完,也永远说不完了。

一切很快恢复了平静,阳光依然和煦地照下来,老道僵硬地躺在地上,睁大了眼,他长而柔韧的拂尘,穿过了他自己的心口。

前头,小猴的背影越来越远,烟化在碧绿的山水之间。

6

三月走出城门的时候,半边银月已经挪到了另一半天空。

一个酒壶被她捏在手里,边走边喝,边喝边唱。小猴走到她面前,看她眼神朦胧,双颊飞红,拿过她的酒壶,自己喝了一口。很烈的酒,喉咙都要烧起来似的,居然被她喝掉了大半。

“高兴了?”他扶住摇来摇去的她。

“高兴!”她嘿嘿一笑,凑到他耳边说:“大乔好漂亮呀!大红的嫁衣,还有她的鞋,是她自己做的哦!绝美的胭脂红呢,上头绣着一对鸟。她说……说那鸟叫什么来着?”

“鸳鸯。”他说。

“对对,成双成对,白头到老!”她高兴得真蹦,“红烛高烧,一对璧人!她跟孙策真的好般配呀!”

“嗯。般配。”他拽住傻蹦个不停的她,抱-住她的腰,麻利地将她扛在肩头,大步向前走去。

“小猴……”她唤他的名字,“我也想穿那样的鞋子呀!你送我一双好么?你不是神仙吗?”

“好,我送你。”他走得很稳,怕颠了她似的。

三月眨巴眨巴迷蒙的醉眼,突然用力捶他的背,大笑:“哈哈,你送我鞋子,我也穿不了呀!我没有脚啊!没有脚啊!”她反手过去-撩-起她长长的罗裙,膝盖以下,空空如也,“义父说,你们就算变成人的样子,也是没有脚的!”

“把裙子放下,小心着凉了。”他把她的手拉开,整理她的裙子。

她的笔越来越小,也不胡闹了,喃喃地说:“小猴,义父说我,还有木生跟烟夏,说我们不是风筝,是飞天!飞天哦!天生就有资格位列仙班的妖怪!说天界的神,个个都喜欢我们。我们可以听到人们的愿望,藏在心里的愿望呢!”

“哦。”他淡淡应着。

她继续喋喋不休:“这次被选中的,是去为战神工作呢!战神好厉害的!木生可想去了。我不去,我就留在家里,看你剪窗花,吃烤鱼,好不好?”

“为何不想去?”他问。

她用力摇头:“不知道,义父说,每个飞天都有一根线拴着,那根线还会变颜色,变了颜色的时候,就可以交给天神了,他们就可以带走我们了。可是,要为什么要给他们呢,我又不认识他们。他们拿走我的线,我是不是会被他们绑住呀?”她突然大叫,“不要绑着我!我要飞,飞到曲阿,他在那里修了一座屋子,有桥有流水,竹叶上还挂着露珠。”

他默默地听着,走过一座石桥,将她轻轻放下来,靠在一块青石上,又脱-了自己的外衣给她盖上。

“嘻嘻,告诉你一个秘密。这秘密我只告诉过木生跟烟夏,你是第三个知道的呢。”她的头依着他的肩膀,把手指入在嘴唇上,“那年在曲阿,他的宅子里,掉进水池的那个是我,不是大乔!”

“是你还是大乔,重要么?”他看着她撅起的嘴,笑了笑。

她的头垂得更低了:“不重要。可他问了我的名字,问我家在何处。大乔就在我旁边,他什么都没问她呢。”

“嗯。他喜欢你,不喜欢大乔。”他直白地说。

她傻笑了半晌,又耷拉下眉毛:“可大乔是我的好姐妹,我听到她心里的愿望。”

她把头埋得更深了,声音越来越小。

“睡吧。”他把衣服给她盖好。

她摇头:“不睡。”

她没醉呢,什么都听得清楚,看得清楚。

那是五年前,乔老头带着他的女儿来拜访义父,请义父入朝为官。乔老头每天都来游说义父,还干脆在附近找了房子住下来。他们谈天下,谈政治。她听不懂,倒是跟他那对花儿一样娇媚的女儿成了好友。

豆蔻年华的女儿家,不需要任何刻意的努力,只是交换一两个所谓的小秘密,便成了金兰姐妹。大乔小乔孝聪慧过人,尤其是大乔,明朗豁达,外形虽然娇弱,心胸似比男儿家更开阔,见识也更胜一筹。

许多个星月当空的夜里,她跟大乔并肩坐在天井里,说着女儿家的小心事,连吹过的风都散着甜甜的味道。她没有双脚这个秘密,被一阵大风暴露了。

大乔当然是惊讶的,但是没有逃更没有任何鄙夷或者恐惧的神情。她告诉大乔,她天生没有脚,所谓的走路,其实是漂浮,所以她的裙子总是那么那么长。我是一只妖怪——她对大乔坦白,甚至做好了失去这段友情的准备。可是,大乔只是替她整理好了裙衫,说,姐妹就是姐妹,妖怪不妖怪,有什么打紧。

她愣了很久,眼泪在眶里打转。

那段时间,是最快乐的。她学会了驾云,常背着义父,偷偷带着大乔跑去很远的地方玩。

记得那个夏日的午后,她们落在了曲阿的某座山下,好奇原她们,被眼前那宅子里传出来的琴声吸引。偷偷潜入,循声而去,谁料她粗手笨脚,竟落入水池,惊动了抚琴的人。

就这样,她在一生中最狼狈的时候,见到了那个人。他把她从池中抱起,隔着满眼的水渍,她看到了这一生一世也忘不了的容颜。

玉冠束发,黑衫如墨,五官之俊美已不消多说,单是他眉宇时那一抹英气,连最亮眼炽热的阳光都被比下了气势。

闻声而来的侍从高喊着主公,被他呵退下去。

她慌忙从他身上逃开,拼命地扯着裙子,生怕脚下的秘密被他发现。第一次,如此害怕被人知道自己没有双脚。

“你是谁家姑娘?何故入我府中?”他饶有兴致地看着她。

“我……我叫三月,她是大乔。”她把紧张得说不出话的大乔拉到身边,慌乱地说,“我们路过,听到这里琴声好听,就……就偷跑进来了。”

他望着她笑:“幸而是在曲阿别苑,这里若是我江都府邸,只怕你们还未入内,便被当做恶贼擒住了。谨记了,女儿家,切不可如此鲁莽,下次再来,让侍从通传一声,光明正大从正门入内。”

“哦。”她红了脸,不敢看他。

“喜欢听我抚琴?”他问。她傻乎乎地点头。

“哈哈,我的琴艺跟我兄弟相比,还差得远哪。”他大大方方地抓了她的手,信他抚琴的亭台而去,“民间有传言曰,曲有误,周郎顾。可惜今日他远在别处,你们没有耳福了。”

她吓得赶紧抓住大乔,一起往那边去。

“你叫三月?”他突然转过头。

“嗯。”她躲开他的目光。

然后,那一整个夏日的午后,在他行云流水般的琴声,以及她和大乔的局促不安中,过去了。

她偷偷看过他很多次,看他颀长的手指在琴弦上娴熟而动,看他专注又坚定的双目,在琴声中透着无限的温柔。这男人,本身已然是世上最好的一支曲子。

她也记住了他的名字,孙策。而这个午后,是没有大乔的,她跟他,都忽略了大乔的存在。

很久之后,三月仍觉得自己是做了一场梦。

她偷偷又去过曲阿几次,却再没有见过他。他的侍从说,主公的父亲葬在曲阿,每年夏天,若无战事,主公都会到这里小住几日,如今主公已回了江都。

故事到这里,她以为就是结束了。

乔老头始终也没能游说成功,最终带着女儿们离开,因为没能完成皇命,不敢回朝,索性去了皖城定居。她与大乔,给彼此的临别叮嘱是一样的——不论世事如何艰辛,也要努力做个幸福的女-子。

幸福……幸福……她呢喃着这个词,慢慢睁开眼。

7

“我睡了七天?!”三月从地上猛地站起来,一阵眩晕袭来,又一-屁-股坐回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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