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b市的景笙立马开始工作。
一个干净整洁的公寓里,长相柔和的男人身穿黑色t恤坐在落地窗前,骨节分明的手上拿着剧本,极其认真的看着,灿烂的阳光打在他身上,似是为其穿上了一层薄薄的铠甲
景笙把剧本合上放在旁边的桌子上,拿起咖啡喝了一口。
这是他回b市以来接到的第二个剧本,距离他们综艺节目结束已经一个多星期了,虽然前面的一个剧本不错,但是远比不上他刚才手上拿的那个。
那是一本由小说改编以现代黑道为背景的剧本,而媚娜给他的建议是拿下男三号,一个在追杀逃犯时无意死掉的
警察。
但景笙却更倾向于另一个角色,那是一个反派,阴狠毒辣,可谓是读者最恨的一个角色,但在他看来这个角色更有亮点。
出生于底层社会,从小便学会为了生存低头,比同龄人更加成熟,第一次被拐卖后靠自己的小聪明逃了出来,但却遇到了一个有暴力倾向的男人,不仅把他打残疾了,而且还把他扔在街上去乞讨。
那段黑暗的时光整整持续了三年,十七岁后才遇到了将他拯救于水火之中的反派一黑哥。
可以说这个人物是很丰满的了
天空挂着一个巨大的赤色太阳,街道上的行人来来往往。
景笙坐在车里看着书籍,手中是他托人买来的原著书籍。
媚娜在一旁着急,时不时看一眼手腕,上的手表,没错,他们堵车了,这次这部剧的导演是个准时的人,特别讨厌演员迟到,景笙本就没拿过大角色,这下得到那个角色的可能性就更小了。
然而景笙只是风轻云淡的继续看手中的剧本。
主要是着急也没用,还不如趁着点时间把这个角色吃透。
等车到地方的时候早他们就已经迟到了十分钟,
景笙拿着自己的包,“我自己进去就好,,找得到路。”,他想的是大导演的试镜应该有很多人,不会找不到位置,哪怕迷路了也有462在。
然而媚娜二话不说就拽着景笙的袖子快步朝电梯走去
景笙实在想不出,一个穿着十公分高跟鞋身高不满一米七的女人怎么走得那么快的,
那可以说是高跷了吧,女人真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