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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刀归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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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缺乏娱乐的年代,人们会想尽一切办法整出一些乐子出来,用以在无事可做的重要节日里打发时间。尤其是下层的普罗大众,更加如此,毕竟他们不喜欢聚在一起只是喝酒聊天而已。

这里指的多是男性,至于芸芸女性来讲,她们的活动可以说乏善可陈,例如有一件比较出格的风韵事件便可以成为几个月的话题。

这样的话题常常被应用于日常交友当中,大家可以用这个话题来增进感情。

男性们偶尔也会聊起,但更多的时间是花在玩乐上面,比如一场暴力冲突或者一次赌局,有趣的是,某些时候,这两个爱好是可以合二为一的。

如此好的机会今夜就有,无边无际的行人涌上街头,一头扎进了椭圆形的露天建筑里面,建筑已经被挤得鼓鼓囊囊的,而人还在往里面进。

这个建筑位于王都的南侧,有点类似于体育竞技场,而实际上是一个角斗场,这里有十六圈的长椅,能够容纳整整五万人,规模之大令人咂舌。

整个角斗场视野最好的看台是留给国王和近臣的,而视野比最好还要更好的则是就给浴血拼杀的角斗士们的。

每一个角落都在开设赌局,这些人赌注不是哪一方会赢,而是注定失败的一方会坚持多久。

在这里,没有了人群之分,各个阶层各个岗位的人都有,服饰也是五花百门的。

有商人,有农庄的主人,有手工劳动者,有工人,有近卫步兵也有近卫骑兵,甚至是一线作战部队的士兵军官。

角斗正式开始之前,早就人山人海的看台也是形成了无数角落,几乎每一个人兴致高涨。

普森抽出军刀放在座位上,另一边是他的骑兵朋友,也同样抽出马刀放在上面。

周围一圈人跟着起哄。

普森这个人不喜欢赌牌,因为这东西单靠运气赢不了,还有可能倾家荡产,他更加喜欢和别人赌一些有意思的东西。

至于为什么在赌桌上放上刀,那完全是因为他对骑兵朋友军刀的热爱,他想给赢过来。

虽然说是朋友,这两个人完全不熟悉,属于点头之交罢了。

某个身材特别魁梧的男人将两大瓶蒸馏酒放在椅子上,又掏出两柄匕首出来。

“朋友,一瓶酒下去。”普森把玩着匕首说着规则,“然后拿他来扎十次指缝,速度要快,谁赢了,刀归谁。”

一圈看客美滋滋的,目光全都看向了那个骑兵军官。

骑兵军官咽了口唾沫,一瓶蒸馏酒下去,人肯定晕了,再扎指缝是很容易受伤的,这玩意儿是酒,不是水。

但是,他碍于面子硬着头皮点头。

普森阴沉沉地微笑,大有调侃的意思“既然如此,我先来!”

随后,他启开酒塞,扬起脖子猛灌,喉咙一动一动的,瓶子中的液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

“好!”

看客们连声叫好,光这个喝法,那就不是一般人。

一瓶酒下去,普森脸也红了,放酒瓶的动作很明显不受控制,这也让许多人来了兴致,要看看这个步兵军官接下来会怎么样。

普森面色潮红,左手掌狠狠拍在座位上,然后抓起准备好的匕首照着四个指缝连连戳下去,匕首的利刃仿佛在闪着光,来回几下便扎了十次下去。

接着,普森丢下匕首直视着骑兵军官的眼睛,还是那个微笑“该你了。”

这十次很快,等周围人反应过来了,又是一阵欢呼声。

接着这个机会,普森继续胁迫“我到要看看,是近卫步兵更有胆子,还是你们骑兵更有胆子。”

那位骑兵军官如同在看一瓶子毒药一样盯着面前的酒瓶,再次吞下去唾沫,抄起酒瓶开始灌。

瓶子里的酒一开始飞速减少,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变得缓慢,感觉这个腮帮子鼓起来的家伙马上就要不行了。

如同所料,骑兵军官再喝了一半多后很是吃力,原本垂直的酒瓶也开始有所倾斜。

普森在一边继续冷漠地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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