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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七章 郜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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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那个戴鹿皮帽的家伙,这里是军营,给我滚开!”

田双怒气冲冲地向着一个看起来无所事事,身份又不低的白面文士咆哮着。田双的头盔就好像发怒的公鸡鸡冠一样抖动。

攻破鞌城后,公子卬如同流水一般,打下了一系列备战命令,以剪灭山戎最后的主力——现在鞌城的人还不知道,山戎已经在一次大战中折损了许多兵马。

步兵对抗骑兵,即使有人数上的巨大优势,天然失去了战场的主动权。

宋国到处是一望无际的平原,这是骑兵的主场,虽然田双的矛骑兵在大战之后扩充到了八十人,但是对上三千山戎,骑兵的兵力还是捉襟见肘的。

必须用某种办法让庞大的步兵兵团,有能力在野战中主动出击,这需要事先做好更多的准备。

公子卬这么看,田双也这么看。

军营里来来往往,人人都忙得脚不着地,戴鹿皮帽子的小白脸在田双看来甚是扎眼。

白面文士不但没有被喝住,反而加快脚步冲上来,脱下了帽子对田双行了一个标准的贵族礼节:“小田将军,我氏郜名白,字太白,我是个诗人,来到这里是为了记录这场史无前例的战事,好让后世的民众都能铭记这段扭转国运的历史。”

“郜白?诗人?”田双几乎从鼻孔里哼哼出几个辞藻:“没听说过,快走快走。”

田双打发得甚急,郜白忙不迭哀求道:“将军,我只有一只笔,和一张帛书,不会给您和您的军队带来任何的负担。”

田双的大名在郜地来的难民中间,早就声名赫赫,如雷贯耳。郜白是郜叔的后人。郜国(今山东省成武县东南十八里)本是周公分封的姬姓国,子爵,封地五十里。平王东迁后,郜国被宋氏吞并,划为城邑,郜白的祖先因此成为了宋国的子民。

到了鲁桓公二年,宋鲁交战,抢回了郜国的青铜鼎,然后扶持郜氏的大宗在鲁国边上另辟一地,为郜复国。不过这和郜白没什么关系了,他的祖父作为郜氏的旁支,受到了宋襄公的青睐,被拜为郜地的公邑大夫。

早知道田双粗鄙无文,但是这丝毫不影响郜白对他的推崇——将军跨宝剑,功在能杀人。

天底下会舞文弄墨的人多如牛毛,但是能庇护一方水土的大将却寥寥无几。平王东迁之后,绝大多数诸侯都在戎狄、楚蛮、淮夷等异族的袭扰下,节节败退,流离失所者不知凡几。

郜白对城破家泯的滋味有多深刻,对田双这样的大将就有多仰望——只可惜自己从小就得了痨疾,四肢绵软,不能投笔从戎。

“嗯哼,一只笔兄,在我这里,不拿矛和弓的人都是废人。”田双看见了郜白腰间的佩玉,知道后者大概是个有身份的人,他挥挥手:“武驰,你过来帮助这位挪一挪窝,我不希望再见到他。”

武驰作为武氏的人,加入田双的麾下没有多久。他曾经在丹水和公子卬并肩击败公子御,田双对这个身材高挑、惯于阵战、武艺精湛的新部下非常满意。

武驰走上前把郜白拽开,直到转到上司的视野盲区才停下脚步。

“我怎么跟你说的,不要给小田将军看到。”

武驰和郜白颇有交情,后者写了一首《嫁人就要嫁太傅这样的人》在城里广为传唱。

郜白:“对不起。不管怎样,我还是要感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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