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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血衣侯(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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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言青丘居士为百年来旷世之剑客的话,血衣侯便是与他同期的旷世之刀客。

血衣侯是十足的武痴,身背两把无鞘刀,一刀名“握豚”;一刀鸣“唅蝉”。

初入江湖时血衣侯一身白衣,意气风发,凭握豚一刀斩“快刀王”崔九而扬名四海。

随后数年间,血衣侯接连挑战江湖数十位刀客,互有胜负。

胜时,血衣侯手下绝不留情,握豚必饮对方血;负时,仗着轻功高明,血衣侯逃脱后会以唅蝉刀在腿上割上一刀,以警示切不可忘记今日之失败,潜伏起来不断锤炼自己的刀法,直至握豚可痛饮对方血为止。

然后再寻找下一个对手。

一身白衣染成了血衣,血衣侯在江湖上恶名在外,成为赫赫有名的“煞星”。

但血衣侯真正辉煌时刻是与“风云一刀”雁南飞相约于华山绝顶之上,一决生死。

华山一战,以雁南飞生死不知,血衣侯安然走下华山绝顶的结果奠定了血衣侯旷世刀客的地位。

下山后的血衣侯性情更为残忍,刀成了他心中圣物,不容任何人玷污。

只要他见到用刀之人不及他精妙的,必杀之。一时将江湖搅了个天翻地覆,杀了个血流成河。

血衣侯令人发指的恶行惹出了当时两大高手,药王谷先谷主即叶秋荻的祖父和青丘居士的追杀。

血衣侯深知自己绝不是此二人对手,因此逃到了更西的方外之地。谁知,药王谷先谷主与青丘居士铁了心要为江湖除害,俩人携手闯荡方外之地,耗费数年时间将血衣侯揪了出来,击败并杀死了他。

“爷爷当年与青丘居士在方外之地击败血衣侯后,将取回来的刀谱一分为四共八招,根据刀意分别取名《大漠》《孤烟》《长河》《落日》。”叶秋荻长叹一口气,道:“爹爹只许你学《大漠》《长河》,是在是怕你入了‘杀过’之境,也本以为这四招足以让你立足江湖了,孰料你实在惫懒,练功不勤也不悟,如此精妙刀法使得实在不堪入目。”

“血衣侯刀法精妙、杀招皆在《孤烟》《落日》中,也怪不得我。”苏幕遮争辩道。

“是吗?”

叶秋荻一笑,脚在苏幕遮刀鞘底上轻轻一磕,一声短促狐鸣响过。

苏幕遮低头看刀,刀依然在鞘中,抬眼却见身旁的梅花桩被削去了半截。

苏幕遮目瞪口呆。

这般刀光一闪,比闪电更快的迅捷一刀正是他练刀以来一直所追求的,却不料被师姐轻易使将出来。

“荻儿,你还会甚厉害功夫,一并说出来。”苏幕遮忽的换了一副面孔,一本正经道:“让本王对未来王妃妖孽程度有个清楚认识,也好让本王知道日后若得罪了她,我是怎么死的。”

“哼,一定是笨死的。”叶秋荻瞪了他一眼。

“嘿嘿。”苏幕遮挠挠后脑勺,认真神情顿消,近乎谄媚道:“师姐,荻儿,好荻儿,你一定要教我这招。只要会了这一招,我刀法便足以立足江湖了。”

“天下能人有的是,一招鲜,走遍天了简直时痴人说梦。”

(备注:杀过,本指肉食动物捕食时常把捕到的猎物统统杀死,从不放生。如狐狸跳进鸡舍,把鸡全部咬死,却仅叼走一只果腹的行为,称之为“杀过”,本章借用到血衣侯遍杀江湖刀客故事中,具体后文会有详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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