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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巨额利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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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想着资金的事情应该不是问题,1万镑在公司规模来说顶多就是个小型公司, 但哪家大公司——各国东印度公司那种相当于国资公司的除外——不是从小公司做起的?一步一步来嘛。

卫斯理其实并不懂商业, 也不懂打字机什么的,能一下子就答应投入1万镑, 可以说是很够意思了。

又想着他现在尽量避免提到简, 大概是终于伤心死心了吧。毕竟这个年代一个女孩订婚了, 那就基本跟其他男人无关了, 退婚的情况是有, 但如果不是男方或是女方有重大人品问题, 极少会有人提出退婚。或者像凯茜那样,未婚夫没等到结婚就去世了。

想到凯茜,就想到她说把那1000镑用来办公司, 凯茜真的是个好姐姐呢, 不过爱丽丝现在还不准备动用凯茜的1000镑。凯茜没有回家, 留在爱德华哥哥的歌德慕沙姆庄园。

跟未婚夫分隔在两个岛屿上的简, 这一年也是干劲十足。上半年她主要在修订《埃莉诺与玛丽安娜》和《第一印象》,还有半自传性质的爱情中篇小说《简妮特》;7月份她跟父母、姐姐去了歌德慕沙姆庄园, 在那儿开始写《苏珊》。爱丽丝回家后看了写了不到一半的手稿,《苏珊》就是之后的《诺桑觉寺》。

简今年23岁了。在斯蒂文顿这样的乡村来说, 已经是大龄未婚女青年。家里已经有一个发誓再也不会订婚结婚的女儿, 妈妈已经无可奈何的接受了凯茜的决定, 简的婚事要是再有什么波折, 妈妈就要受不了了。

亨利只要一回家, 妈妈就要问, 汤姆·勒弗罗伊在都柏林混的怎么样,有没有找到工作,赚到钱了吗。她是允许汤姆赚到钱了才回来结婚,但不是无期限的,简最好能在年满25岁之前结婚。

爱丽丝想,这就是18世纪末的“你妈逼你结婚了吗”。

简对于自己的爱情倒还一直充满了希望。汤姆每个月从爱尔兰寄两封信过来,不多不少,一封信通常前半段说他在都柏林高等法院里工作的事情,后半段就开始说情话了。简不让爱丽丝偷看汤姆的来信,但会甜丝丝的挑一些句子转述给她听。这大概是因为凯茜不在家,她没有其他人可以诉说,只能找小妹妹说说了。

听汤姆信中说的,他在都柏林法院系统里混的还不错,朗格鲁瓦舅舅给了他一笔钱,他很快就在所在的部门里混得如鱼得水。也不奇怪,汤姆是很聪明的,名校出身,智商高情商高,朗格鲁瓦舅舅在英国下议院里又有人脉,汤姆只要按部就班的在职业上奋斗十几年,进入下议院不是问题。

“可那样,以后他就会成为你最讨厌的那种‘政治人物’了。”爱丽丝说。

这个时代,其实“律师”是介于乡绅与手艺人之间的阶层,汤姆也就好在是个“大律师”,以后的前景是成为议员,这就比普通的律师要高阶了,不然的话,汤姆·勒弗罗伊也不太可能跟牧师的女儿订婚。牧师因为是专属职业,在阶层划分上,跟乡绅阶层同级,奥斯汀家因为奥斯汀家族和利家族的祖先的社会阶层比较高等,比普通牧师的社会阶层要稍高一点。

爱丽丝在贝克尔夫人家待了两年,越发感受到社会阶层的高低带来的各种便利与各种歧视。爱丽丝和露辛达的出身都不算好,露辛达家有钱,但还没有贝克福德家那么有钱,算不上巨富,只是因为工业革命才能迅速起家,还没有积累到三代以上,露辛达的父亲只有女儿,所以一直想要生出男性继承人,家里孩子也多,现在是6个,露辛达排行第三。

而爱丽丝的出身稍微好一点,毕竟算起来的话,妈妈卡桑德拉的曾祖母是一位伯爵的女儿,利家和奥斯汀家亲朋好友又多,认识的有名人物也多,黑斯汀斯先生还是爱丽丝的赞助人,露辛达父亲来看望女儿的时候,对爱丽丝跟对露辛达也没什么不同,带她们出去玩、吃饭,买什么东西有露辛达的一份,就有爱丽丝的一份。

露辛达的性子也不错,不但没有妒忌,还很高兴父亲也喜欢爱丽丝。她今年学习期满,11月底离开了贝克尔夫人家,临别的时候,跟爱丽丝抱在一起哭了半天,互相送了分别礼物,约好了要时常写信,把她家里的几处常住地址都给了爱丽丝。

简倒对“政治人物”这个词没那么反感了,“要是汤姆的话,我觉得他应该不会变成那种讨厌的家伙。”

看来是爱情让她自动加了很多层滤镜。

爱丽丝偷笑了一下,“那他有没有说,什么时候才能攒下一笔钱?他算是有正式工作了,应该可以考虑结婚了。妈妈说,他得先买一栋房子。”

简闷闷不乐,“他还没说房子的事情,我又不好直接问他。”

“问他啊,你就说,我想象中的家是什么样子的,他就懂了。”

简按着她的腰挠她,“你怎么什么都知道?”

爱丽丝倒在自己的小床上滚来滚去笑个不停,“别挠我啦!”

“你在伦敦就学的这些吗?”简放开她。

“这叫‘说话的艺术’。”爱丽丝小脸红扑扑的,“可是,要是你结婚了,就得去都柏林了,我可能一年都见不到你一次。”

简一下子抱住她,轻声说:“是啊,怎么办呢?我也舍不得离开你和凯茜,还有爸爸妈妈。”

她的一切都在这儿,大部分在斯蒂文顿,父母兄妹,亲戚好友,熟悉的小村,熟悉的田野,熟悉的一切。到了爱尔兰,那就等于是另一个国家了,可能很多年都不能回来。

“让汤姆回来,到伦敦去找工作吧。他导师在伦敦,当初就该留在伦敦。”

简摇摇头,“他出生在爱尔兰,要是以后想做议员,必须得是出生地选区的议员。”

爱丽丝皱起小眉头,“复杂,不懂。”

所以,汤姆想成为政客?这样才能改变家庭出身,提升阶层地位,是很正确的选择。但简呢?她去了爱尔兰,还会是那个描绘英格兰乡村世情的天才作家吗?她肯定过不惯,就更别说将来必定会出现的危险了——她也就会成为那些结了婚以后拼命生孩子的女人中的一员。

这太可怕了!

光是想象一下,爱丽丝就受不了了。

爱丽丝一直不觉得女人就必须得结婚生孩子,更别提这个时代产妇的高死亡率了,她们的第一个大嫂就是死于难产,连同那个可怜的孩子都没能活下来。

想着想着,她不禁浑身一抖,打了个寒颤。

“怎么了?你冷吗?”简忙摸了摸她的脸,起身打开橱柜,给她加了一床薄被。“好了,你快睡觉吧。”温柔的在她额头上吻了一下,低声说:“我很高兴你回家了,明天见,我亲爱的小妹妹。”

待在家里的日子总是过的很快乐。

家里的鸡养了一年,到圣诞节假期的时候,就该磨刀霍霍了。妈妈很节约,一只鸡得分两次炖汤,每次爱丽丝都能吃到鸡腿,她到现在还没有吃腻鸡腿。

家里的院子也很大,前院是草坪、树木、花坛,后院中间是晒衣服、床单的地方,再远一点是鸡窝、马棚,更远一点是猪窝,爱丽丝和简都喜欢吃烤乳猪,肥而不腻,油花花香喷喷。又因为爱丽丝在格莱谢姆夫人那儿吃到烤乳鸽和乳鸽汤后,回来说家里也应该养一些肉鸽,前几年才开始买了鸽子回来养。

鸽子肉更好吃,爱丽丝让妈妈每个月至少给简炖一只鸽子吃。简像爱丽丝这么大的时候,得过斑疹伤寒,差点死了,爱丽丝就总觉得她身体一定很虚,得多补补。再说简不太喜欢吃鸡腿,鸽子肉嫩嫩的,她是爱吃的。

再远一点,是奥斯汀家的菜地,自己种菜,绿色环保无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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