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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二合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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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如瑾还没走到那几个孩子所在的小院呢,就见老管家打着灯笼,领着一串人,急吼吼地在另一头朝他奔了过来。

他见状便笑了:“您何必走那么急?”

这老管家也是长孙元正身边的老人了,曾是长孙元正的父亲的贴身小厮,后来又一路照顾着长孙元正长大,完了长孙元正与家族决裂,他也就跟着走了,此人虽说是个管家,但决不能把他当成下人看待。

温如瑾对他的态度,一向是称得上有礼有节的。

“公子!”老汉伸手抓住了温如瑾的小臂胳膊,喘着气笑了笑,“可追上你了,老爷叫你过去一趟。”

闻言,温如瑾点了点头,并未犹豫,跟着转身:“父亲如今在何处?”

“在书房。”

温如瑾越过书房门口杵着的两个面无表情,只略微朝他行礼的亲兵,走进了那灯火通明,藏书逾万的书房重地。

膀大腰圆的荆州牧如今脱去了那富贵的锦衣,只随意穿着个舒服宽松的长袍,此时他那高壮的身影,站在书房中央挂在墙面上那偌大的舆图前,手里还端着一盏油灯,正细细地勘察上边的山川河流。

“父亲。”

“虎子?”长孙元正闻声回头,向他招手,“快来,看看这舆图,这是你那两个舅舅花重金购得的,比我们平日里用的那一幅更精细一些。”

温如瑾随意扫了一眼,再如何精细,如何价值千金,也不如520在他脑子里投放的三维地形图。

不过他还是认真地凑上去细看了几眼,不错,确实比原来那副图要好得多。

“今夜那事儿,你是如何想的?”问及此事,这美髯公的面容上居然有些些许促狭之意。

温如瑾见状就笑了,实话实说的话,长孙元正是真真正正把他当成了一个值得平视、甚至偶尔还需要仰视一下的绝佳合作伙伴,所以他会如此以平等的态度与他对话,问他的意思,而不像他的妻子和女儿们,一边惊叹于温如瑾的聪慧过人、天纵奇才,另一边又忍不住对他心生保护欲,总觉得他还是个孩子。

不过,不论如何,这两种态度温如瑾都很喜欢就是了,因为他们都对他没有恶意,恰恰相反是十分在乎他、关心他,而他向来不是个不识好人心的坏家伙。

“父亲是怎么想的?”

长孙元正笑了笑:“扬州牧嫡妻生了两个孩子,一男一女,男孩便是扬州牧唯一的嫡子,这孩子生性天然,爱诗书爱游乐,却不善庶务……”

温如瑾耐心地听他说。

“不过这孩子颇有孝心,十分敬重自己的母亲,又因母亲早亡,长姐如母照顾他长大,他也十分敬重自己的亲姐姐,他这姐姐嘛……就是你的大舅母。”

明白了,如此说来,扬州已经能算是长孙元正他虚虚握住的一块地,至于什么时候能够握结实,那得看重病在床的扬州牧还能熬多久。

“徐州太小,广州与胶州太远,又有山河相阻,湘州与江州各地豪强世家太多,情形极为复杂,且又不如豫州与宁州兵肥马壮……”

长孙元正话说到这份上,已经挺明确的了,那就是他们不需要和扬州联姻,徐州配不上,广州胶州太远没必要,湘州江州太麻烦,合适的,只剩下了豫州与宁州。

联姻是个低投入高回报的廉价却好使的合作手段,但这手段不能怪瞎几把使用,因为温如瑾的嫡妻的位置有且只有一个。

而且也只有“嫡妻”“元配”“发妻”的位置最重,其余妃嫔媵嫱的地位都得大打折扣,长孙元正是在思考究竟要和谁合作,许出这个至关重要的位置了——是宁州,还是豫州。

温如瑾苦笑了一下,倒是要辜负长孙元正这样一番为他剖析清楚的好心了,因为他——根本不打算成亲啊!

“父亲多虑了。”

“哦?”长孙元正转眼看了过来,“你可是有其他想法?”

既如此,温如瑾也就不再和他打哑谜了:“宁州虽兵肥马壮,宁州牧虽也算个能人,但可惜了其子孙后代,没有一个与他相似的。”

子孙后代不行,那就真的不足为据,宁州牧都那么大年纪了,温如瑾可并不介意再等他个一两年,届时直接帮他的子子孙孙们分割地盘,时候到了再一个一个慢慢地开宰便成了,当年汉武帝就是这样玩推恩令的不是?

“至于豫州,豫州牧确实只有一个女儿,可他本人兄弟姐妹不少,也给他生了不少的侄儿外甥……”

说起来,任云琼如今可谓是如履薄冰,她强,但也不强,她稳,却也不稳。

总之,在温如瑾这里,她算不上是威胁。

长孙元正哈哈大笑:“吾儿既然早已心有成算,便一切借由你。”

他提也未提温如瑾直接放弃了联姻选项的举动,仿佛什么都不知道,又仿佛是什么都知道,但不开口。

温如瑾收敛了眼中的深色,抬手行礼:“多谢父亲谅解。”

天色已晚,但因为快要入冬,白日变短,夜晚变长,故而时间晚了,却也不见天蒙蒙亮。

温如瑾本来也打算直接回自己的小院休息的,但他忽然又想到了某只钻进了孩子堆里就乐不思蜀的“神兽”,于是脚步一转,温如瑾还是去了弟弟妹妹所在的院子。

他三步并两步,别看人还没长成,不够高大,但脚步交换的频率极快,分分钟就抄小道走到了目的地。

温如瑾没有进去,他既不想吵醒那群小萝卜头,也不想惊动那些诚惶诚恐的下人。

“520,你把静静叫出来。”

520回了一句“ok”没多久,温如瑾就看到黑暗中有一对圆溜溜的会发光的金色珠子,像是两盏亮晶晶的金色小灯笼在空中跳跃漂浮,以飞驰的速度扑向了自己。

他莞尔一笑,接住了某只小崽子,捏了捏它的爪子:“静静,上学有趣吗?”

金毛犼熟悉地在趴在他怀里,爪子扒了了他的衣襟几下,自己往上蹭:“嗷呜~”超好玩。

温如瑾笑了笑,这还是一只爱学习的崽子。

他由着金毛犼在自己的怀里放肆打滚,步履未停地原路折返。

“你之前不是最喜欢云珠子了吗?还说要我学着人家熏香,怎么这几天都不往她那边去了?”

守静现在可是这府中的大佬中的大佬,连长孙元正都不敢管它去哪里,它今儿个凑在石氏的院子里吃早饭,明儿个就能冲到长孙静姝的院子里喝花茶,又或者跑到长孙静娈的院子里和她比赛掰手腕,偶尔也跑去那群孩子的家塾课堂上搞小动作。

不过说起来金毛犼这一路最喜欢的人就是云珠子了,回来的时候都是蹭云珠子的马车,趴在人家大腿上睡大觉的,但自从回到了武林郡,它就很少再青睐云珠子的大腿了,反而更喜欢和那几个小萝卜头凑在一起。

或许有智商相近脾气相投的原因,但温如瑾觉得没那么简单,故而有此一问。

温如瑾不问还好,他一问,金毛犼就开始嫌弃,小脑袋猛蹭温如瑾,在他耳边嗷嗷呜呜了一阵。

最后,温如瑾总结出了它的意思,云珠子身上有其他味道。

这个味道,掩盖了它喜欢的檀香,这时候恰好又出现了那么几个干干净净还特别聪明的小孩子,所以它索性就跑路了。

温如瑾没有惊动任何人,连那位警醒的老嬷嬷,和阿旗阿贞都没惊动,直接如同幽魂一样进入了自己的小院,复又动作轻轻地关上了门。

“她身上有其他味道?”温如瑾坐在了椅子上,随手给自己倒了杯冷茶,“什么样的味道?”

金毛犼半点没有在背后说人家“身上有味道”是不好的行为的自觉,蹲坐在温如瑾的肩膀上,小尾巴时不时地故意往温如瑾的脸上扫。

还真就是故意的,毛茸茸的尾巴扫一下温如瑾的脸,它就斜着眼睛瞅一瞅温如瑾的反应,扫一下就瞅一眼,扫一下就瞅一眼,那小模样,豪横极了,偏偏又可爱极了。

“别闹,问你话呢。”温如瑾抓住了那根要怼进他茶杯里的尾巴。

“嗷!”金毛犼屁股一扭,愤愤地把尾巴使劲儿拽了回来。

那尾巴不抓不知道,一抓,温如瑾才发现上边原来有东西。那是一根用细细的红色丝线编制成了漂亮的金刚结,然后下边还坠了一个小小的、纯金打造的小铃铛,因为铃铛太小,它尾巴毛发太蓬松,摇晃起来温如瑾没留意居然都没听到动静。

这玩意一个照面,温如瑾就知道是谁弄的,肯定是小妹唐小凤才有这样天真烂漫的闲情雅致,也只有小孩子才会把“小动物”当自己的好伙伴,因为唐小凤自己的手腕上就有一个类似金刚结的红绳,只不过原来是坠着两个金铃铛的,现在估计只有一个了吧。

至于这金铃铛,金子……不出意外,是他们那两个闪闪发光的舅舅给送的小礼物。

温如瑾于是顺着某只小兽的小心思,摸了摸它的尾巴,惊奇万分:“哇!好漂亮的铃铛啊,哪里来的?”

守静果然就爽了,桀桀笑了几下,也就没再吊人胃口:“嗷嗷嗷吼——”

说来话长,兽语难尽。

嗯……温如瑾沉默了,因为守静说的味道,是一种如果用舌尖去品尝的话,那应该定义为“苦涩”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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